文學的美學

我認為文學最簡單、最正確的定義應是「利用詞句使想像力活動的技術。」維蘭德 在給梅爾克的一封信函中,足以確證此定義。他說:

我只為文中的一小節就花了兩天半的時間,原因只為沒找出一個恰當的詞,整天總在這方面思索。這當然是因為我希望能像一幅繪畫一樣,把我眼前浮現的確定視象,原封不動地搬到讀者面前。此外,正如你也知道的,在繪畫中,即使一筆一畫,或光線的明暗,甚至連一個小小的反射光,也常會改變全體的旨趣。

文學所描繪的材料,由於讀者的想像力,而帶來某種方便。也就是說,這些經過精緻筆觸細密加工的文學作品,最適於某人的個性、知識、情緒,自然就會刺激他的想像力。相同的詩或小說,因讀者個性及其他方面的差異,感觸就會大異其趣。

但是,造型藝術(繪畫、雕刻、建築等)則沒有這種方便。它必須靠一個形象,一個姿態來滿足所有的人。在這形體之中,往往以不同手法,主觀的或偶然的附帶上藝術家或模特兒的個性特徵。當然,這些附帶物越少越具客觀性,也越能顯示這個藝術家的天才。

文學作品之所以能比繪畫、雕像有更強烈、更深刻的普遍效果,以上所述,就是重要原因之一。一般人對繪畫、雕刻,反應冷淡,因此,造型藝術的效果也甚為微弱,一些大畫家的作品,往往出現在隱僻的場所或為私人所收藏,那不是被人故意地隱匿或當作珍品般藏之名山,而是一向就不受注意,也就是說從來都不曾顯示它的任何效果,只是偶然地被人發現而已。

從這個事實來看,我們不難了解造型藝術的效果為什麼這麼微弱了。1823年,當我在義大利的佛羅倫薩時,發現拉斐爾的畫作《聖母畫像》,那幅畫長年掛在宮廷婢僕家的牆壁上,這件事竟發生在素有「藝術王國」之稱的義大利,能不令人慨嘆?因此,更可證明,造型藝術很少有直接的效果,並且也足以證明藝術的評價,比其他一切作品都難,也需更多的教養和知識。

相反,動人心弦的美麗旋律,卻能遍歷世界,優美的文學也可為各國國民爭相傳誦。富豪顯貴是造型藝術最有力的靠山,他們不但能花費巨資購買名畫,對有名的古代大師的畫,也當作偶像頂禮膜拜,有時甚至不惜拋棄廣大土地的代價,全力求得。因此,傑作越是難得一見,持有者也越覺得值得誇傲。

其次,外行人欣賞藝術作品時,只需花一點兒時間和努力,當下一瞥就看出所畫的是什麼東西,因此,藝術作品不受一般人重視。不像品味文學作品,需要瑣碎的條件,音樂也一樣。所以,沒有造型藝術也無妨,例如,回教諸國,任何造型藝術都沒有。但文學和音樂,任何文明國家都有。

文學的目的是推動我們的想像,給我們啟示「理念」,換句話,就是以一個例子來表示「人生和世界到底是怎麼回事」。所以,文學家的先決條件是,洞悉人生和世界。由他們見解的深淺,來決定作品的深度。

理解事物性質的深度和明了程度,可區分出很多等級,同樣,文學家的品類也很多。其中大部分都以為他已把自己所認識的非常正確地描寫出來,和原物殊無二致,認為自己是卓越、偉大的作家;或者,他們閱讀大文豪的作品時,也覺得他們的認識不見得比自己多,不見得比自己高明,滿以為自己也可躋入名家之列。這就是他們的眼光永遠不能深入堂奧的原因。

第一流文學家能知道別人的見解為何淺薄,也能知悉其他人所看不到、所描寫不出來的東西,更知道自己的眼光和描述究竟在什麼地方比別人進步。他也知道自己是第一流的文學家,那些淺薄的人無法了解他們。

因此,真天才、大文豪,往往要陷入一段長時期的絕望生活。能中肯地評價一流作家的,本身已不平凡,這種知音太難得了。而平庸的文人又不尊重他們,正如他也不尊重平庸文人一樣,所以,在未得世人的稱讚之前,只好長久地過著自我欣賞、自我陶醉的日子。然而,世人又要求他們應該自謙,連自我稱讀都受到妨礙,就這樣,知道自己的長處和價值的人,和那些毫無所知的人,無論如何總是談不攏。

偉大就是偉大,不凡就是不凡,實在不必謙遜,如果從塔的基底量起至塔尖是三百尺,那麼從塔尖至基底也應該是三百尺,不會少一絲一毫。古來的名家如賀拉斯 、盧克萊修 、奧維德 等從不菲薄自己,都說得很自負,近如但丁、莎士比亞,及其他許多作家,也莫不如此。不了解自己的偉大所在,但又能產生偉大作品,天下絕無此理。謙稱自己無價值,只是那些絕望的沒有能力的人,用以勸慰自己的歪理。

某個英國人說了一句話,乍聽有點兒滑稽,但蘊含至理,他說:

merit(價值)和modesty(謙遜),除頭一個字母相同外,再無共通之點。

我常常懷疑,大家要求謙遜的想法是否正確。

柯爾紐更直截了當地說:

對虛偽的謙遜,不能寄予太大的信任。我知道自己的價值,別人也信任我所談的事情。

歌德也不客氣地說:

只有無用的奴輩才謙遜。

我們也可以說,口頭上經常掛著「謙遜!務必要謙遜」的這類人才是真正沒出息的人,才是完全沒有價值的奴才,是人類愚民團的正牌會員。因為,只有自身有價值的人,才會了解他人的優劣所在。當然,這裡所稱的「價值」是指真正而且確實存在的價值。

我真希望全世界那些不學無術,沒有任何特長的人完全不存在。這些人一接觸到他人的眼光,就恍如置身拷問台一般,蒼白的、青黃色的嫉妒火焰啃噬著他們的心。因此,他們想剿滅得天獨厚的人,如果,很遺憾,非讓他們生存不可,也盡量設法隱蔽或否定他們的特長,不,應該說要他們放棄自己的特長。

我們耳邊所以經常響起對謙遜的讚美言辭,道理在此。謙遜的讚美者,一遇到具備某種真價值的東西出現,就會把握機會,想盡辦法使它窒息,或者阻遏它,不讓我們知道,誰又會懷疑他們的居心呢?因為這正是對他們的理論的實習。

再說,文學家也像藝術家一樣,雖隨時隨地給我們提示的是個別的事物和個體,但他所認識的以及欲使我們認識的是「柏拉圖式的理念」,是全體種族。因此,他所描繪的形象中,表現的是人的性格和境遇等的「原型」。敘述故事的小說家和戲劇家,就是從人生擷取個別的事物,精細地描寫他的個性,由此給我們啟示全部人生。

當然,他們所處理的事情,外觀上雖是個別的東西,實際上卻是在任何時代、任何角落都存在的事情。文學家,尤其是戲劇家的詞句,不但可當作一般格言,在實際生活中往往也非常適用,其理由即在於此。文學和哲學的關係,猶如經驗對實驗科學的關係一樣。

經驗是在個別實例中來表達現象,而科學是以一般概念統括全體現象。同理,文學是由個別的事物或實例,使我們知悉萬物的「理念」。而哲學是教我們從事物的內在本質進而認識其全體和普遍本性。由這點看來,文學具有青年熱情奔放的特質,哲學則帶有老年的老成持重的氣氛。

事實上,文學花朵的盛開綻放,也唯有在青年時代;對文學的感受力,也是在這一時期屢屢產生激情。青年們大都喜歡韻文,喜歡唱詩,有些人,那種狂熱勁兒,簡直像三餐一樣,缺它不可。這種傾向隨著年齡的增加而逐漸遞減,一到老年則喜歡散文。由於青年時期的這種文學傾向,所以對現實的見解和抱負,很容易遭受破滅,因為文學和現實差距甚大,文學中的人生是樂趣無窮的,從無痛苦。

現實則剛好相反,生活即使沒有痛苦,也毫無樂趣;若一味追求快樂,則又沒有不痛苦的道理。青年們接近文學雖比接觸現實來得早,但為了現實的要求,不得不放棄文學。這就是最優秀的青年常被不愉快所壓服的主因。

韻律和韻腳雖是一種拘束物,然而也是給詩人穿上「被覆」,說些別人所不敢說出的心聲也無妨,它使我們熱愛的原因就在這裡。它對自己所說的事情只負一半責任,其他一半由韻律和韻腳分攤。韻律只是旋律,其本質在時間之中,而時間先天地就是純粹直觀,所以,以康德的話來說明,它只是屬於純粹感受力。

與之相反,韻腳是用感覺器官來感覺的,屬於經驗的感覺。所以,旋律方面遠比韻腳更具氣質和品格,古希臘、古羅馬人,也因此而輕視韻腳。韻腳的起源,是由於古代語言頹廢,以及言語的不完全。法國詩歌貧弱的主因,就是因為沒有韻律單有韻腳,為了隱藏這個缺點,就用種種手段製造許多玄虛而不切實際的規則,使韻腳更加困難,也由此更加深內容的貧弱。例如,兩個單字間禁止母音重複,不準使用某些辭彙等等,總之,花樣繁多,不勝枚舉。

近來,法國詩人已在努力解除所有的限制。我覺得任何國家的語言都比不上拉丁語給人韻腳明快、強烈有力的印象,中世紀采韻腳的拉丁詩,具有特殊的魅力,這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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