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文明與野蠻

左手拿著文明棍兒

右手拿著大呀皮包哇

洋錢票哇

哎喲哎喲

可是不少

這首俗歌,在民國十幾年的市井間頗為流行。

它的流行,是因為其中的諷刺意味,而且這簡單的幾句歌卻活畫著當時那些吃「洋」飯,掙「洋」錢的「假洋鬼子」。他們走在時代尖端,自命高人一等,穿戴打扮「全盤西化」。所謂「文明棍兒」在當時的有些文學作品中直譯為「司蒂克」(手杖)。當年那來自西方的「手杖」不是給老人用的,而是模仿西方的紳士階級——穿西服、戴禮帽,手拿「司蒂克」,腳穿皮鞋,到了冬天,大部份還在鞋面上加個毛呢做的「鞋蓋」,走起路來,高視闊步,手拿「大皮包」,是學自外洋的公事包,但其中所裝的除「公事」外,還有為老百姓所既羨慕、又不屑的「洋錢票」。

這些「左手拿著文明棍兒,右手拿著大皮包」的假洋鬼子,在中國人群中晃來晃去,出類拔萃,目無餘子。使他們如此神氣的原因,除了「洋錢票」之外,還有那為一般人所高攀不上的洋鬼子老闆,使他們有更充足的理由擺出一副紳士派頭。而他們最大的本錢就是會外文(大部份是英文,也有其他國的語文),會辦「洋務」。他們的英文不一定很好,但很夠用,所以至今還有學院派的人們在嘲笑別人英文不好的時候,說那是「買辦英文」。

「假洋鬼子」的學名就叫「買辦階級」。所謂「買辦」(Compradore),音譯為「康白度」,指外人初入中國通商時所僱用的採買或管事。後來變成外國洋行華人經理的通稱。他們的工作就是替外國商人和中國人之間做生意。

早期我們的國際貿易可以說就控制在這些洋人的手中。而當時的外商不懂華語,又不懂中國的生意行情,為了業務的需要,不得不找中國人合作,而產生了「買辦制度」。當時這種「進出口」生意,出口的大部分是國內的土產,進口的則除了少數機器、鐘錶、文玩、日用品之外,以鴉片煙和軍器為大宗。來往交易就要靠這些「買辦」經手。他們的所得是事先約定的小額傭金和按月的津貼。由於「買辦」這種職業為過去中國社會所無,於是形成了一種特殊階級的商人。卻又為其他商人所輕視,民間也不喜歡他們那自命高人一等的作風。

天津的洋行很多,有名的如怡和、太古、和記、卜內門等等,大家都很熟知。其實,認真說來,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他們是很有才幹的,既懂經商又通外國語文,可以說是在國貿方面披荊斬棘的開路先鋒。但只因其中有大部分人太過趾高氣揚,而當時中國人又都相當貧窮;加以知識份子及民眾對國家主權被剝奪,對外人經濟侵略的不滿,於是把這怨氣就都發洩在「買辦階級」的頭上。

文學作品,特別是左傾作家的文學作品中所指的「買辦階級」和小市民口中「左手拿著文明棍兒,右手拿著大皮包」的「假洋鬼子」似乎有層次上的分別,但卻都指的是為外國人跑腿而大賺「洋錢」的一些人。

民間這首短歌所反映的是普遍一般人對時代的不滿與無奈。升斗小民賺錢困難,走洋人路線的卻是「洋錢票」滾滾而來。文人作品方面,除了小說及其他作品以外,劉大白寫詞趙元任譜曲的一首「賣布謠」也代表了知識分子的反應:

嫂嫂織布,哥哥賣布。

賣布買米,有飯落肚。

嫂嫂織布,哥哥賣布。

是誰買布,前村財主。

土布粗,洋布細。

洋布便宜,財主歡喜。

土布沒人要,

餓倒了哥哥嫂嫂。

「賣布謠」這首歌,四十年來的台灣,很少人唱。它可能並不是「禁曲」,但它的性質使人自我設限,覺得最好是別去碰它,以免擔上替貧苦大眾講話,「挑撥階級仇恨」的嫌疑。這當然是「反共」的一種矯枉過正。實際上,「賣布謠」所寫的是在外來的經濟侵略之下,土產敵不過洋貨,而「財主」只問自己的錢花出去是否值得,並不在意中國的織布者是否無以維生。它的意思十分明顯,尤其在當時那三十年代,這抵制洋貨的歌聲所反映的正是一分現實與真理。民眾與學生認同這首歌,無所謂政治上的左傾不左傾,因為民間疾苦就是這樣活生生地擺在每個人的面前。當「土布沒人要,餓倒了哥哥嫂嫂」的時候,民眾當然會歸罪於販售洋貨而使國產滯銷的洋行買辦,覺得他們所賺的「洋錢票」也都是「不義之財」。

天津塘沽一帶,華洋雜處,「文明棍兒」與「大皮包」的形象就活畫出當時人們對買辦階級的看法。

「手杖」變成「文明棍兒」,同樣的物件,不同的作用。過去,中國人的「杖」是實用的,竹杖也好,藤杖也好,都是為了行走的方便,所使用的材料也都來自自然界,保持著一分樸實。「文明棍兒」卻是漆著亮亮的油漆,兩端用金屬做頭尾的「裝飾品」。大家把這原屬歐洲紳士標誌的手杖,拿來加上了「文明」二字,當做新時代、新人物的標誌。這「文明」二字可以說是十分的諷刺。它強烈地意味著,中國人覺得自己過去的一切都有欠文明,而只有向西方學習,經過西化之後,才夠得上「文明」。自卑的心態由這「文明」二字表露無遺。

「文明棍兒」是洋紳士的象徵,中國人「學以致用」,變成了「假洋鬼子」的時髦標誌。而由於這番「西化」所達成的「文明」,卻真的給這些人帶來了財富,因此「洋錢票」確是不少。

同樣出於「全盤西化」以求「救亡圖存」的動機而使用了「文明」二字的還有「文明戲」與「文明結婚」。「文明戲」後來式微了,留下的是為傳統所無的「話劇」。而「文明結婚」,倒是的確比傳統婚禮來得「文明」。二十年代開始的「文明結婚」,新郎手執禮帽,身穿燕尾服,新娘頭披白紗,身穿洋式禮服,手執鮮花的結婚典禮,取代了鳳冠霞帔坐花轎,也解救了後來無數的新娘。

印象深刻的是有一年回老家參加堂叔的婚禮,親眼看見新娘從上花轎到入洞房,一整天要在眾目睽睽之下,坐在炕上,面對牆角「裝新」,連上廁所的自由都沒有,那才真正是「不文明」到了極點呢!

由於這新式婚禮逐漸被大家廣為接受,「文明結婚」的「文明」二字也不知在什麼時候被悄悄地取消了,可能是因為社會大眾對那「文明」二字也還是有些不太願意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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