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上的家當

直到我離開家鄉的那一天,父親書房裡還是掛著那隻被父親視為「傳家之寶」的掛鐘。

這掛鐘,在今天看來,也許沒有什麼稀奇;但如果你注意到它那鍍金的鐘面,彩繪的、眼睛會轉的西方美女,以及它那兩條長長的懸垂著的金鍊,你就會知道為什麼父親把它視若拱璧;和為什麼它多年以來,一直是我們在搬家或逃難時的「第一優先」。

父親從來不告訴我們這鐘的真正價值。他只是無論在多麼緊急的情況之下,只要是搬遷,必定首先搶救這隻掛鐘。我們從小到大,都時常看到父親對它「第一優先」的動作,首先是把那兩隻重重的鐘鉈取下來,用報紙包好,交給我們兄弟姐妹中的一個,而且每次都必定囑咐——「很重!別掉了!」

然後從那掛鐘的底部拆下它的鍊條,那是由兩枚金鉤掛在鐘腹內部機件上,做上弦之用的兩條長鍊。最後是把那掛鐘慎重地從牆上摘下來,小心地放進那原來就屬於這掛鐘的一隻精緻的木匣裡。木匣上著黑漆,很莊嚴的樣子。它的蓋子做得十分精細,可以從一邊推進去,非常嚴密。裝好之後,還要再包上幾層綿紙和報紙,放進盛著很多毛皮衣服的箱子裡,上鎖之後,貼上封條,另外還要在箱蓋上貼一張帶有紅框的信紙,上面用毛筆寫上醒目的大字:

「此箱怕壓,請放在浮面上」。

父親一定是很怕工人搬動這箱子的時候不小心,所以總看見他一路叮囑,一路跟著,眼睛不離開那箱子,直到肯定它沒有被其他行李箱籠壓在下面,這才放心。而這鐘的兩隻鐘鉈,就成為我們這幾個小孩子爭著替父親服務的一個對象,它們確實是十分的重。父親說:這鐘鉈原來是金色的,為了怕被人以為是純金,所以漆成了黑色。

這隻掛鐘,無論父親是處身順境或逆境,無論他是在久大精鹽任高職,還是在天津大雜院做難民,它從來沒有離開過父親的左右。

這隻掛鐘,是祖父無意中買到的。

好像一切事,對喜歡我行我素的祖父來說,都帶著濃厚的傳奇色彩,他從不以實利為出發點去做事,但由這隻掛鐘所給祖父帶來的寶物,卻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一九○○年,八國聯軍進北京,老家蘆台鎮距離北京東南二百八十里。那時「京奉鐵路」已經由山海關可通北京,蘆台是中途的一站,和京師之間,交通便利,商旅來往頻繁。

某天,祖父在老家門口閒眺,看到一個賣舊貨的小販,挑著擔子從門前走過。喜好新奇的祖父,一眼看中了小販籃子裡的一個西洋掛鐘,鐘面繪有一個彩色的少女,金髮碧眼,那碧眼會隨著懸垂的鐘擺左右轉動。而鐘的下面兩條長長的金鍊,下懸兩隻玉米般的鐘鉈,頂上有個小門,在打「點」報時的時候,裡面的小鳥就會在鐘聲「噹、噹」的間隔裡,伸頭出來,叫聲「咯咕」,形成「噹——咯咕!」的樂句。在當時,這是非常新奇罕見的。祖父一眼看中,把它買了下來。買下之後,就問那小販,你還有沒有同樣的這種鐘,小販答說,還有一個。祖父要他明天帶來,於是,祖父買了兩個同樣式的鐘,一個較大,一個較小,顯見並不是一對,也不是同時進到中國來的。祖父意猶未盡,問那小販,「你還有沒有別的東西?如果有,我都要。」

小販很高興碰上這樣的主顧,於是除了他自己已有的之外,又向別處廣為搜羅,肩擔、手提、車推,陸續送到這位「五爺」家來。就這樣,祖父從這賣舊貨的小販手中,買下了整櫃的瓷器,整箱的古畫和書籍碑帖,無數的玉飾和其他零星古物與文玩,還有一面銅鏡。

原來這些東西都是八國聯軍進北京,搶了故宮,奪走無數寶物之後,餘下太多帶不走的,落入亂民手中。大家不識貨,只覺得反正這些「皇上的家當」,多多少少,可以當舊貨賣上幾文。於是,這些古物隨著賣舊貨的小販流入了京東八縣之一的寧河縣蘆台鎮,被我祖父以廉價大批的買下,使「靳嚮善堂」這仿照宮殿所建造的大宅裡,平添了真正來自皇宮內苑的各種古物。

祖父在無意之間,做了撿到大便宜的「收藏家」之後,並沒有像一般人所想像地把這些珍品當一回事,由於日後我所見到的那整箱的古畫,整櫃的名瓷都原封不動地放著,可以想像,祖父並不曾認真地把玩過這些東西。他那活躍外向的性格似乎對收藏與研究並沒有什麼興趣。尤其在祖母去世之後,他不滿意續娶的繼室,索性離家出走,長年住在天津,這些古物就一直被深鎖在那些箱櫃裡。很奇怪的是,家中其他的人好像也並不注意這些由「壞脾氣」的五爺從舊貨小販手中買來的東西,於是就聽任它們在一些房間的箱櫃裡深鎖著。

我和這些「皇上的家當」接觸的時候,年紀很小,由於經常到祖母房間去玩,這位繼祖母要哄我而又沒有玩具,其中有一種珍品,就做了我的玩具。

在那陳舊的時代,傳統中國的小孩是沒有什麼玩具的,我的玩具好像只有一個「撥浪鼓」。當然,玩久之後也膩了。一定是因為我纏得繼祖母沒有辦法。於是,她只得搜盡枯腸,從祖父的遺物,大小箱匣中翻出一隻緞面橢圓形的首飾盒,這首飾盒,在我看來是顏色舊舊的,質料輕輕軟軟的,和現在的化粧箱大小差不多,大概是手工做的。祖母打開這首飾盒的蓋子,用手一把一把的抓著裡面那些小型的玉飾說:「這些都是零碎,不值錢的,給你玩吧!」

這些「零碎」包括許多戒指、扳指、煙嘴,帶鉤、帽正、墜飾等等,祖母一個一個的拿起來看看,把它們的名稱介紹給我。我當然不懂這些東西的意義,也不太覺得它們有什麼好玩。不過,我卻記住了那些玉石拿在手上的感覺,那是一種十分滑潤的感覺,這感覺彷彿一直都存留在我的手上。但對那些玉飾,我卻沒有興趣。雖然在我逐漸長大的過程中,經常有機會在回老家的時候,把玩它們,但那些扳指是男人用的,戒指也都太大,墜飾、煙嘴和帶鉤及帽正,對我來說,毫無用處,直到我師範畢業那年,才找出一枚最小卻也比一般戒指寬了兩倍的戒指,和當時學校流行的化學製品充象牙的戒指一起戴在手上,後來也不知所終了。

祖母給我的「啟蒙」玩具,就此留在我記憶的一角。直到走入社會,看到了世人是如何地追逐羨慕珠寶金玉,回想到自己幼時當玩具抓來抓去的那些「零碎」,才恍悟它們的價值。那些由故宮裡流出來的珍品,應該是在當今博物院陳列展覽,供人觀賞的東西,一種暴殄天物的罪惡感與慚愧之情,才漸漸伴隨著那些「零碎」玉,化為我回憶老家時,那複雜心情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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