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五、重建元老院和卡皮托及隨之而來的諸般舉措(1144 A.D.)

早在10世紀,羅馬的元老院和人民努力奮鬥,抗拒薩克遜的奧托家族時,對於古老自由的熱愛鼓舞了一種信念,他們大聲疾呼,要恢複共和政體。每年要從貴族當中選出兩名執政官,以及10到12名平民官員,授予他們護民官的名稱和職位,但是這種源遠流長的體制經不起嚴厲的批評,很快就消失不見。中世紀的黑暗時代,有時還會發現元老院議員、執政官以及執政官之子的稱呼,來自皇帝的授予或是那些有權勢的市民僭用,表示他們的階級、地位以及純粹的貴族血統。 這些都是虛有其表的頭銜,並不具備實質的政府官位和職務。只不過從公元1144年起,城市的法案註明建立元老院的日期,將之當成一個光榮時代的開始。出於私人的野心或是公眾的熱情,很倉促地構建了一個新的制度。

羅馬在12世紀時,對於古老模式的和諧與組合,不可能僅由古物學家來說明,或是找出立法家來恢複。一個自由或者說是全副武裝的民族舉行集會,發出響亮的歡呼和極具分量的表決。依據法令分成的35個區部、百人連的財富和數量求得極佳的平衡、針鋒相對的演說家產生的激辯、選舉和投票按部就班的程序,這些都很難被盲目的群眾採用。他們對合法政府的操控一無所知,完全不了解可能獲得的利益。阿諾德提議要恢複和遴選騎士階層,這種做法的動機或評定的尺度在哪裡呢? 一個全民貧窮的時代無法用金錢來衡量騎士的資格,不需要負起民事功能的法官和租稅承包人,他們最原始的責任是服役時擔任騎兵,現在的封建領地和武士精神能夠供應出身更為高貴的人士。共和國的法律體制不僅過時無用,也不為人知。義大利的國家和族群生活在羅馬和蠻族的法律之下,在不知不覺中集合了一大群平民。有些含糊不清的慣例或是不夠完整的條文,保留著查士丁尼法典和御法的精義。要不是執政官這一頭銜曾經被羅馬人拋棄,卻被義大利的城市接受並亂用,最後成為地位低下的外國土地上商務代理的官式名稱,他們毫無疑問會任意恢複執政官的稱呼和職務。護民官有維持正義的權力,這個代表強勢的字眼有時會妨礙到公眾的計畫,通過他卻能產生出合法的民主政體。古老的名門世家淪為國家的臣民,現代的貴族勛爵變成當權的藩王。和平與秩序的敵人經常侮辱基督的代理人,並不會長久尊敬解除武裝和神聖不可侵犯的平民官員。

12世紀的變革給羅馬帶來新的生活和時代,我們可以列舉出一些真正重要的事件,說明和證實在政治上獲得獨立的狀況。

其一,羅馬七丘之一的卡皮托山 大約有400碼長和200碼寬,一段百餘級的石階可以直達塔爾培烏斯岩的絕頂,殘破和倒塌的建築物使懸岩都已填平,就是比較陡峭的斜坡也變得更為平緩。在羅馬建城的早期,卡皮托神殿平時是廟宇而戰時是堡壘,等到城市失去以後,神殿成為對抗勝利高盧人的據點。在維特里烏斯和韋斯巴薌的內戰期間,雙方派兵佔領、展開攻擊並惡意縱火焚燒帝國的聖地,朱庇特和眾神的廟宇化為一片焦土。後來在這個地點設置修道院並且建造住宅,堅實的圍牆以及遮陰的柱廊在時間的侵蝕下破落或毀圮。羅馬人第一個自由權利的法案是要重建卡皮托,雖然重點不是美觀,而是要用武器和計畫來落實整個地區的防務。他們經常登上這座山丘,就是最冷漠的心靈也會鼓起蓬勃的生氣效法祖先的事迹。

其二,早期的愷撒擁有鑄造金幣和銀幣的專利,把作為賤金屬的銅幣放棄給元老院, 出於奉承在錢幣上面盡量鐫刻各種紋章和銘記,君王對於頌揚自己的功績感到心安理得。戴克里先的繼承人根本瞧不起元老院的阿諛之言,他們派駐在羅馬和行省的皇室官員,負起直接督導鑄幣廠的責任。義大利的哥特國王繼承同樣的特權,後來一系列希臘、法蘭西和日耳曼的王朝都比照辦理。羅馬元老院在特權喪失800年以後,重申這種體面而又賺錢的專利,自從帕斯卡爾二世越過阿爾卑斯山另找駐錫之地 以後,這個特權已經被教皇在心照不宣的狀況下放棄。12世紀和13世紀有些共和國的錢幣被收藏家展示在陳列櫃中,在一個金質獎章上面,鐫刻著基督像,他的左手拿著一本書,上面的銘文是「羅馬元老院和人民的誓言:羅馬是世界的首都」,反面是穿著正式服裝的聖彼得將一面旗幟授予跪著的元老院議員,盾牌上面刻著家族的姓名和徽章。

其三,隨著帝國的衰微,城市的郡守淪為普通的市政官員,然而仍舊執行民事和刑事審判最後的上訴之權。他從奧托的繼承人手中接過一把出鞘之劍,當成敘任的模式和職能的象徵。出任這個崇高職位的人員僅限於羅馬的貴族家庭,經由人民選出後,報請教皇核定。他們同時向羅馬、教皇和皇帝效忠,等到三者相互對立、發生衝突以後,必定會使郡守感到困窘不知所從。獨立的羅馬人見這位服務的官員只擁有三分之一的管轄之權,就會將其辭退,轉而選出一位大公來擔任這個職位。但是這個頭銜連查理曼大帝都無法加以拒絕,對於一位市民或臣民而言太過崇高。在第一次起義的狂熱浪潮之後,他們毫不勉強地同意恢複郡守的職稱。這個事件發生後,大約過了50年,英諾森三世是最具野心、運道最好的教宗,將羅馬和自己從標誌著外國領土的羞辱狀況下解救出來。他授予郡守一面旗幟用來代替一把寶劍,免除他對日耳曼皇帝所有的誓言以及服務的約束和責任。教皇任命一位神職人員負責羅馬的民政,現在即使不是紅衣主教也會很快擢升到這個階層,他的司法審判權減縮到較為狹窄的範圍,在重獲自由的年代,他從元老院和人民那兒得到公權力或公權力的行使權。

其四,等到重新建立元老院以後,尊敬的父老(如果我能用這種表達的方式來稱呼元老院議員)被授予立法和行政之權。然而他們所要達成的目標很少能夠超越目前的狀況,那個時代經常受到暴力和動亂的干擾,即使處於全盛時期,整個元老院階層或參加集會的人數也不過是56位議員。他們之中最顯赫的人物會加上「資政」的頭銜以示推崇之意,每年要接受人民的提名,先要選出有投票權的選舉人,原則是每個區部或教區10個名額,為一個自由權利的制度奠定永久的基礎。教皇處於政治風暴之中抱持寧彎勿折的態度,簽訂條約認可元老院的建立和職權,期望從時機、和平與宗教各方面加以考量,恢複行使統治權的政府。基於公眾和私人利益的動機,有時會使羅馬人暫時和偶爾犧牲他們的權利要求,重新對聖彼得和君士坦丁的繼承人宣誓效忠,只有這兩位才是教會和共和國合法的元首。

在一個無法律可言的城市,團結合作和朝氣蓬勃的公眾會議被強制解散。羅馬人很快採用一種強勢而又簡單的施政方式,元老院的名稱和權威濃縮為單一的行政長官或兩位共治的同僚,等到年終或每隔6個月就要換人,重大的責任用短暫的任期來抵消可能產生的弊病。羅馬的元老院議員在短暫的統治期間,放縱各種貪婪和野心的行為,司法和正義為家族和黨派的利益所敗壞,處罰的對象都是敵人,因而只有追隨者服從他們的命令。處於無政府的混亂狀況下,不再有主教用宗教的慰藉來緩和嚴峻的情勢,這一切讓羅馬人知道他們缺乏管理自己的能力,在國內已經沒有希望找到官員的人選,只有求之於國外。出於同樣的時代和動機,大多數的義大利共和國受到鼓勵都採用類似的措施,不論從表面看來多麼讓人感到不可思議,還是能夠適合他們的情況,產生最有利的結果。他們從位於外國但是友好的城市,選擇一位公正無私的官員,要求他有高貴的出身和無瑕的品格,無論他是軍人還是政治家,靠著祖國和名聲,他們將和平與戰爭時期最高的行政權力授予他。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的合約要立下誓約並簽署,有關行使權力的任期、年金和薪俸的評估、雙方權利義務的性質,都要有很嚴謹而明確地進行規定。他們把他當成合法的上司宣誓服從,他也要立下忠誠的盟約,要從一位冷漠的異鄉人轉變為熱情的愛國者。他選擇4到6位騎士或市民,出任在軍隊或司法方面的輔佐官,跟隨在身邊的是「波德斯塔」,用他自己的費用維持僕從和馬匹的適當隨員行列。他的妻子、兒子和兄弟很容易受到批評,要留在幕後不能現身,他執行職務期間不允許購買土地,不可與當地人士締結婚約,甚至不能接受邀請前去拜訪市民的家庭。要是有人對他的施政提出反對意見,除非滿足他們的申訴和怨言,否則不能保持體面很光榮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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