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魏瑪,簡單的發音

列車行將抵達魏瑪。有位中年女列車員穿過車廂——德國多有這類慈藹的悍婦,胸肩飽滿,語音嘹亮——高聲叫喊著,提醒乘客:「Weimar!Weimar!」一句聽來近乎粗魯的德語。中文譯名多麼雅:「魏」而且「瑪」,什麼意思呢,毫無意思,可這高貴的漢字——不是發音——順勢引出歌德與席勒。歌德席勒的時代,據說魏瑪人口不過六千,三百年過去,今魏瑪市也才六萬人,怕是不及北京一個小小的「街道」吧,這「街道」的聲名之於德意志,相當於佛羅倫薩之於義大利國。

歐洲古城的規模、形制與人口,嚴格控制。據說近年移居魏瑪的申請越來越多,但是很難獲准:除了名城之名,這裡有一流的城市管理與服務,包括一流大學與中小學。魏瑪公國的歷史,不消說了,單是古樹森森的大公園,便可見歌德倡說的「世界主義」——雖他所謂的「世界」,其實是歐洲,然而在一座人口六萬的小城,歐洲也實實在在體現為文化的共同體——公園入口,竟是一尊普希金銅像,步入深處,是等人大小的鍍金莎士比亞銅像,斜倚著,作狀沉思,周圍弄些山石泉水的裝置。稍遠,聳立著兩三截模擬羅馬廢墟的殘垣斷壁,苔痕斑斑,彷彿真跡,據說那是十九世紀風靡歐洲的景觀設計,有點弄雅成俗。行到公園另一端,二戰時代的小墓園葬著一九四五年佔領魏瑪時陣亡的蘇軍官兵:戰後魏瑪歸屬東德,一路,陪同女士興致勃勃告訴我她怎樣加入少先隊,九歲那年,在電視裡目擊了柏林牆的倒塌。紅軍墓園斜對面,是巍然昂首的李斯特石雕像,右手不知給哪位傢伙敲落幾枚關節,僅餘中指。不遠,便是李斯特故居了。只見二樓窗口飄出好幾頁雪白的放大樂譜,由未知的材料製成,幾根長長的鐵線從第一疊樂譜開始漸次拉長,消失在公園深處,每隔三五米、六七米,便掛著一枚尺寸更大的雪白樂譜,一動不動飛揚著——為紀念李斯特兩百歲,這是本地藝術學生苦心設計的空間裝置,意謂大師的音樂飛散人間,飄揚至今。

除了歌德與席勒,魏瑪還有什麼?以我的淺薄,僅止說得出這兩個名字,頂多再添「狂飆運動」與「浪漫主義」——雖然我從未明白這兩個詞——可是歐洲人甘心以一個或若干名字,提示一座城,光榮幾百年,在廣場豎立雕像,在車站旅館的無數廣告中,沒完沒了印製這位人物的肖像、格言和作品,做成手冊,年年更換版式。黃昏出得魏瑪火車站,小廣場已豎立兩面圓形廣告亭,亭身裹著巨大的本年度藝術廣告,青年李斯特性感透頂的眼神瞧著這座初夏的空城——因為歌德與席勒,本城居民將十八世紀末視為魏瑪的黃金時代;因為李斯特一八四八年被魏瑪宮廷任命為「大公府非凡音樂主管」,又將十九世紀中葉稱作魏瑪的「白銀時代」——那期間,李斯特作曲頻繁,並開始指揮生涯,竭力推舉瓦格納、舒曼、柏遼茲、威爾第,包括當時的未來派音樂,歐洲鋼琴好手則為之麇集魏瑪——二十世紀初呢,「青銅時代」來臨:影響世界建築的包豪斯學院在魏瑪建立,迄今住滿各國學生,那天走訪,瞧見幾位中國八○後留學生扛著什麼工具,說著北京話,懶洋洋地走。我大清帝國將近三個世紀,誰最有名?魏瑪光榮三百年,統統交付三個名字、一所學院——歐洲人真是瘋了:詩人、音樂家、建築家,有那般重要麼?清初的朱耷、石濤、王時敏、王鑒、王原祁、惲壽平、漸江、髡殘……他們的墓園故居在哪裡?他們在同胞後人中享有丁點光榮嗎?除了一小撮畫畫的傢伙,誰在乎這些畫師與僧人。

魏瑪名勝,實在太多了。歌德與席勒攜手並立的著名銅像下,一對胖胖的婦女相偕而坐,戲弄小狗;不遠,席勒的故家,再走走,歌德故居,近旁又是席勒的居所,當年為親近歌德,他特意就近覓房;有奧古斯都騎馬銅像的廣場邊是李斯特音樂學院,八百多學生來自三十五國;廣場邊緣樹蔭下,孤零零立著巴哈的銅像。一七一四年,青年巴哈在當地酒窖喝悶酒:他被允諾出任魏瑪宮廷樂長,臨時被人奪位,轉任操琴手,巴哈大怒,出走未成,被宮廷以違約罪處罰監禁五周。雕像對過是本城著名的大象旅館,希特勒、托馬斯.曼,均曾落宿這裡,午間入內就餐,典型新藝術風格,帶著線條嚴厲的初期法西斯美學;旅館對過有一座古老宅邸的門楣畫滿滑稽的德國鄉村圖案,一問,原來是我最歡喜的十五世紀德國畫家盧卡斯.克拉納赫的晚年舊居,他曾與一位將軍相熟,因受戰事牽連,也竟入獄五年……

歐洲古城的履歷,令我氣短:魏瑪皇宮美術館的中世紀繪畫與木雕,看不勝看,而上世紀初頂重要的幾位現代畫家:克利、康定斯基、蒙德里安,都來魏瑪住過——我所感念的叔本華與尼采,也曾居停魏瑪。前者據說已被淡忘(好傷心),導遊女士查問良久,一時不確定他的故居在哪裡,或者竟未保留;尼采發瘋後十年住在妹妹伊麗莎白家,她倒是魏瑪的著名人物:暴怒,剛強,早期納粹的著名同情者之一,發跡前的希特勒數次來到她與哥哥的舊居,看望她,與她長談。黃昏,我被領到城邊高坡一座嚴整的宅邸看了看:一九○○年尼採在這裡逝世。

探訪名人舊居,總有詞不達意之感。作品離開了作者,離開故居,便開始自己的命途,若與尼采面對,還須看他的著作。就在我隔著街邊灌木向裡眺望的小樓裡,晚年尼采恐怕不知道自己身在魏瑪,瘋後的十年,他已不認得自己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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