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五、深刻的教育

病中,讀書不方便,只好胡思亂想。想得較多的還是跟作家和作品有關的事。這些事以前也想過,思考的結果便是幾則「隨想」。

我說過:只有作家知道自己創作的甘苦。多少年來我一直用作品換取稿費養活自己。十年「文革」期間我因為自己的十四卷《文集》受到種種懲罰,給逼著寫了檢討文章承認自己「用軟刀子殺人」。這一切似乎說明作品屬於作家個人:版權所有,文責自負。

我記得很清楚:批鬥會上我低頭認罪,承認《激流三部曲》是為地主階級「樹碑立傳」的「毒草」,會後回到「牛棚」我還得寫「認罪書」或「思想匯報」。寫造反派要的大路貨並不難,可是寫完後交了出去,我卻懷疑起來:難道作品真是作家個人的私產,可以由他【註一】信口胡說?難道讀者不是「各取所需」,誰又能否定他們【註二】的聰明才智?

【註一】他:指作家。

【註二】他們:指讀者。

我寫過不少的「認罪書」,承認挨鬥一次,就「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我究竟想說些什麼?今天「深刻地」分析起來,也無非想把自己表現得無恥可笑,爭取早日過關而已。那個時候我早已不是作家,除了辱罵自己,什麼也寫不出,不僅只講假話,而且真假不分,習以為常。在批鬥會上看夠了造反派的表演,聽夠了他們的歪理,給逼得無路可走,醜態百出,會後交出「認罪書」得到短時間的安靜,反而感到輕鬆,以為又過了一關。只有午夜夢迴,想起那些事情,不甘心,左思右想,對批判者的那些「永遠正確」的歪理也有了不同的看法,甚至有了反感。給批來批去,批得多了,我也學會了一面用假話騙人、一面用「獨立思考」考慮任何問題。

十四卷「邪書」決不是我的私產,發表了的作品都歸社會所有。或好或壞,不能由作家自己說了算,也不能由別的幾個人說了算。是毒草是鮮花,要看它們在廣大讀者中間產生什麼作用。批鬥會解決不了問題。我越受批判,越是看得清楚:我那些作品並不屬於我自己,我不能拿它們跟造反派做「交易」。這就是我所說的「深刻的教育」。我終於恍然大悟了。

我想起了一九二四年去世的捷克作家弗.卡夫卡。小說《審判》和《城堡》的作者四十一歲患肺病死去,留下一堆未發表的手稿,他在遺囑中委託友人馬.布洛德把它們全部燒燬。德國小說家馬.布洛德違背了亡友的遺願,把那兩部未完的長篇小說整理出版了,它們在歐美知識界中產生了大的影響。人們閱讀這兩部小說,讚美或者批判這兩部小說,卻不見有人出來說:應當聽從作者的話毀掉它們。

我並不喜歡卡夫卡的小說。可是我無法抹煞它們的存在。我想即使卡夫卡活起來,即使他為自己的小說寫上十篇認罪書或者檢討文章,他也不能阻止人們閱讀《審判》和《城堡》。

同樣,即使我寫上一百篇自我檢討的文章,讀者們也不會承認《激流三部曲》是「殺人的軟刀子」。

八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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