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國防部情報機構:國防部情報局特許授權歷史 國家媒體開發利用中心

中央情報局長喬治·特納於2002年10月組建了國家媒體開發利用中心。該中心位於弗吉尼亞州維也納,2003年1月,國防部情報局成為該中心的主管上級。2005年,國防部情報局長邁克爾·梅普斯(Michael Maples)中將將「人力情報文件開發利用和翻譯處」、「文件開發利用聯合中心」和「綜合媒體處理中心——卡達」置於國家媒體開發利用中心的組織和管理之下,這樣一來,將總部和外勤部門合併進一個機構。2008年10月,國家媒體開發利用中心成為獨立的中心/處,直接向國防部情報局指揮部彙報。截至2013年,該中心擁有700多名工作人員,預算超過1億美元。

顧名思義,該中心負責從紙質文獻和電子及視覺媒體精鍊提取情報信息,特別向軍事指揮官和作戰部隊(如:聯合廢除簡易爆炸裝置機構)提供支持,也向情報界、執法機構和國土安全部提供支持。2005年11月,國家媒體開發利用中心獲取了1.2TB的數據用於開發利用。到2008年,中心獲取並開發利用的數據每月平均超過25TB。國家媒體開發利用中心的報告部門,每年編製情報信息報告超過1000份,同時中心的搜集管理部門還負責監管國土安全部和美國情報界的情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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