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話不忍成歷史 礦難往事

想想以前,礦難比月經都來得頻繁,看看現在,一年出不了一次事,時代進步了

八十年代末,我頭回下礦井,礦車下到600米,我覺得自己患上恐低症了,一分鐘都不想在井下待了。當時干煤礦辛苦,有些井礦工沒人敢下,都是煤老闆喝幾口燒酒,帶頭下去干。

當時的我省煤礦普遍問題是不用先進技術,先期設計建設投入不足,工人超負荷運轉情況嚴重。深層次的問題是煤礦產權不清,煤價過低,煤老闆掙得錢還不夠還債,根本沒辦法按照安全規定生產。

那時候,大煤礦、小煤礦都差不多,井下像地獄,巷道里滿是積水,瓦斯探測器亮著紅燈,顯示瓦斯濃度超標。當時幾乎所有的井下瓦斯探測器都被做過手腳,本該顯示1.2時只顯示即便是調校過的探測器,正常情況下都亮著紅燈,意味著超標超得厲害,幹活的工人們很危險。

按照規定,採風迴風巷、採掘工作面迴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70就應該停工通風,但沒人會遵守這規定,本來就不大掙錢,該停工就停工,煤礦真的不用幹了。安全檢察員倒是常會來,那是來拿外快和煙的,不是來找茬的。

我第一次親眼見到礦難,是在沛東的煤礦上。

本來煤礦的通風井只能用於通風,嚴禁進行生產。沛東當時為了趕工期,通風井也用於生產,導致突出的瓦斯撞開風門,漫到整個巷道里,造成井下爆炸,有7處嚴重塌方,死了二十五個人,重傷兩人。

本縣本村的礦工,死一個賠五萬,有一對是父子倆,賠了十二萬,多賠了兩萬。本縣外村死的礦工,死一個賠四萬。外地礦工便宜點,死一個賠三萬,外加一個軍大衣,兩條毯子,裹屍體用。

四川的礦工死了三個,家屬都選擇把人在當地火化,拿骨灰盒走。山東的礦工死了一個,來處理後事的是死者的弟弟,思想比較傳統,想把屍體拉回去土葬。當地人嫌不吉利,不給拉。小夥子一咬牙,用礦上賠的錢買了輛摩托,把少了半條腿的哥哥綁在背上,活生生騎回山東。當時正是冬天最冷的時候,騎十個小時摩托,小夥子肯定被凍在上面了。

本縣本村的礦工死了十五個,這個村的人基本都是一個姓,多少都沾親帶故,一下兀了十五個男人,天塌下來了。

十五個人一起出的殯,那天冷極了,風像刀子一樣,整村人都穿著白衣白褲,抬著十五口棺材,在山路上走,招魂幡被風吹得飛了起來,嗩吶和哭聲讓人聽得心裡發毛。

重傷的兩個人,一個是被炸飛起來後,臉衝下摔在一灘水裡,另一個剛下井,還沒從礦車上下來,離爆炸點最遠。被炸飛的大面積燒傷,在醫院住了三年,做了十幾次手術,花了三十多萬;離炸點遠的被礦車砸癱瘓了,礦上給他發份工資,算是永久性養起來。

好像是從1992、1993年開始,煤礦都不太想用本地的工人了,嫌出了事麻煩,賠得多不說,煤礦也有被剷平的風險。大家開始喜歡用四川工人,大約因為出了事,四川礦工的家屬比較豁達,拿了錢就走人,不十分討價還價。

聽說我省煤礦好找活干,四川民工一窩蜂地湧來了,很快供過於求。部分四川民工經紀人為了給手下帶的工人找工作,向煤老闆承諾,用我帶的工人吧,我跟他們都簽了生死文書的,如果在井下出了事,你不用負責救,讓他們死去,幫你省醫藥費。

這事聽著挺誇張,可確實是真事。沒辦法,那年頭,為了掙錢,命真不值錢。算算看,死一個賠三五萬,傷一個就麻煩了,得給治啊,二十萬都打不住啊。如果出了事不用救活口,確實節約不少成本啊。

在那漆黑的年代,煤礦出事很正常,部分四川民工經紀人真敢按生死文書干,拿把鐵鏑下到井下,看哪個手下弟兄還沒斷氣,閉著眼上去補幾鎬,至死方休。

當然這樣的極端行為是極個別的案例,只是相比較起來,生死線上的礦工比煤老闆更可憐,說到底,他們是煤焦經濟發展的核動力。

回想從前,我們能走到今天,每一起礦難都被從上至下嚴格問責,每一個生命都受到重視,實在是太不容易了。

願過往的死難者安息,永生。也願我們這些人不要忘了苦難的歷史,能好好利用現在的資源,多做些對社會民生有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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