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篇

常識寫了有兩年了,這是最後一篇。「最後」常常是個概念,概念有時會壓迫人,例如,例如「世紀末」好了。度和量是人為規定的,時間可度量,所以世紀末是一種人為的規定,這個規定搞得不少人惶惶不可終日。

按說人們應該已經習慣年終與年初相接的那一剎那,但為什麼還會對第一百個或第一千個同樣的一剎那憂喜疊加?愈是臨近人為的這一刻,愈是荒誕百出?相信未來的一年,會愈演愈烈。

這是人類在一種自己製造的度量面前,因為催眠與自我催眠而呈現的焦慮。沒有辦法,我們人類的腦有這樣的功能,現在是這種功能的集體發作,但願這種焦慮引起的不是集體的攻擊,世紀之鐘敲響之後,但願焦慮緩解。兩千多年前那個擔憂天會塌下來的杞國人,顯然有受迫害狂的傾向,當時的人做寓言來嘲笑,自有彼時「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的強悍之氣。可是本世紀,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對人類某些價值觀的懷疑,逐漸解構我們的一些盲目,也逐漸釀成我們的許多焦慮,而且,愈臨近世紀末,由科學數據支持的焦慮愈強烈,例如,例如「環境保護」漸獲共識。

剛過去不久的洪患,終於迫使中國朝良性焦慮邁進一步。水土保持,按理說是個常識,何需由上百億的損失換得?交常識的學費何需要交到肉痛?荷蘭近年決定退地還海,以荷蘭這樣一個與海爭地的國家來說,向海退地有一點「賣國」的意思,但為了「買」生態環境,這個「國」是要賣的。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附近的胡佛水庫也要拆壩了,以當地的沙漠環境來說,積蓄水再合理沒有了,但為了生態環境,拆。美國是很早就明白水庫對生態環境的改變效果,而且很早就不再興建水庫了。雖然可以提出一千條水庫的正面證據。但是嚴密監測的結果是,小不忍則亂大謀,謀什麼?謀更大更長遠的生態環境,忍則是不再建和拆。

前不久我忽然被邀請講一下我的小說《樹王》,理由是其中涉及到砍伐森林導致生態失衡。於是找來十多年前發表的這篇東西,翻看之下,深為自己當年的焦慮嚇了一跳,同時也為自己當年的粗陋臉紅不已。九二年還是九三年的時候,義大利有製片人執意要將《樹王》拍成電影,此事我在《威尼斯日記》記錄過,結果是亞洲的朋友們認為這是發達國家的陰謀,他們通過糟蹋生態發達了,現在為了他們的利益,讓不發達國家保持生態環境,「你的小說改編成電影,是他們用一個不發達國家的作品來說『看,你們自己的人也說了嘛』。」我一向對這種政治交集表現得智力不夠,於是婉言謝絕了製片人。現在看來,是堅持常識的能力不夠。

今年是知識青年上山下鄉三十週年,看來看去,主題是放在人生得失上。但就我個人的經歷,起碼東北、內蒙古和雲南,知青參與了破壞生態。當然,當年的知青的知識裡,沒有生態這一項,只有戰天鬥地,而且表現得近乎瘋狂。只是由於這種瘋狂,讓我起了一些焦慮,覺得事情哪裡有些不對頭。我不諱言我是參與破壞者,也因此我倒有了說出我的焦慮的資格。三十年了,知青不年輕了,但是我一直沒有找到承認自己是破壞者的知音。近年回去插隊地點看看的知青們,意識到破壞的後果了嗎?黑土地,北大荒,處女地,意思應該是原始生態,破壞它為什麼成了「人生得到鍛煉」這種只對一代人生效的欣慰呢?蒙古草原是世界上剩下的唯一一塊原始草原,我們從世紀初一直挖到世紀末。紅土地的亞熱帶原始森林,不是一刀一刀被我們砍掉,放把火燒得昏天黑地嗎?黃土地,曾經是漢武帝與匈奴強力爭奪的牧草場,誰佔有它,等於現代的坦克有了汽油。衛青與霍去病,替漢王朝奪到了這項「風吹草低見牛羊」的戰略資源,可是兩位將軍,料得到今天的這般景象嗎?

絕非大哉問,只是常識之問。

當然可以反詰我目前的情況就是如此,百姓要吃飯,社會要發展,這是發展的必然之徑。但是,「竭澤而漁」的道理不難明白吧?我詰問當年的知青,也是不公平。還記得當年陳永貴視察雲南,質問為何不大開梯田?還記得當年雲南省革命委員會策劃的「圍湖造田」,滇池面積縮小,春城的氣候明顯改變了?沒有常識的操縱權力,革命可以是愚昧,《樹王》表達的不是生態意識的自覺,只是一種蒙昧,蒙昧抗拒不了愚昧的權力,失敗了,於是有性格悲劇的意味,如此而已。

不過寫到這裡,我發現我本來不是要聊生態環境的,只是因為觸到「世紀末」,觸到由此而來的焦慮,才一路岔開。寫作常常是這樣,你會被某個字眼不小心撞歪。日常中我也常常誤入一條路,不過我常常索性就走一走看。

我本來是想,在最後的這一篇裡聊聊基因。

我對基因有興趣,大概從小學五六年級開始。我記得那時的一個暑假,去北京林學院我舅舅那裡去玩兒。我舅舅高中畢業上大學的時候,因為成績一直很好而獲得保送資格,他挑了林學院。我倒也不覺得不挑北大清華有什麼不對,因為那時我還沒有什麼勢利眼,我只是覺得林學院很好,那裡離圓明園很近,大學的饅頭好吃,好像有一次還為暑期不回家的學生供應了一回餃子。

舅舅的床上有一本書,書名忘了,只記得作者叫布爾班克,美國人,農場主,運用基因原理生產訂貨。有一次訂貨是豌豆,因為將來是要裝罐頭,所以要求豌豆必須是同樣大小的,要命的是交貨期限非常短,短到按豌豆生長期來說,不可能交出那麼多豌豆。布爾班克詳細講到他怎麼利用顯性基因原理篩選出豌豆,同時造了暖棚,架了燈具,終於如期交貨。

這本書讓我看得入迷,我至今不知道我為什麼會入迷,而且看完了發現還有下冊,但是下冊沒有了。我記住了布爾班克這個名字,以致二十多年後我到美國洛杉磯,發現其中有一個市叫布爾班克,我覺得就是以那個種豌豆的布爾班克命名的。

不過基因這回子事,我也記住了。我因此在升入中學後非常喜歡生物課,生物課不是主課,按理說犯不上那麼賣力,但「喜歡」常常是不按理的。當時教生物課的先生,文革前北京中學老師稱先生,無論男女,教生物的先生很年輕,我想是剛大學畢業,二十多歲吧,我有一次下課後問他如果想多知道一些生物的知識要怎麼辦,他看了看我,他大概沒有想到有學生對副科感興趣。不過他又忽然非常高興,說,你要是對生物有興趣,將來考武漢大學生物系好了。

我想我們之間有點誤會。如果他是我們的班主任,他應該知道以我的家庭出身我是上不了大學的,我問他的問題,只是出於我的強烈興趣。直到現在,我還是一個被興趣牽著跑的人,聽聽,看看,讀讀,聊聊,還有寫寫。可能到死的時候,興趣是我是怎樣一步一步失去知覺和思維的。興趣促使我從書店架子上抽下很多我認為與生物有關的書,讀來半懂半不懂。我當然讀了不少蘇聯的李森科的遺傳理論,但是我逐漸打聽出為什麼幾乎找不到奧地利的神父孟德爾(GREGOR MENDEL)的遺傳理論的書,只因為政治的原因。我當時以為只要不去理政治就可以了,不料政治可以很方便地阻擋常識。前面說過的布爾班克,是依循孟德爾理論的,所以他的書出了上冊之後,風向轉了,下冊遂不能出,持孟德爾理論的教授不能再到課堂上教我舅舅那一輩的學生了。

一九○○年,真正的本世紀初,荷蘭的德.弗里斯(HUGO DE VRIES)、奧地利的凡.謝馬克(ERICH VON TSCHERMAK)以及德國的柯倫斯(KARL CORRENS)各自研究,卻不約而同發現相同的遺傳現象,即,所有子代的遺傳特性都來自兩個遺傳單位,而這兩個遺傳單位分別來自雙親。三個規矩人各自到圖書館去查查看他們的發現是否是新發現,結果都找到孟德爾早在三十五年前,也就是一八六五年就發表的豌豆實驗論文。孟德爾去世之前曾說:「我的時代將來臨。」

真是這樣。一九○四年,美國的薩頓(WALTER SUTTON)發現遺傳單位藏在細胞核裡形狀像香腸的構造物中,這種香腸要染過色才看得到,所以稱它為「染色體」。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人類具有二十三對染色體。「遺傳學」這個名詞是一九○五年發明的,「基因」則是要再過四年,一九○九年才出現,由丹麥的生物學家約漢森(WILHELM JOHANNSEN)根據希臘文「給予生命」創造出來的抽象名詞,用來解釋代代相傳的遺傳特質。

一九一五年,摩根(T.H.MORGAN)等人在經過果蠅實驗掌握足夠證據之後,出版了《孟德爾遺傳論的機制》,首次以染色體的理論闡釋遺傳現象。

一九四一年,美國的畢多(G.W.BEADLE)和塔坦(E.I.TATUM)發現基因的功能在於複製生命體的基本結構物質:蛋白質。不過到這時為止,我們還不知道基因是什麼樣子,也不知道基因是怎樣複製的。

一九四四年,艾弗瑞(OSWALD T.AVERY)和麥克賴歐德(COLIN MCLE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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