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四、《全集》自序

我是一個充滿矛盾的人。四年前編選《十卷本選集》的時候,我在《後記》裡寫著「我不會讓《文集》再版」【註一】。去年出版社找我商談編印《全集》的事,我幾次沒有同意,可是終於給朋友樹基【註二】說服了。無怪乎我的女兒小林向我提出質問:「你連十四卷《文集》都不肯重印,怎麼又答應編印《全集》?」她問得有理。答應出版全集,我的確感到壓力,感覺到精神上的負擔。我多麼願意讓我的全部作品化為灰燼,化做塵土,讓我的名字在人間消失,被讀者忘記。這樣,我最後閉上眼睛或者會感到一點輕鬆。寫作五六十年,我欠了讀者太多的債。現在即使躺在病床上,我仍然擔心我的文章對讀者會不會有幫助,會不會有啟發。我真不願意它們給讀者帶來精神上的傷害!因此我寧願讓它們同我一起消亡。這大概就是所謂社會責任感吧。

【註一】《巴金文集》在文革期間被稱為十四卷「邪書」,作為「大毒草」受到多次批判。

【註二】樹基:即王仰晨。

但是有一件事卻不能由我自己說了算。任何一部作品發表以後就不再屬於作家個人。它繼續存在,或者它消滅,要看它的社會效益,要根據讀者的需要和判斷來決定。所謂不屬於個人,並非說它就是「社會財富」,只是因為它已經產生了社會影響,好的或者壞的影響,作者便不能推卸責任,譬如欠債要還。編印《全集》,不過是給我五六十年的創作實踐做一個總結,算一算我究竟欠下多少債,我自己心中有數,才可以安心地放下這枝已經變得有千斤般重的筆。

現在是結算的時候了。我有一種在法庭受審的感覺。我不想替自己辯護,我也不敢對自己提出嚴格的要求,害怕自己經受不住考驗。但我認為作家對自己的要求一定要嚴格。我不尋求桂冠,也不追求榮譽。我寫作一生,只想摒棄一切謊言,做到言行一致。可是一直到今天我還不曾達到這個目標,我還不是一個言行一致的人。可悲的是,我越是覺得應當對自己要求嚴格,越是明白做到這個有多大的困難。讀者在這《全集》裡可能發現我的文章前後矛盾,常常跟自己打架——往好的方面解釋,我在不斷地追求;朝壞的方面說,那就是我太軟弱,缺乏毅力,說得到卻做不到。

我將用《全集》來檢查自己,解剖自己。讀者也可以用《全集》對照我的言行來判斷我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樹基是我的老友,他比較瞭解我,熟悉我的寫作的道路,我是四十年代在桂林認識他的。把編印的工作交給他,我放心。雖然來日無多,精力有限,我還是願意充當他的助手,做好這個工作。《全集》出「全」,可能要花費幾年的工夫,而且對《全集》的「全」字我們可能還有不同的看法,不要緊!我只希望它成為一面大鏡子,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出我的整個面目,整個內心。

新年前我接到不少朋友寄來的賀年片,祝我「健康長壽」。我慚愧我不能用筆表達出我的感激之情,我抱歉我不一定能滿足他們好心的祝願,但是我仍然要盡最大的努力朝著我一生追求的目標前進。

不能用筆表達的,還可以用行為寫出來,我這樣地相信。

一九八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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