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主旨:可愛法國佬 日期: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星期天 寄件人:[email protected](大衛.柯恩) 法國,巴黎  親愛的朋友們:

我們在哥斯大黎加停留了十一天後,就登上一架往華盛頓特區的班機。之所以得去那兒,是為了轉搭前往巴黎的飛機。不過既來之,則安之,我們趁機花了數星期時間拜訪美國東岸的親戚朋友,順便帶孩子們參觀波士頓和華盛頓的名勝。諸位也許會想:黛薇與我該不會期待這趟要飛上七個鐘頭,還要帶著三個小搗蛋的越洋旅行吧,可是容我據實稟報:情況並沒那麼糟。咱們福星高照,搭上一架全新波音七七七客機橫越大西洋,坐的當然是經濟艙,不過機上有許多伸腿空間、舒適座位、兒童餐,每個椅背後頭還有小型電視螢幕。那些迷你電視可真是神賜,飛機一離地,三個小傢伙立刻被錄影帶催眠,個個下巴鬆脫,口水直淌。要是在家遇到這情形,我們常在小鬼們睡過幾個小時以後拿出碰碰車來鬧醒他們,但這招可不能用在飛法國的客機上。話說回來,這倒是我們夫妻打從離家以來首次遇到小蘿蔔頭們沒有鬥嘴、沒踢椅子、沒爬走道、沒灑飲料,也沒嘗試站上折疊式托盤架的搭機經驗。

全家在戴高樂機場降落以後,拿了行李就走出機場準備坐車進城。眼看我們有六個人加上十二個旅行袋,大夥兒根本不知該如何搭乘巴士到我們要去的地點。看樣子,不是得坐一部出租轎車,就是要叫兩輛計程車。這時,我先瞧見一部出租轎車,司機先生留著一撮修剪整齊的小鬍子,還穿了一套帥氣十足的灰西裝,於是本人趨步向前,只見他正以高盧民族的輕蔑眼神打量本人的牛仔褲和運動鞋。我問,載我們六人到托卡德侯(Trocadero)要多少車資。他答:五百五十法郎——合美金一百一十元(約台幣四千元),小費另計。

本人雖只到達巴黎十分鐘,還是認為這價錢太貴,我也端起法國人那副架子,再搬出高中學來的法語說:「太貴了吧,先生。」原以為他會稍稍減個價,不料他竟嘟嘴聳肩擺明了態度。我只好求他先等我一會兒,然後衝過一整條人行道,想去打聽一下那兩輛計程車叫價多少——糟糕,要美金一百二十元,外加兩份小費。搞了半天,出租轎車價錢還便宜些,於是趕緊跑回轎車跟前,哪知司機先生已和兩名衣著光鮮的歐洲大亨完成交易啦,他們搞不好連車錢都沒問一聲哩。司機見我奔來,立刻抬起下巴說:「我給過你機會了。」態度跩得跟二五八萬似的。

我聽了忍俊不禁,因為他那口英文實在法國腔太重了。接著,我又抬出高中學來的法語說:「先生,總有第二次機會吧。」一廂情願以為他會發惻隱之心,誰知他就這樣載著那兩名衣冠楚楚的主管絕塵而去,我們只好擠進一輛喊價一百二十美元的計程車走人啦。

四十分鐘後,全家站在喜達亭公寓旅館(Citadines Aparthotel,是黛薇在旅遊指南的偉大發現之一)門外。我們以一般法國旅館住房費一半的價錢,租到兩間臥室、一間擺著折疊沙發的小客廳,和一間簡式廚房。這小公寓乾淨舒適,地點也好——位於格調高尚的十六世紀住宅區中心地段。進了公寓,大夥兒扔下袋子,沖了個澡,補眠三小時,下午才有氣無力地起身,前往巴黎市區三線大道蹓躂蹓躂。

世界上只有紐約、巴黎、香港這三大都會能讓人徒步走在街上還這麼興奮。當然,三地給人的感受自是截然不同。在香港和紐約,會被形形色色的人給迷住。到了巴黎,則是陶醉於當地那種「人為的尊貴氣息」——這是英國小說家及詩人勞倫斯(D.H.Lawrence)說的。不過,置身這三座都市,都能在街上連逛數小時,心曠神怡地欣賞千變萬化的城市風光。

我們離開旅館後,就朝北邊的佛許大道(Avenue Foch)走去,這條寬闊的三線大馬路兩旁都是豪華公寓建築。大家漫步走過幾個街區來到凱旋門,再右轉步入環境十分幽雅的雨果大道(Avenue Victor Hugo),整條街上盡是美侖美奐的小店,有些名聞遐邇,有的沒沒無名,但都擺著燦爛奪目、本身即屬藝術品的櫥窗展示品。其中一家小舖專賣門把和抽屜把手,這些東西聽起來雖不怎麼值得過份炫耀,那家小舖卻將這些小五金展示得極為高雅,看起來簡直和英國王冠上的珠寶不相上下(說不定價格也一樣)。

全家跨進一家極其別緻的巧克力店,大夥兒都覺得此地想必是全世界最美的巧克力專賣店了。只見店裡陳列著一個個裝滿精緻太妃糖的盒子,還立著好些從地面直通天花板的檀木架,架上擺著以粉紅、水藍兩種柔和色調的藝術棉紙製成的糖果盒,整間店面瀰漫著可可香,孩子們都被迷昏了頭。我們允許每個小傢伙挑選一塊太妃糖(他們大概花了二十分鐘),然後由一位打扮高雅的店員小姐仔細包好每塊糖讓咱們帶走。糖果價錢貴得令人咋舌,但還是值得。

說起物價,黛薇和我很快就面臨了一項不爭的事實:我們在巴黎的食物預算嚴重短少。出國以前,我們一派天真地分配伙食費:大多數地方以每天六十美元為限,到羅馬、巴黎之類物價高昂的城市,每日一百美元。當時覺得這錢似乎不少,現在才發覺以六人計算,每人每天伙食費大概僅有十六元。衡諸未來,全家上一次花都的銀塔餐廳(La Tour d'Argent)用膳,恐怕就要搜刮掉大夥兒在巴黎四天、填飽肚子的預算。當然啦,咱們是不會上那兒吃飯的,搞不好他們還不讓我們進門呢,但就算是去街角小館,我們那微薄的財力恐怕也要不勝負荷。

另外,我們對巴黎有一個強烈印象:此地餐廳不歡迎年幼兒童,尤其是晚餐時間。這怎能怪罪他們?想想看,那些餐廳都有漿挺的白桌巾、點心餐車、穿黑西裝的侍者這些高雅名堂。柯家兒女一來,就用一百二十分貝高音尖叫一通,還把兩隻耳朵插上法國長麵包,他們如何消受得起。以美國標準來看,咱們家孩子也不算端莊:到了法國餐廳,簡直就要被當成橫衝直撞的野蠻民族啦。初到巴黎享用晚餐,黛薇與我大半時間都在噓小傢伙們安靜,還不停向周遭客人說:「抱歉,女士。對不起,先生。」每個人都頗能諒解,只是晚餐結束後,我們覺得有義務重賞小費。

這麼說來,我們似乎有必要另做打算。既然咱們那間公寓有個簡式廚房,大夥兒就上街採購雜貨去吧。這可真是一趟爽快過癮的探險,附近商家店面雖都不大,賣的東西倒很專門,而且貨色齊全,品質一流,擺設有趣,店東英文一竅不通。黛薇雖然會說四種流利的語言(英文、日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可惜獨缺法文。本人的法文也只有基礎程度,但除了提出某個讓人聽得腦子一團漿糊的請求——例如要肉販切一片腿肉(法文是jambe),而非火腿(法文叫jambon)——一切還算暢行無阻。

此後,全家約有一半正餐是在公寓裡解決,黛薇與我甚至不帶小傢伙溜出去吃過幾頓晚餐,藉此尋獲了一丁點兒巴黎的浪漫,還避開不少高盧民族的咒罵聲,伙食預算也只超支一半。這未嘗不是件好事,因為來日我們還要前往物價貴得離譜的威尼斯和蘇黎世,等大夥兒到了澳洲,恐怕得沿街乞討了。

待在巴黎第二天上午,我們又舒暢快意地散了個步。這回,大夥兒沿塞納河右岸閒逛,走到杜勒麗花園(Jardin des Tuileries)和羅浮宮。起先小傢伙們都懷疑這趟路有啥好玩,當我說出目的地時,威利還狐疑地問:「什麼是羅府呀?」(他把羅浮宮的法文Louvre 聽成了Loove)

我本來不太希望小傢伙們打破沙鍋問到底,現在卻別無選擇,只好抖起精神說:「呃,羅浮宮是個好大好大的美術館。」

「什麼!」

「一座美術館呀,你知道的嘛,有油畫、雕刻、素描這些東西啊。」

「不要啦,爹地。」威利呻吟:「求求你別帶我們去美術館嘛。去哪兒都行,就是別去那裡!我說真的唷,上教堂我都願意。」看樣子他還真煩惱哩。

「聽著,」我說:「這可不是你們平常去的那種普通美術館喔,它是全世界最棒的美術館,裡面有蒙娜麗莎、米洛島的維納斯(Venus de Milo,譯註一),還有勝利女神(Nike of Samothrace,譯註二)。」

威利聽見「Nikes」(即運動鞋著名品牌「耐吉」),才稍稍振作了點兒精神,但我看得出來他和卡拉還是怏怏不樂。

好在黛薇早料到會碰到這種反應,便告訴卡拉和威利,他們可以在羅浮宮的禮品店挑選五張藝術明信片,然後全家要舉行一場比賽,誰找到最多明信片上出現過的藝術品,我們就請客。一提到贏家和獎品,情況立即完全改觀。這下,姊弟倆又可以投入他們最大的嗜好——手足相爭。後來他們還發現,只要是有禮品店的地方,都不至於太掃興。

現在,每個人巴不得馬上去羅浮宮,但我們必須走路穿越杜勒麗花園才到得了那兒。這座由排列工整的花圃、古樹、水泥池子構成的都市綠洲極適合孩子們撒野,只見卡拉和威利在碎石路上來回奔跑,觀賞造型精巧的模型帆船在池中航行,甚至還發現一座很適合攀爬、由英國雕刻家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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