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更仔」的往事

偶然聽到一位老街坊依然積習難除地稱警員做「老更仔」(「更」字讀作「耕」音),有些年青人聽不明白。在懂得「老更」是警員的古老別稱之後,他們還不厭其詳地追問「老更」一詞的本來意義。於是由老街坊為他們憶述了一些有關「老更」的往事。

老街坊說,「更」是昔日專用於夜間的計時間單位,一般是將由黃昏後剛入黑,直到翌晨天色放亮前這段時間,分作五等份,每份算一更,並排列成一更至五更。又把每一更的時間分為五等份,每份叫做一點。所以往日的民間小調中,常有「XXX嘆五更」曲名,戲棚上的角色,也不時會唸出了「五更三點皇登殿」的道白。

在鐘錶未普遍使用前,人口稠密的街道,都僱用有更夫(又叫打更佬)負責於夜間依時沿街打更報時。早年更夫敲打的是挖空心的長形木器,古代叫做擊柝(音托),到後來就多是敲打一隻直徑約三分一公尺的雙麵皮鼓,並附一隻小鑼,以鼓聲表示更,鑼聲表示點。如三更三點,就連續敲鼓敲鑼各三下。

更夫只能白天睡覺,每夜都要在所轄的段內街道上,通宵不斷走動打更報時。當年香港尚未設有正規警察,治安情況甚壞,入夜後治安更差,街坊們就以較高代價僱用年青力壯而又能打的更夫,除打更報時之外,並負起巡夜防範小偷劫賊的責任。後來不打更了,便專責守衛、巡夜。

因此,到後來有了與打更已全無關係、專門負責治安的警察後,街坊們在口語上仍喜歡將警察叫作老更,而警務人員於當值出勤時,也常自說是「當更」或「出更」。

不過香港設立了警察之後,治安情況一直都不大好。在日軍攻佔香港前,就仍有「四環更練團防局」的民間武裝組織,與警察制度並存。團防局是由中環、上環、西營盤、西灣河四環商戶出錢出力組成的。更練都穿上號衣、戴竹冊帽,入夜後就分區在四環的街道上巡邏或守夜,以防宵小。

日軍投降後,團防局已撤消了,但在治安不靖時,南北行街一帶仍然有過自衛的更練組織。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