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生的空虛與煩惱 三

所有的滿足——幸福,實際上往往是消極的東西。本來,自然就無意賜予我們幸福,不為一個願望的達成而感到滿足。因為願望雖是一切快樂的先導條件,但產生願望卻出於「缺乏」。並且,願望獲得滿足後就消失,快樂隨之消失。所謂滿足或幸福,也不可能免於痛苦窮困的狀態。

總之,願望糾纏不休,足以擾亂我們的平靜,就算倦怠也是一種痛苦,它會造成我們的生存重荷。我們要獲得或達成某件事情,總是困難重重。一個計畫總要遇到許多阻力,沿途布滿荊棘,並且當你好不容易克服一切而最終獲得時,實際你只是免除一種苦惱、一種願望,再也得不到什麼,它和這一願望未表現之時的狀態無絲毫差異。

直接給予我們的通常只有缺乏,即痛苦。也許當滿足或快樂呈現時,我們能回憶起從前的苦惱或缺乏,但這僅僅是間接的了解。其實,我們從未正確體認或珍視過現在所擁有的幸福或利益,而僅視之為當然的事情,這乃是因為它們僅以抑制痛苦來消極地滿足我們。一旦失去它,才逐漸察覺出它們的價值;這是因為缺乏、窮困、苦惱能夠積極地直接傳達給我們。

因此,當我們回想擺脫窮困、病痛或缺乏時,常流露欣慰之情,只因那是享受現在的唯一方法。就求生慾望所表現的自私立場來看,我們無法否認,當我們目睹或敘述他人的苦惱時,可得到一種滿足或快慰。盧克萊修就曾很率直地敘述出這種心理:

海上狂風大作時,佇立岸邊,

看著舟人的勞苦,心生快慰,

不是幸災樂禍,

而是慶幸自己得以倖免災禍。

但這種喜慰,這種幸福的認識,實已非常接近積極的惡意了。一切幸福都是消極的,而非積極的,所以不可能有永遠的滿足或喜悅,我們只是避免這一次的痛苦或缺乏,但接踵而來的不是新的痛苦,就是倦怠,是空虛的憧憬和無聊。從世界和人生最忠實的鏡子——藝術,尤其是從詩歌中就能得到證實。所有的敘事詩或戲劇,不外是表現人類為獲得幸福所做的掙扎和努力,而從未描繪永恆而圓滿的幸福。這些詩的主角歷盡了千辛萬苦或通過重重危險,終於走到他的目標,一旦到達終點後,便匆匆閉幕、草草收場了。

如果再繼續寫下去,只有表示書中或劇中的主角以為的無比幸福的燦爛目標,原來卻是那麼稀鬆平常,使人沮喪失望。同時,他達到目的之後,境況並不比先前更好。在那裡,不可能有永恆真正的幸福,所以也不能成為藝術的對象。誠然,《牧歌》的目的本來是想描繪這類幸福,但顯而易見,若如此,就不是原來的《牧歌》了。

那類題材,在詩人手中通常是以敘事形式表現,由小小煩惱、小小喜悅、小小努力構成一首敘事詩,或者成為描寫自然美的敘事詩。自然美本來是沒有意志的純粹認識,事實上確實是唯一純粹的幸福。在它之前,沒有苦惱、沒有慾望,在它之後不會伴隨後悔、苦惱、空虛、倦怠。但由這樣的幸福所填滿的並不是全部人生,僅僅是其中的一個季節。

在詩歌中看到的東西,在音樂中也可以發現。在音樂的旋律中,可以看出解脫後的意志的內在歷程,看出人類心情漲落、憧憬、苦惱、歡喜的最神秘的內部。旋律經常離開基調,而繼續無數的猶疑彷徨,以致成為最悲痛的不和諧,但最後又復歸於基調。基調雖是意志的滿足和安心的表現,但若持續太長時間,則變成了膩煩而無意義的單調,這相當於倦怠。

根據以上觀察,我們應該可以明了,一切幸福都是消極的,我們不可能得到永恆的滿足,人生所有的現象皆為意志的客觀化,意志的努力沒有目標、沒有結局。這種沒有結局的特徵,在意志的一般現象(即其最普遍的形式——無限的時間和空間)以至最完全的現象——人類的生命和努力中,都能充分體現出來。

我們可以假定,理論上人生有三種極端,並可把它當作現實人生的要素。

第一是強烈的熱情、激烈的意欲,它表現於歷史的偉大人物中,此外在敘事詩或戲劇中也常有描繪。

第二是純粹的認識、理念的把握。這項因素以認識力擺脫意志的羈絆為前提,達到天才的生活。

第三是意志和認識都處在昏睡的狀態、空虛的憧憬之中,使生命麻痹的倦怠。

個體的生命並非永遠停留在某個極端,甚至連碰觸它們的機會也極少,多半只是畏縮在其中之一的身側,躊躇地向它接近,需求些許能帶來刺激的東西,如此周而復始地重複著以免倦怠。大多數人終其一生,外在生活空虛無意義,內在生活更是愚不可及,實在可悲可嘆。就像一個夢遊患者,帶著縹緲的憧憬和痛苦,蹣跚地度過一生。

他們亦與鐘錶的構造相類似,發條扭緊後,它就機械地左右擺動。人類呱呱落地時,人生鐘錶的發條就擰緊了,從此一節一節、一拍一拍地重複著單純的變化,反覆出現相同的曲調。不論什麼人,他的一生只是綿延無限的種族之靈,頑固求生意志中的一場夢。

在這所謂「種族之靈」和「時間」「空間」構成的無限廣闊的平面上,勾畫出的個體形象,若有若無,並且為我們一瞬間的生存空出場所,由別的個體取代。

但這裡也有人生莊嚴的一面,為了這一個個虛幻的影像和接二連三的空虛計畫,求生意志必須傾其全力,飽嘗激烈痛苦作為交換。最後,經過長時間的恐懼憂慮,死神立刻出現。我們看到屍體之所以會顯得嚴肅,正是因為如此。

綜觀個體的一生,若只就其最顯著的特徵來看,它是一個悲劇,但若仔細觀察其細節,則又帶著喜劇的性質。如果我們把每天的辛勞活動、每一瞬間的嘲弄、每一時刻的不幸、願望和恐怖,都當作「偶然」的戲弄,那就變成喜劇的場面了。

但永遠無法滿足的慾望、徒勞無功的努力、被殘酷命運踐踏的希望、苦惱累積出來的生死迷惑等,這些通常都是悲劇。我們的一生必須帶著悲劇的一切苦惱,似乎命運對我們生存的悲慘也加以嘲笑,而且,我們還不能堅持悲劇性人物的品位,在人生的廣泛細節中,有時仍不得不扮演愚蠢的喜劇角色。

人生雖然充滿大小不等、形色不一的災厄,經常處在不安和動搖之中,照理已足夠讓我們疲於應付了,但這還不包括生存的空虛或淺薄,不包括人類在無憂無慮的閑暇時候的倦怠無聊。換言之,人類精神在現實世界所經歷的憂慮、悲哀、工作等仍嫌不足,還要以種種方法製造各種迷信,開拓幻想世界。以它們為對象,浪費時間和勞力;縱使現實世界給予我們休閑,我們也不領情。

這種現象大多發生在氣候溫和、土地肥沃、生活容易的國度,尤以印度人為最,希臘、羅馬、西班牙等次之。人們創造了類似自己形象的鬼神、神靈和聖者,不時向他們供奉祭品、祈禱或裝飾神殿神像,此外當然少不了要許願、還願、朝聖、頂禮膜拜一番。我們對他們的忠誠服務到處與現實同在,甚至人生所做的事情,都要考慮他們的反應,致使我們被幻影所迷惑,對希望鍥而不捨。

我們與他們的交往幾乎佔了人生的一半,甚至往往覺得比和現實交往有趣。這是人類二重要求的表現。其一是對助力和保護的要求,另一是對工作和消遣的要求。當發生災難或危險時,人們並不用寶貴的時間和努力以謀補救或預防,而徒以祈禱和祭品乞憐於神明;縱使未必有效,也可借著與虛幻的神靈世界的想像式交往而吻合第二要求——消遣和工作。這正是所有迷信的不可輕侮的功效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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