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白話譯文:

人民不畏懼死亡,奈何以死亡來威脅人民呢?要是人民通常會畏懼死亡,而那些胡作非為的,我就可以拘捕起來殺掉他們,這樣又有誰敢為非作歹呢?自然的經常之道一直有專門管理殺人任務的人去殺人。那代替這專門管理殺人任務的人去殺人,這叫代替自然大匠去砍木頭。那代替自然大匠去砍木頭的人,很少有說不傷害到自己的手的啊!

藥方:

死亡的恐懼是一切恐懼根源,人民連死亡都不恐懼了,這世界就要變了!若要去撻伐一個人,那就慢些吧!因為有一大自然的奧秘會展開祂懲罰的手段的!能不動手,就不動手;因為自然大道有其好生之德。讓「畏懼」轉成「敬畏」,再轉而成為「敬意」,這豈不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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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上公章句:

治國者,刑罰酷深,民不聊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嗜欲傷神,貪財殺身,民不知畏之也。人君不寬刑罰,教民去情慾,奈何設刑法以死懼之。當除己之所殘剋,教民去利慾也。以道教化而民不從,反為奇巧,乃應王法,執而殺之,誰敢有犯者。老子傷時,王不先道德化之,而先刑罰。司殺者天,居高臨下,司察人過,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也。天道至明,司殺者常猶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斗杓運移,以節度行之。人君欲代殺之,是猶拙夫代大匠斲木,勞而無功也。人君行刑罰,猶拙人代大匠斲,則方圓不得其理,還自傷。代天殺者,失紀綱,不得其紀綱,還受其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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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註:

詭異亂群謂之奇也。為逆順者之所惡忿也,不仁者人之所疾也。故曰,常有司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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