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場白

有些人面對要如何開拓人生這檔事兒,心中早有定見。他們尚值青春年少,就已立定目標,排妥課程;一遇障礙,便跨越前進,若是誤入歧途,偏離預設路徑,也總找得到回頭路。無論好壞,本人一向非彼族類,也許是我始終未曾發現自己的專長,對事專注的時間又比較短暫的緣故吧,總覺得人生際遇似乎要摻入某種無傷大雅的意外成分,才會有趣得多,管它是什麼成分。

我年輕時候,正是憑著這股冒險本能一路走來的,否則在耶魯大學那幾年,怕要過得暗無天日了。幸而其間做過兩份堪稱特別的暑期工作——一是當英國國會議員助理,一是在美國駐非洲獅子山國位於首都自由市(Freetown)的大使館任實習生——當時我並不以為這兩項職務是成就事業的大好良機,只覺得聽聽英國選民討論沉悶的住宅計畫時所面臨的問題,或是跑到一座非洲叢林都市裡走馬看花,倒不失為增長見識的好方法。

說句真話,大學剛畢業時,我壓根兒不曉得哪種事業是我想要的。若是有人在我的文憑附贈一張可隨時劃位的機票,本人老早喜出望外飛去西藏或是丁布克都(Timbuktu,譯註一)嘍。可惜沒碰著這種好事兒,倒是見到了我父親,他好心好意語氣委婉地鼓勵我去讀法學院(「即使當不成律師,也是絕佳的腦力訓練」)。我就這樣隱約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拖著行屍走肉般的剩餘力氣,一頭撞進了法學院,至今猶記得開學頭一天和一百五十來位求知若渴的新生同坐在一間大教室裡的情景,院長是個專攻契約論的名學者,他挺著胸膛在講台上踱來踱去,像隻神氣活現的孔雀似地大吹大擂:「我們即將全面改造各位的思考方式!」

聽得此言,本人第一個反應是:「我要有兩把刷子的話,你改得了才怪,老兄。」可想而知,這一年註定沒好日子過,而我在那兒證實了兩條堪稱定論的理論:(一)入學頭一年,不宜在法學院這種地方提出對立想法。(二)經歷過思想滲透的人無法學習所謂的侵權行為和民事訴訟程序。末了,本人輟學,無人惋惜。

後來,我做了件無足輕重的工作——跑去匹茲堡一家書店當店員。由於大部份時間都在瀏覽圖書目錄,與顧客閒磕牙,因此覺得這份差事棒透了。可是父母雙雙勸我還是找個長點兒志氣的行業好,本人就去買了份《紐約時報》,瞄了瞄徵人廣告,一眼看上《光圈》(Aperture)這家小規模攝影專書印製廠刊登的啟事,徵的是公關組長。該廠出過一些世界頂級攝影家,例如羅伯.法蘭克(Robert Frank)、愛德華.魏思頓(Edward Weston)、桃樂西.蘭芝(Dorothea Lange)、愛德華.史提格利茲(Edward Stieglitz)、麥諾.懷特(Minor White)等大師的作品集,我也一向欣賞擺在書店架上那些內容豐富的《光圈》出版品,更重要的是,我認為能到紐約住上一陣,是件教人興奮的美事,於是當下申請此缺,結果一舉中的。

半年後,才高八斗、自律甚嚴的老闆以做事懶惰散漫、經常不服命令兩大罪狀,炒我魷魚。回想起來,我得承認他理由充分。當他費了半個鐘頭唇舌,向我闡述他的人生哲學和藝術見解,我卻答以「可是,麥可,你不過是把柏拉圖式的理想神話重新包裝一遍罷了。」的時候,相信他的忍耐限度終於達到臨界點。沒人喜歡賣弄聰明的笨驢,很快我就發現,本人只能依靠在銀行裡約一個月生活費的存款蝸居曼哈頓,職業、收入、前途一概泡湯。

讀者諸君大概以為這下場可把我給好好羞辱一番、嚇唬一頓了吧(要是事發在今日,肯定如此)。不過,當年我可沒那麼緊張。雖說我願率先承認我沒充分利用耶魯大學提供的教育機會,但本人的確學到了那兒傳授的一樣寶貝東西:沒來由的自信——這可真是不容低估的一門學問。畢業典禮在舊校區舉行,散場的時候,大多數同學和我都信心十足地以為,將來我們絕不可能碰上與成功沾不著邊兒的事情。這群不成大器的同窗之間流傳的笑話,其實是這麼講的:假如你真有辦法從耶魯畢業(這幾乎是肯定的),就不會成為無業遊民,頂多是個怪胎。經過了時光流轉推移,看多了人世浮沉興衰,現在大夥兒幾乎全都相信,我們也有可能像身旁傢伙那樣一事無成。不過,當時年方二十三的我,仍被充分灌輸了長春藤盟校那種虛浮不實的勇氣,而且不折不扣地堅信,要是我被炒魷魚,那絕對因為老闆是個頭腦白癡的渾蛋,再過一星期就會有好事上門的。

這回,好事果真上了門。當我銀行戶頭裡只剩兩百美元,我那兩百九十二元房租又即將到期的時候,本人接到蓋.庫柏(Guy Cooper)的電話。這英國佬是位消息靈通的圖片主編,住在哈林區,彈得一手好吉他,他太太麗拉(Lela)是我賓州同鄉,我還跟她妹妹約過會。總而言之,庫柏說他正準備離職,想去《新聞週刊》做圖片主編。他任職的地方叫通訊新聞圖片社(Contact press Images),是家規模不大、名氣卻不小的攝影通訊社,老闆羅伯,普雷基(Robert Pledge)是性格淘氣、魅力非凡的攝影泰斗,他叫庫柏離職前找個人接替,庫柏遂在旋轉名片架上翻了一翻,打算搜出任何隱然可能有資格勝任的傢伙。本人的姓氏Cohen離名片架前頭的分類字母很接近,因而僥倖中選。

本來冀望普雷基(大家都這麼叫他)不會拿我近日遭人解僱之事為難我,可這位老兄硬是沒法子省點兒力氣少理會一些我的不良紀錄,他對工作十分投入,認為只要我喜愛手邊差事,做起編務來就會像莊稼漢一樣賣命,我們也會相處愉快。至於我呢,也覺得這個老愛咆哮、留著短髭、年入不惑的法國佬與我臭味相投,還很欣賞他那盛氣凌人的德行。普雷基想什麼時候幹活,就什麼時候幹活——通常是忙通宵。他穿著邋遢,回絕過不少可以大賺一票的肥差,原因是他厭惡提供那些差事的傢伙。不懂高明管理技巧的他統率著一群烏合之眾,成員包括十名才藝不凡又忠心耿耿的攝影記者,他們走遍天涯海角,報導許多為真理、正義代言的故事。對於我這一心追求刺激的二十三歲小夥子來說,通訊新聞圖片社可說是最佳落腳之處。雖然那兒的薪資僅能維持最起碼的生活水準,但本人鮮少留意此事,因為每天都有新的奇遇,每條大新聞似乎與我都有切身關係。我愛死了那些裝滿幻燈片的小黃盒子——裡頭全是從印尼島省伊利安查亞(lrian Jaya)和薩爾瓦多以最急件送回紐約的幻燈片;也愛死了大夥兒在瞬間發佈一篇獨家報導,或是趕雜誌截稿時,腎上腺素加速分泌的那種感覺(這情況挺常有,全拜普雷基管理作風之賜)。當普雷基半夜三更打電話來,用鄉音濃重的英文嘶啞著嗓門吼道:「伊朗國王垮台了,把大衛.柏奈特(David Burnett)給我找到,他人在馬尼拉,叫他去德黑蘭。」本人還心中竊喜呢。

我最喜歡的,莫過於跟著那些正逢工作空檔的攝影記者們四處閒蕩,他們總是知道該上哪兒去找紐約最高檔的衣索比亞美食餐廳,永遠都有最膾炙人口的戰爭故事可一吐為快。感覺上我就像多了個由一群有膽識、有氣魄的大哥和一個大姊安妮.萊波薇姿(Annie Liebovitz)組成的散漫家庭。辦公室也和俱樂部沒兩樣,大夥兒就喜歡裡頭那種帶點兒豪邁、機智、玩世不恭的氣氛。

這些攝影記者有時甚至拖著我一塊兒出任務或替某個名流拍照。我最欣賞的一位名叫道格拉斯.寇克蘭(Douglas Kirland),他拍過無數美女,三不五時拿她們簽了名的拍立得照片來送我,還說服眾家影星和超級名模假冒別人姓名為我題上「大衛,你是我最棒的情人…摩根.費釵」或「為了你,我願立刻拋棄比利.克莉絲蒂」之類的詞句。本人把這些獎狀替代品全都張貼在廚房留言板上,總讓女友們印象深刻。

在通訊社待了約莫兩年後,其中一位年紀極輕、聰明絕頂、英俊瀟灑、能言善道的攝影記者問我想不想去澳洲墨爾本,進行一本攝影專集的計畫。這人叫瑞克.史莫蘭(Rick Smolan),他打算延攬一百名世界頂尖攝影記者齊集澳洲,然後分派全澳各地,讓他們在某一天內同步按下快門。這個仿效《生活》雜誌特刊的宏偉計畫,目的是製作一本名叫《澳洲一日風情畫》(A Day in the Australia)的精美畫冊。

說來不可思議,史莫蘭雖已說服幾家大公司贊助此計畫,卻又說他需要有人提供「某些管理上的協助」,始能推展大業。我事後方知,這只是一句輕描淡寫。在千辛萬苦搭了二十四小時飛機抵澳之後,本人才發現,《澳洲一日風情畫》拍攝計畫總部竟是墨爾本近郊一所破落小屋,裡頭只有一間臥室加上飯廳。史莫蘭和他的澳洲拍檔既無預算經費,也未建立會計制度和檔案系統,兩人實際上一文不名。他們雖然有座譚迪牌(Tandy)個人電腦(一九八一年,這玩意兒算是高科技產品),可是一有人插上吸塵器插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