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的形而上學

我們常可從文人的筆下看到對性愛的描述。一般戲劇,不論悲劇、喜劇,浪漫的、古典的,或印度劇、歐洲劇等等,都是以它為主要題材。同樣,它也是抒情詩和敘事詩的主要內容。如果再把歐洲文明國家數世紀以來所有的小說列入其中,數目就更大得驚人了。這些作品,依據它們主要的內容來分,也不外是詳細或簡略地描寫激情的各種變化而已。其中較成功的作品,還贏得不朽的聲名,如《羅密歐與朱麗葉》《新愛洛綺絲》《少年維特之煩惱》等。

拉羅什富科 曾將這類激情比之於幽靈鬼魅之說,說它雖然傳說紛紜,但畢竟無人目睹過。利希滕貝格也在他的一篇論文《論愛情的力量》中,把這激情的現實和自然的力量加以反駁和否定,這都是很大的錯誤。因為離開自然的人性或和它相矛盾的話,就好像一幅沒有依憑的圖畫一般。亘古以來,那些傑出文人毫無倦怠地寫出來的東西,而那些重複的題材又能為人所津津樂道,引起莫大的興味,這不會是沒來由的。而且,若沒有真理,任何藝術的美也將不能存在。布瓦洛 說得好:

世上再沒有比「真」更美的東西,唯有「真」才是最可愛的。

通常,強烈的情緒尚可壓抑得住,但在特殊情況下,激烈的衝動足以凌駕其他一切的客觀環境,排斥一切的顧慮,以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力量和忍耐,打破所有的障礙。甚至毫不遲疑地以生命為賭注,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如果不能遂此目的,則以身殉之。雖未必每個人都體驗過,但總是經過多少事實所證實了的,像維特(歌德名著《少年維特之煩惱》的主角)和雅科波·奧爾蒂斯 一類的情聖,不只是存在於小說中,在歐洲一年中至少有六個人殉情而死,只不過這些人死得無聲無息而已。

因為他們的煩惱,只有新聞記者或警政機關替他們記述而已。相信讀過英、法報紙的人,都可證實,我絕未言過其實。同時,我們也不難想像,為此激情而入精神病院的,為數一定更多,未經報導而殉情自殺的情侶,更不知凡幾。但他們既是相互愛戀、至死不渝,既是希望尋覓至高的幸福、享受激情的樂趣,為什麼不想辦法排除困難、繼續追求生存呢?為什麼只訴諸死亡一途呢?這很讓人困惑,我也無法說明個中緣由。

總之,輕微的激情,或是它的萌芽,任何人每天總能看到,除非行將就木的老人,任誰心中也有那點情愫,這是不容抹殺的事實。

由前人的言論來看,性愛事件的實在和重大,應是不容任何人懷疑的,所以被文人們引為主要題材。

諸位在怪我多管閑事之前(我是哲學家居然以文學家的常用主題為論題)更應該驚訝:何以歷來哲學家竟對這人生的重大事項(即性愛)幾乎全未加以觀察研究?

為什麼性愛問題,一直成為哲學領域中未開闢的園地?

截至目前,涉及這個問題最多的哲學家是柏拉圖,他的《饗宴》和《斐德羅》就是專為此問題而撰寫的,但他的缺點是,這些內容總不出於神話、寓言的範圍,並且,大部分只是關於古希臘男子性變態的描寫,於事實毫無補益。此外,盧梭在他所寫的《不平等起源論》一文中,也曾談到這個問題,但並不充分,且有錯誤。

康德在《關於美和崇高的感覺》一文中的第3節,曾就性愛加以解說,他的見解也只及於皮相,膚淺得很,加之缺乏專門常識,有些地方難免錯謬。

還有,普拉德納爾 在其《人類學》一書第1347頁以後也曾論及這個問題,也沒什麼看頭,毫無可取之處。只有斯賓諾莎所下的定義,充滿純樸的味道,倒有引用的價值:「戀愛是伴隨外在因素的觀念而帶來的一種快感。」

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值得我利用和反駁的前輩了。

所以這個問題便時時縈繞在我的腦際,列入我哲學體系的一環。但我的見解,對那些正被這種激情所支配的人們,或者企圖把自己豐富的感情以最崇高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人們,必將無法獲得贊同,他們一定會認為我的見解太重物質觀念,是形而下的看法。然而就事實來說,這個見地是形而上的,也是很超絕的,諸位只要想想今天激動了他們,使他們寫了情歌或十四行詩的那個對象,如果早出生18年的話,恐怕就不會贏得他們的含情一瞥了。

何以會如此?

因為所有的戀愛,不管所呈現的外觀是如何神聖、靈妙,它的根實際上只是存在於性本能之中,那是經過公認的,帶有特殊使命的性本能。這一點必須牢記勿忘,性愛不僅是在戲劇或小說中表現得多彩多姿,在現實世界中也是這樣。

除生命外,它是所有的衝動中力量最強大、活動最旺盛的;它佔據人類黃金時代「青年期」一半的思想和精力;它也是人們努力一生的終極目標;它會妨害最緊要的事件,能使最認真的工作突然中斷,有時,連最偉大的思想家也會受到短暫的困惑;它會光明正大地闖進政治家的會議室或學者的書房,衙門的公文卷宗或哲學上的原稿中往往夾入情書、毛髮之類的東西。情愛糾紛可以蠱惑人設計出最惡毒的事件來,拆散最珍貴的父子之情、友情,以及斷絕最強固的羈絆。

為了愛情,有時候,連犧牲生命、健康或地位、財富也在所不惜。還有,在某種場合,它會使一向正直的人忽然謊話連篇,使秉性忠厚的人變得忘恩負義。就全體來看,它似乎像惡魔一樣,努力使一切混亂、顛倒。

我們不得不問:「這些喧騷、雜沓的根源是什麼?」答案很簡單,它的真相只不過是「男人尋找自己的伴侶」而已。

但這一件小事,又為什麼能在我們重要的工作中,在秩序井然的人生中,帶來攪亂和糾紛呢?我相信那些認真的研究者將會漸次給我們尋找到答案。問題只在於這事件實非如前面所推想的那樣只是一樁小事而已,應說是絕大的要事,才能和當事者行事的認真和熱心完全一致地適應,所有戀愛事件的終極目的,不論是以喜劇演出,還是以悲劇收場,比人生其他一切的目的都更為重要,因此,人們在追求此目的時的態度,是非常積極認真的。

因為,由此所決定的是所謂構成「下一代」的大事件。當我們退出人生舞台時,新登場的劇中人就是由這看來瑣細、微不足道的戀愛事件來決定其存在,決定其性質。下一代的存在,以我們的性慾為先決條件,這些人的性質,也是由滿足性慾時的對象選擇,而完完全全地規定出來,並且,不論哪一點也不可能取消或改變。

這就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你若能調查各色各樣的戀愛,下自最輕微的好感,上至最激烈的激情,就更能充分理解它的目的,並且也可知道,戀愛程度深淺的差異和選擇個性化程度,適成比例。

因此,連目下正在談戀愛的人都包括在內,都在為人類未來時代的組成而做認真的思慮,由這個組成而綿延到以後無數代子孫的構成。這事件,和其他的事件一樣,無所謂個人的幸與不幸,問題只是將來人類的生存和他們的特殊性質而已,因而,所表現的是高於個人意志的「種族意志」,但在這重要事件之外,戀愛本身更有一種超絕的歡喜和苦痛,或令人感動與崇敬的地方,文學家以此為題材,幾千年來毫不倦怠地描述那些例證。

以趣味而言,任何題材大概都無出其右。並且戀愛關係著全體種族的幸與不幸,它和其他只關係個人幸福的事件相比,猶似立體之於平面的關係。所以,沒有戀愛故事的劇本,很難激起別人的興趣。從另一方面來說,因為戀愛具有上述的特性,即使每天以它做題材,也絕對用不完。

意識中的一般性慾表現,若不是針對特定的異性,那他只是為本身著想而已,離開現象來看,不過是「求生的慾望」(性慾的本能)。但若是性慾的意識,向著特定的某個人,則是「傳宗接代的生存意志」。這時的性慾,即使是他自身的主觀要求,也巧妙地戴上客觀讚美的面具,以此來欺騙意識。因為這是「自然」為了達到它的目的所採取的策略。

不管這種讚美看起來是帶上如何客觀而崇高的色彩,但所有的熱戀,唯一所期望的,不外只是產生一個與種族相同之固定性質的個體,這可由一件事實獲得確證:戀愛的主要目的,不是愛的交流,而是佔有,即肉體的享樂。所以,即使確有純潔的愛,但若缺乏肉慾的享樂,也無法彌補或給予慰藉。落到這種境地的人,多半還走向自殺。

反之,對某一異性懷有強烈喜愛的人,若得不到愛情的交流,也能以佔有肉體的享樂而自甘。這可由所有的強制結婚獲得證明,也可由以金錢或物質買來的愛情,甚或是強姦等,為佐證。戀愛當事人的意識中,即使還沒有「產生特定子女」這回事,也仍舊是全體戀愛事件的真正目的,達到此目的的方法,不過是陪襯的事情而已。那些敏感、自負的人,尤其眼下正陷於戀愛中的人,恐怕會笑我的見解太粗野、太現實吧!

不管別人如何嗤笑,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我自信絕對沒有錯誤。想想,精確地決定下一代的個體這一件事,不是比他們所誇張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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