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情報搜集管理、秘密行動和信息獲取 人力情報管理

在整個冷戰時期,甚至冷戰之後,對美國人力情報行動(秘密的和公開的)的基礎性指導方針包括在1972年2月17日(當前仍然有效的版本)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指令(NSCID)第5號《美國海外間諜活動和反情報活動》中,以及其他源於此指令的中央情報主任指令(DCID)中。

那些涵蓋人力情報工作各個方面的中央情報主任指令,包括DCID 5/1《海外的間諜活動和反情報活動》(1984年12月19日)和DCID 3/2《海外公開搜集的協調工作》(2001年11月26日),根據情報界指令(Intelligenunity Directive, ICD)304被部分或完全撤銷了,而ICD 304最初簽發於2008年3月,2009年7月又進行了修訂。情報界指令304的當前版本「描述了國家情報總監(DNI)、國家人力情報管理人(National HUMINT Manager, NHM)和從事人力情報活動(包括使用人力來源的反情報活動)的首要機構或部門的作用和職責」,其中尤其包括中央情報局、聯邦調查局和國防部。

該指令使主管搜集的國家情報副總監(Deputy 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 DDNI)(其職責已由主管情報整合的副總監承擔),在為國家人力情報活動建立目標、優先權和指導方針以及解決搜集需求衝突和評價國家人力情報活動效率等方面,被賦予了國家情報總監的職權和職責。此外,該指令還指定主管搜集的副總監和其他官員一起協作,負責在國家情報計畫和軍事情報計畫中分配人力情報資源的問題上向國家情報總監提出建議。

該指令還指定中央情報局局長為國家人力情報管理人(NHM),該職位由中情局局長委託給行動處處長。國家人力情報管理人的職責包括制定包含目的和業績目標的綜合性國家人力情報計畫、整合國家人力情報搜集能力並歸之於國家情報協調中心(National Intelligence Coordinatioer),建立和實施人力情報活動的管理標準(包括來源驗證、培訓、搜集需求、評價、上報和掩護支持)。

國家人力情報管理人的其他職責有:制定和實施相關程序,解決情報界機構從事的或由國家情報計畫提供資金的人力情報行動和活動的衝突,還有與「以秘密方式從事搜集活動或通過人力情報或反情報活動搜集情報的其他美國政府機構」協商相關的書面協議,例如2005年6月的《有關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海外和本土活動的理解備忘錄》。

20世紀90年代以及「9·11事件」之後,啟動了幾個議案以提高秘密搜集工作的協調力度。1992年,在中央情報局的行動處內成立了一個「國家人力情報需求任務分配中心」(National HUMINT Requirements Taskier, NHRTC),負責在搜集機構之間分配任務。當時,中央情報局長羅伯特·蓋茨將該中心稱之為「整合的跨部門機制,將人力情報需求分配給有最好條件並能最小代價和風險獲取信息的情報界某些機構」。該中心由國防部情報局、國務院、中央情報局的代表組成,配備12名從軍隊和中央情報局的三個處(情報、行動和科技)抽調的工作人員。其有三個重點領域職責:

●鑒定來自決策者、軍隊、各種科技中心、執法部門和分析人員的信息需求;

●為搜集和上報工作建立搜集優先順序;

●將需求分配給最適合的收集者,充分利用其能力以回應這些需求。

根據國家人力情報需求任務分配中心的指導方針,國務院1993年的某份電報要求各使館提供有關「所在國政府關於加密的法律和政策」信息。國務院希望這些信息能夠為國家安全委員會有關美國商業加密政策的研究提供「關鍵能用信息」。重點主題包括對「加密晶元」提案的回應,對公共加密的總體政策,經濟和貿易問題。

該中心的首要產品包括國家人力情報搜集工作指令(National HUMINT Colle Directives, NHCDs),其明確了人力情報搜集需求和任務分配工作。這些指令意圖鎖定隨後的兩年時間,但許多會進行定期更新。到1997年底,有不止100份涉及各國和跨國問題的實時國家人力情報搜集工作指令。指令中覆蓋的問題包括軍事行動支持、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高級常規武器和反恐。

2010年,由於維基泄密很多指令可以公開獲得,包括那些有關聯合國、保加利亞、巴拉圭、巴勒斯坦問題、羅馬尼亞和非洲薩赫勒地帶的指令。有關聯合國的指令要求國務院官員提供外國駐聯合國代表的詳細簡歷信息,並詳細列出了關於聯合國的優先問題,有近期關注(例如伊朗和朝鮮),也有持續性問題(例如聯合國安全委員會改革問題,中東和平進程),還有聯合國大會策略和投票群體問題。

涉及巴勒斯坦問題的國家人力情報搜集工作指令,要求提供有關巴勒斯坦-以色列和平進程、巴勒斯坦領導層和治理,巴勒斯坦內部安全和控制,恐怖主義和伊斯蘭激進活動等的信息。另外,該指令還要求提供:巴勒斯坦社會發展和基礎設施;以色列政府的計畫,政策和行動;電信系統方面的信息。如果某份國家人力情報搜集工作指令的主題需要更多的細節信息,這種情報可能多發生在技術性主題上如擴散問題,情報界的分析人員會撰寫一份搜集支持簡要說明(Colle Support Brief, CSB),作為該指令的附件。

國家人力情報需求任務分配中心的指導方針,對行動處的秘密和公開人力情報搜集單位以及國防部秘密行動局(Defense destine Service)都具有約束效力。它對於情報界以外的搜集單位則只具有參考效用,例如商務部外國商務署(Fn ercial Service)和國務院使館上報部門。因此,國務院的官員們並不理睬聯合國國家人力情報搜集工作指令中要求他們搜集它國外交官的個人和技術信息(包括行動電話和航空公司常旅客號碼)的內容。

如第二章所言,國家人力情報需求任務分配中心和情報界人力情報協調中心由中央情報局的國家秘密行動處主管情報界人力情報的副處長負責管理。協調中心負責解決行動處、國防部情報局、聯邦調查局、軍隊反情報單位、聯合司令部的人力情報活動之間的衝突和協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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