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國家情報機構管理與指導 情報界指令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事務指令(NSCIDs)於1947年首次發布,它最初的目的是為美國情報界提供廣泛的政策性指導,但在與它相關的問題上,人們確實需要更加詳細的指導。能夠提供這樣的指導內容的主要機制就是中央情報主任指令(DCID),它一般是以「DCID x/y」的形式發布的,「x」代表中央情報主任指令所指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事務指令,「y」代表了中央情報主任指令的序數。

有一次,吉米·卡特頒布了一項涉及情報活動的總統行政命令,內容涵蓋了在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事務指令中沒有提到的一些問題,這引起了是否需要對總統行政命令進行修改的內部討論。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了羅納德·里根總統的第12333號行政命令上。然而,最終還是通過了決議,無論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事務指令和總統行政命令之間是否有任何不匹配的內容,都可以發布中央情報主任指令。事實上,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事務指令最初是中央情報主任指令頒布的基礎,而現在中央情報主任指令已經從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事務指令中徹底分離出來。

設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之後,國家情報總監創立了3個系列的文件:情報系統政策備忘錄(ICPMs)、情報系統政策導引(ICPG)和情報系統指令(ICD)。情報系統政策備忘錄在情報系統指令之前發布,旨在為情報系統提供在同一問題上的政策導向。隨著時間的推移,ICDs取代了在ODNI剛剛設立時所發布的ICPMs。ICPG是ICD的附帶內容,提供了更詳盡的執行信息。

除一些早期的ICDs以外,ICPMs和ICDs都被分為了9個系列,涵蓋下列主題:

●100:企業管理

●200:情報分析

●300:情報搜集

●400:情報使用者的反饋

●500:信息管理

●600:人力資本

●700:安全與反間諜

●800:科學與技術

●900:任務管理

2007年9月發布的ICD第204號指令廢除了中央情報主任指令(DCID)第DCID 2/3號指令,並闡明了國家情報優先架構(NIPF)的地位與責任。該指令規定,「國家情報優先架構(NIPF)是國家情報總監設立國家情報優先權的唯一機制」,國家情報優先架構由下列幾部分構成:由總統批准的情報搜集主題、向情報搜集相關國家和非國家行為體設置不同的優先順序的過程以及一個展示優先順序的模型。

2009年12月23日發布的ICD第402號指令被標註了「SECRET/NOFORN」(不準向外國公民發布)的密級,其內容涉及國家情報總監代表的責任。該指令的主體內容涉及國家情報總監的海外代表,詳細闡述「國家情報總監負責決定其代表在組織機構或各個位置中的需求,這是由不斷變化的情報任務與情報需求決定的」。這引發了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與中央情報局的爭鬥,爭鬥的焦點是到底由誰來任命派駐在美國駐外大使館的首席情報代表。該指令附錄中的一項內容還涉及國家情報總監代表在美國的實驗性項目,它明確提出,國家情報總監代表要駐紮在聯邦調查局在芝加哥、洛杉磯、紐約和華盛頓的地方辦公室,並賦予其一系列的職能,包括協助並監督「國家情報總監指令、政策的執行情況」。

「全球海洋與航空情報集成」是2009年1月發布的ICD第902號指令,它規定,要為情報系統各個組成部門的協同行動和情報共享提供政策指導,從而發展、提高並加強對於領海、領空的保護,以便及時有效地識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儘快做出反應。該指令規定,將在國家海洋情報中心(National Maritime Intelligence ter)建立一座國家情報中心,用以整合全國的海洋戰略性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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