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

上午鋤草鬆地之後,或許看看書,或者寫點什麼,我通常要在湖裏再洗一次澡,游過一個小水灣完成游泳的定額,把我們身上的勞動塵埃洗掉,或者展平研讀作品留下的最後一道皺褶,然後下午我便絕對自由自在了。每天或隔天,我散步到村子裡去,聽聽那些永無止境的閒話,或者是口口相傳的,或者是報紙上互相轉載的,如用順勢療法小劑量的接受它們,的確也很新鮮,猶如樹葉的瑟瑟有聲和青蛙的咯咯而鳴。正像我散步在森林中時,愛看鳥雀和松鼠一樣,我散步在村中,愛看一些男人和孩童;聽不到松濤和風聲了,我卻聽到了轔轔的車馬聲。從我的屋子向著一個方向望過去,河畔的草地上,有著一個麝鼠的聚居地;而在另一個地平線上,榆樹和懸鈴木底下,卻有一個滿是忙人的村子,使我發生了好奇之心,彷彿他們是大草原上的草原土撥鼠(prairie dog),不是坐在他們的獸穴的入口,便是奔到鄰家閒談去了。我時常跑到那兒去觀察他們的習慣。這個村子在我看來像是個巨型的新聞編輯室,在編輯室的一邊,為了要支持它,就像國家街上發紅出版公司曾一度做的那樣,他們經售堅果和葡萄乾,或者鹽、玉米粉及其他食品雜貨。有些人對於前一種商品,也即新聞,胃口大,消化力也強,所以他們可以平心靜氣地坐在大街上一直聽下去,讓它像地中海季風掠過他們時發出沸騰聲和低語聲,或者像吸入乙醚那樣,只對痛處產生麻痹和不感覺到痛的作用——否則新聞聽起來時常是痛苦的——而不影響知覺。當我漫步經過村子時,我總會看見一整排這類了不起的人物,要不就坐在臺階上曬太陽,俯身向前,用一種滿足感官快感的表情不時東盼西望,要不就身體靠著穀倉,雙手插在袋子裏,像有個女神如柱子般支撐著他們似的。他們通常總是待在戶外,一有風吹草動立刻就傳到他們的耳朵裏。這是一些做粗活的磨坊,一切流言蜚語都得先在裡面進行粗加工或砸開,然後才倒進戶內更加精細的漏斗裏。我觀察到,村子裡必不可少的是食品雜貨店、酒吧間、郵局和銀行;同時,像機器的一個必要部分那樣,他們還擁有一口大鐘、一尊大砲和一輛救火車,全都放在適當的地方。房屋的佈局把人類勾劃得淋漓盡致,大家全都住在街巷裏,彼此門戶相對,這一來每個旅客都得受到夾道鞭打,每個男人、女人、小孩都可以狠狠揍他一頓。當然,那些被安置在最靠近港口的人,他們看別人最清楚,別人看他們也最清楚,他們給予旅客以最先一擊,他們也要為自己所佔的地點付出最高的代價。而少數零零散散住在郊區的居民,那邊一行房屋間會出現很大的一段空隙,於是旅客可越牆而過,或從一旁拐到小路上去,就這樣跑掉了,所以住在這兒的人所付的地稅或窗戶稅都為數極微。四周到處掛起招牌來招徠旅客;有的抓住旅客的愛好,如紡織品店和珠寶店;有的則抓住旅客的頭髮、腳或衣裙,如理髮店、鞋店、服裝店。此外,還有一件更可怕的事要辦,這就是經常要挨家挨戶去拜訪每一個人,大概就在此時也結識了一些人。總的來說,所有這些危險,我全能巧妙地躲過去。我或者大膽向前、毫不猶豫地向目的地走去,而那些遭到夾道鞭打的人則應按我的方法去做;或者專心地思考著崇高的事物,就像奧菲斯「彈起那七弦琴,高歌讚頌諸神,並把魔女的歌聲壓過,因而沒有遇難。」有時我突然拔腿便跑,於是誰也說不出我的去向,因為我並不太在乎優雅得體,從來也不會猶豫便從籬笆上的缺口鑽過去。我通常甚至突然闖進某些人的家裏,在那裏受到熱情招待。而且聽說過各種焦點消息以及最新快訊之後,接著便聽說某件事情已經平息下來、戰爭與和平的前景以及世界是否能夠長久地維持在一起,等等,最後人家放我從後面的幾條路溜掉,重新遁入樹林裏去了。

當我在城裏待到了很晚的時候,才出發回入黑夜之中,這是很愉快的,特別在那些墨黑的、有風暴的夜晚,我從一個光亮的村屋或演講廳裏開航,在肩上帶了一袋黑麥或印第安玉米粉,駛進林中我那安樂的港埠,外面的一切都牢靠了,帶著快樂的思想退到甲板下面,只留我的外表的人把著舵,但要是航道平靜,我索性用繩子把舵拴死了。「當我航行時」,我坐在船艙的火爐邊,腦子裏浮現許多令人歡快的思想。我從未遇到過船失事,也未曾在任何惡劣氣候中弄得苦惱不堪,儘管我碰到過幾次暴風雨。甚至在通常的夜晚,森林裡面比多數人設想的要黑暗得多。我時常要抬頭仰望樹木之間空隙處那段道路的上空,以便認路,而當那兒沒有車道時,我便用腳來探索那條由我踩踏出來的似有似無的道路,或者用手摸著我所熟悉的樹,沿著這個方向前進,舉個例,從兩棵松樹中間穿過,間隔不超過十八英寸,位於密林中,而且總是在最黑暗的夜晚。有時我回家時已是深夜,四周漆黑而又悶熱,我的腳探索著眼睛看不見的道路,一路上似在夢中,心不在焉,這時我突然舉手去拔起門閂,這才如夢初醒。我無法回憶起是如何一步一步走過來的,我這麼想:要是我的軀體的主人把軀體給遺棄了,那麼軀體還是會找到回家之路的,正如手無需幫助總會摸到嘴巴那樣。有幾次,有個訪問者碰巧逗留到晚上,夜色確實非常黑,我不得不帶他到屋後的車道上,並給他指點應該走的方向,同時,他沿著這條路走時要憑著兩條腿而不是憑著眼睛行來。有個非常黑的夜晚,我照此指導著兩個在湖裏釣魚的年輕人。他們住在離森林約莫一英里外的地方,他們對道路頗為熟識。過了一天之後,他們其中的一個告訴我,那天夜晚大部分時間,他們就在靠近自己房屋那一帶兜圈子,直至天快亮時才回家,在這段時間裡,下了幾陣大雨,樹葉濕淋淋的,他們也弄得濕透了全身。我聽到過不少人甚至在村子的街道上也走迷了路,這時到處一片漆黑,正如俗話說,黑得可以用小刀切下來。有些住在郊外的人,乘著馬車到鎮上辦貨,也不得不住下來過夜;外出造訪的紳士和淑女們,從他們的路上往外走了半英里,只能用自己的腳親自探索人行道,他們不懂得什麼時候該轉彎。任何時候在森林中走迷了路,這都是一件令人驚奇而又難忘的經歷。時常在暴風雪天,甚至是白晝,一個人外出在十分熟識的路上行走,會發現無法說清楚哪條路可通往鄉村。儘管他知道這條路他走過上千次,可仍然認不出它的任何特徵,在他看來,這條路陌生得如同西伯利亞境內的一條路那樣。要是在夜晚,那麼令人困惑的情況當然就大得多了。我們在日常的散步中,經常地,儘管沒有意識到,自己像水手那樣,憑著某些熟識的燈塔和海角來辨別方向駕駛前進。如果我們走的路線不在慣常的航線之內,我們心中仍然會保存著鄰近海角的方位;只要我們沒有完全迷路或轉過身子——因為在這片林海裏,一個人如果閉上眼睛給轉了一次身,便會迷路——我們便會感到大自然的浩瀚與奇異。不論人是從睡眠中還是從心不在焉的狀態下清醒過來,都需要再看看羅盤上的度數。非得到我們迷了路,也就是說,非得到我們失去了世界,我們才開始發現自己,才會意識到我們的處境,才會意識到我們之間關係範圍無限。

有一天下午,在我的第一個夏天將要結束的時候,我進村子裡去,找鞋匠拿一隻鞋子,我被捕了,給關進了監獄裡去,因為正如我在另外一篇文章裡面說明了的,我拒絕付稅給國家,甚至不承認這個國家的權力,這個國家在議會門口把男人、女人和孩子當牛馬一樣地買賣。我本為別的事到村中去的。但是,無論一個人走到哪裏,人世間的骯髒的政府機構總要跟他到哪裏,並伸手抓住他,假如他們能做到的話,便會迫使他回到他那個共濟會式的社會中。真的,我本來可以猛烈地抵抗一陣,多多少少也會有點效果,也可以「瘋狂地」反對社會;但我寧願社團齊「瘋狂地」來反對我,因為社團是孤注一擲的一方。可是,第二天我被釋放了,並且拿到我那隻修補鞋,我回到林中,及時在佳港山上就餐,吃到了越橘。我從未受到任何人的騷擾,除了那些代表國家的人。除了放我的稿件的桌子之外,我沒有用鎖,甚至在我的門閂上或窗戶上也沒有一根釘子。我無論黑夜還是白晝都不把門鎖上,儘管我好幾天不在家;甚至在第二年的秋天我到緬因州森林裡去住了半個月,也不鎖門。可是,我的屋子比周圍由整列兵看守保護更受到尊敬。疲倦不堪的漫遊者可以在我的火爐旁休息暖暖身子;文學愛好者可以在我的桌上欣賞幾本書,或者某些好奇的人打開我的碗櫥門,看看我午餐留下了些什麼菜,晚餐打算吃點什麼。然而,儘管有許多各個階層的人以這種方式來到華爾騰湖,我卻並沒有因此感到有任何嚴重的不方便之處了,除了一本小書之外,我從來也沒有丟失過任何東西,那是一卷荷馬史詩,它也許是因為封面鍍金而不妥當,我相信,到這個時候我們陣營裡面的一個士兵已經發現了這本書。我確信,如果所有的人都像我當時那樣生活簡樸的話,那麼盜竊和搶劫就不會存在。這些事情只會發生在那些社會裏,有些人擁有超過足夠的東西,而別人則沒有足夠的東西。波普翻譯的荷馬史詩很快就會得到恰當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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