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與人性之三

在雙月刊的雜誌上將一個題目寫到「之三」,實在不智。每個人都很忙,或者很無聊,總之,不會記住兩個月之前讀過些什麼。所以當這個月看到什麼「攻擊與人性之三」,真的是要罵我了,難不成還要去找四個月之前的「之一」和兩個月之前的「之二」,才看得明白「之三」?

我其實也沒有料到關於人的本能之一——同種攻擊,會有這麼多話要說或引述,不過這次保證是「之最後」,因為,「攻擊」這個話題終於要和藝術轉到一起了。

說起來,為什麼要在一個文學刊物上介紹人的生理本能?這裡有我一個小小的私心。這個私心倒不是我要搞什麼「藝術生理發生學」,這方面必有好事者來做的。

我的私心是,有非常多的好書,其實沒有這麼嚴重,而是有非常多的有趣的書,我們還沒有翻譯介紹。做出版的朋友,不妨從有意思出發,搜尋一下有關常識的書,或者會有一套「常識叢書」?

我向來讀書太雜,雜到讓人看不起的地步,雜到墓誌銘上可以寫「讀書雜蕪,不足為訓」。不少人寫文章是為嚇人的,因為所寫的與其說是「高見」,不如說是常識。當然,我就有這種嫌疑。

不過,任何高見,如果成為了生活或知識上的常識,就是最可靠的進步。

說回到攻擊與人性。先轉錄兩則新聞,一則是一九九七年初——

上海動物園日前再度發生狒狒間『倫常悲劇』。一隻來自荷蘭的狒狒王自去年三月曾咬死親生骨肉後,日前再咬死其「嬪妃」在狒狒王軟禁期間與別的狒狒「勾搭」而生下的小狒狒。

前年四月在動物園佛山登基的狒狒王,長得英俊威武。去年三月,只因母狒狒產仔後專心撫幼,狒狒王求歡不成,遷怒於幼仔,飼養員只得將其軟禁他室。其間曾有一隻將成年的雄狒狒眼見山中無老虎,便染指前「大王」的「嬪妃」,後也因同樣原因謀殺小狒狒而被關押。去年七月,動物園考慮到繁殖問題,只能請狒狒王再次出山。

一個月前,母狒狒們接連產下三隻幼狒狒,可是狒狒從懷胎到產仔一般要經歷半年,顯然母狒狒產下的非自己(指狒狒王)親生骨肉,而是那隻已被關押的雄狒狒的子女。狒狒王眼見自己的「嬪妃」產下了「別人的孩子」,大發醋意,但礙於剛出生的幼狒狒由於沒能力走動,總是攀附在母親身上,狒狒王一時無法下手,只好在一旁虎視眈眈,等待時機。

數日前,一隻幼狒狒開始離開母狒狒懷抱下地學步,早已忍無可忍的狒狒王看準時機,突躥前去,幾口就將小狒狒咬死。狒狒王正準備咬死另兩隻小狒狒時,幸飼養員聞訊趕到,阻止了悲劇進一步擴大。

※※※

如果我們有關於動物行為的常識,新聞裡的這個慘劇(不是悲劇,悲劇是講人的性格與人所遭遇的命運不協調)就不會發生。第一,靈長類動物確認帶有自己基因的後代,是本能性。第二,靈長類動物是社會性動物,有階級劃分,「王」是同類雄性互相攻擊的優選結果,最強悍,它在物種中的責任就是捍衛「最強悍」的基因的傳遞。第三,靈長類動物的同類攻擊本能,是「王」捍衛本物種「最強悍」基因傳遞的最直接的手段。

從基因的角度來看,上海動物園佛山的這隻荷蘭來的狒狒王大義凜然,絕不允許任何非最強悍基因傳遞,影響本物種的質量。現在出現了這種情況,王,克職盡守,務必全部清除之。這是狒狒之道,王這樣做,是有德之狒,當模之範之,榜之樣之,標兵之,並獎之勵之,整個事件何悲之有?

動物園也有苦衷,他們不能從狒狒的角度看事件,只能從經濟角度看損失。既然從經濟角度考慮,就應該從動物行為的常識來解這道組合題。這有點像小學時算術老師出的那種題,一隻船,一隻狐狸,一隻雞,一袋米,怎樣將它們運過河去而不讓狐狸吃了雞,雞吃了米?

這道題的第一步是軟禁母狒狒,而不是軟禁狒狒王。第一步錯,就一路錯下去了。

另一則是有關萬物之靈,也就是人的。與上海動物園的狒狒事件同時,台灣聯合報報導:「殺女兒 渾爸爸認她非親生女 疑神疑鬼 夫妻情感常起糾紛 小生命代罪」——

嫌犯陳再興凌晨涉嫌將親生女兒丟到光復橋下,他的太太上午獲知女兒屍體被尋獲後,在派出所痛哭不已,她說,與陳再興結婚四年來,為了細故,兩人常爭吵,陳再興還動手打她,但他非常疼愛孩子,她不敢相信他會下此毒手,陳再興則說,是太太說女兒非他親生,既非親生,就不要了,他願意做牢,關多久就多久。

陳太太情緒激動,警方偵訊時,她一直「我什麼都不知道」、「不要問我」,待情緒較平緩,她才說,陳再興平日從事電鍍工,收入不一定,他們育有二子,大兒子已經四歲,小女兒才十個月大。

她說,陳再興以前就常常懷疑她在外頭「亂搞」,兩人因此經常口角,陳再興常打她,為了孩子,她都忍氣吞聲;昨天深夜,她想早點睡覺,但是兒子一直吵,夫婦兩個人於是又爭吵,陳再興說他要抱女兒出去,她還以為陳再興要抱女兒到新家,結果她都找不到,於是趕緊向派出所報案。沒想到,陳再興回家告訴她,他把女兒丟到光復橋下,陳太太哭著說,陳再興對她不好,但卻從來都沒打過小孩,她萬萬沒想到他會如此狠心丟棄女兒致死。

※※※

陳再興是狒狒?顯然不是,但行為與狒狒一樣。

不妨將勞倫茲在《攻擊與人性》這本書裡的話再引述一下。

〔節錄內容〕

「有些人認為同種攻擊是對人類的一種污辱。人們都樂意將自己看作是宇宙的中心,認為自己不屬於自然,而是從自然分立出來的特殊的高等生物。很多人對這個謬見戀戀不捨,而無視於一個人曾說過的最智慧的警語,即齊隆(CHILON)所說的『認識你自己』,這句話通常被認為是蘇格拉底說的。到底是什麼因素使人們聽不進這句話?

「障礙有三,而且全是由強烈情緒引發的。

「第一,人們認為可以藉助人類的悟性,輕易將之克服;

「第二,雖然有不利的後果,但至少是光榮的;

「第三,從文化歷史的角度來看,是可瞭解的,因此是可原諒的,卻是最難祛除的。

「三個都與人類最危險的特質有密切的關係,俗話說,這個特質在陷落之前會有一段光彩,那就是——驕傲。

「第一個障礙是最原始的。人類抑制自己對自己的進化根源做瞭解,因此阻礙了自我瞭解。

「第二個障礙,是我們不願意接受自己的行為是遵循自然因果律的事實。……這種態度的產生,無疑是因為希望擁有自由意志,認為我們的動作並不是偶然因素決定的,而是較高層的意志決定的。

「第三個障礙,至少在西方文化是有的——是唯心論哲學的天性。人類將萬物二分為內在與外在,前者照唯心論的看法是無價值的,後者是包含在人類思想內,價值只依附思想而存在。這種劃分正投合人類崇高的自傲心理。……『唯心論』與『實在論』這兩個名詞本來是象徵哲學上的態度,但是現在已經應用到道德的價值判斷。

「人們所以害怕原因上的探討,可能是怕領悟到宇宙現象的原因後,發現人類的自由意志只不過是一種錯覺下的產物罷了。其實,我的意志就如我的存在,不容否認。更深一層頓悟到我自己的行為是受一連串生理原因的控制後,至少並不能改變『我將要做』這件事實,只是可能會改變『我所要做的』。

「假如人們認定人類的行為,尤其是社會行為,絕不僅僅是由理性和文化傳統就能決定,它們還要順從本能行為的一切法則。對這些法則,我們從動物本能行為的研究得到不少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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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人性」既不應該是褒義詞,也不應該是貶義詞,而應該是中性的。不過中性是客觀的意思,可惜我們離客觀還有很大的距離,起碼要等人類基因組的功能理出個頭緒來才好再說。人類,從古到今,無非是通過對自己的行為的觀察來瞭解「人性」,動物行為的科學研究,更不過才是幾十年的事。

不過,我們通常用「人性」為褒義,比如說「陳再興毫無人性」。這種用法,實際的意思是,遵守禮法約束的人「應該」是怎樣的。若用「人性」為中性詞,可以說「陳再興有人性,但無禮性」,俗話不繞彎子,「陳再興是畜生。」

所以我們用「人性」為褒義,褒的其實是「禮」,因此也才會有對「屢教不改」的道德義憤。改什麼?改人性中應該而未被禮約束住的部分,可是我們的同類陳再興,「願坐牢,關多久就多久」,改不了,而且驕傲。當然免不了還有同類贊曰「陳再興是漢子」。台北復興橋下的無辜女嬰呢?文雅說「私生子」,俗說「小雜種」,狒狒王若會說話,無非也就是這兩個詞。不少人也這麼想,可是又肯定認為自己絕對不是畜生。

孔子大講特講「禮」,可是在本能問題上又講「思無邪」,意思是不追「思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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