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第12章 錢霸的春天(2)

功夫不大,一群頭上插著花花綠綠羽毛的野人就出現在了山頂之上。

人們先是呼喝連連,然後一個衣著光鮮的野人越眾而出。看來他就是這群野人的頭領了。

「琪粒瑪思~」

隨著他的叫嚷,人群頓時安靜下來,紛紛跪倒在地。

然後,那個野人頭領轉過身來,背對著眾人,同樣跪倒,狀似祈禱,嘴裡念念有詞。

大約過了一刻鐘之後,這場祈禱才算做完。

人們紛紛站起,野人頭領把手一揮,一個五花大綁的男人被推了過來。

野人頭領咧嘴一笑,抽出腰間的石斧,沖著那男人的脖子上砍了下去!

石斧並不鋒利,連砍了十幾下,都沒把人殺死。受刑之人的慘嚎連連。

最後野人首領也不耐煩了,舉起石斧,奮力的向那個男人的頭上砸去,直砸了個萬朵桃花開。

嘩~

人群頓時沸騰了,眾野人滿臉興奮之色,彷彿完成了什麼了不起的壯舉。

「琪粒瑪思,琪粒瑪思~」

野人首領連叫數聲,人群才逐漸恢複了秩序。緊跟著,他一揮手,又是一個男人被押了上來……

如是者九。

錢霸眼睜睜地看著九個野人被虐殺於此,才弄清楚了這幫「印第安人」到底在幹什麼。

他聽大哥東華王郭業說過,此地的土人愚昧無比,經常用俘虜的生命祭祀神靈。

現在這幫人,肯定是在搞血祭。

錢霸本來就是殺人如麻之輩,對於血祭並不如何害怕,只是鄙薄這幫印第安人野蠻罷了。

在他看來,若是戰場爭雄,那沒啥說的,殺了也就殺了。但現在既然已經俘虜了敵人,再血祭就未免太浪費了。至不濟總能當奴隸吧?

當然,儘管心裡邊不屑,他嘴裡邊可不敢說出來,甚至發聲都不敢。

不管怎麼說,下面也有大幾百號人呢。蟻多咬死象,他錢霸再勇,就是渾身是鐵又能碾幾根釘?

真被這幫印第安人發現了,一擁而上。他的命運,恐怕不比那些野人好到哪裡去。

所以,錢霸就一直大樹上躲藏,連口大氣都不敢出。直到……一個人的出現。

那個人是個女人,確切地說是一個印第安少女。她也是作為俘虜被推上來的。

那少女當然知道迎接自己的將是什麼,她奮力掙扎,尖叫連連,淚流滿面。

猛然間,像是前世的夙願,她與錢霸四目相對!

二人相距超過百步,按說很難確定少女是在看自己,還是在看大樹,甚至是漫無目的地隨意亂看。

但是錢霸心中有個聲音在告訴自己,她在看我!她在看我!她在向我求救!

這一刻,錢霸直感覺山河變色;這一刻錢霸直感覺萬籟俱寂;這一刻錢霸直感覺世間的一切都在遠離自己,唯有那對清澈的眸子越來越清晰。

少女並不算是絕色,只是面目清秀而已。然而,在錢霸的眼中,縱是世間的所有女子加在一起,都及不上他的萬一。

關鍵是那雙眼睛,太亮了,太迷人了,也太……熟悉了。

錢霸在當山賊以前,喜歡上過一個有同樣眼睛的女孩。在他的心目中,這個女孩就是自己今生最完美的妻子。

可惜,後來,那個女孩嫁人了。

甚至,錢霸都沒來得及問人家一聲,到底喜歡不喜歡自己?

其實……又何必問呢?自己要長相沒長相,要身家沒身家,別人憑什麼喜歡自己?

現如今自己功成名就,甚至有能力封妻蔭子了。總該配得上人家了吧?

但是佳人已為人婦,如之奈何?

今天,見到這個印第安少女,錢霸的心中的某些東西覺醒了!

「小娘子莫慌,俺來救你!」

荷爾蒙分泌上升,男人總會幹些傻事的。錢霸大吼一聲,從樹上跳了下來!

他緊跑幾步,手起錘落,把少女身邊的幾個野人砸成了肉餅。然後拉起少女的胳膊,道:「走!快跟我走!」

哪走得了呀?

錢霸充其量算是一個不錯的勇將而已,可比不得長坂坡的趙子龍!

剛才他連殺三人,更多的原因是佔了偷襲之利。現在野人們呼喝連連,各拿兵器,他再想殺人就沒那麼容易了,更何況是突出重圍?

只過了一刻鐘,錢霸就明白,自己剛才實在是衝動了。

看來,自己就要和這個小娘子一起葬身於此。可惜的是,到了現在,還不知道人家的名字呢。

「小娘子,咱們都要死了,能否告訴我你的名姓?到了陰間,我也做個明白鬼。」

那個印第安少女當然不知道他說的是啥,只是流淚不止。

錢霸心中煩悶,對眾野人大叫道:「來來!來啊!不怕死的儘管來!你家錢爺爺跟你們拼了,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哇呀呀!哇呀呀!」

他連聲怪叫,這可不得了了!

忽然,那個野人頭領眼前一亮,又大叫道:「琪粒瑪思,琪粒瑪思~」

眾野人紛紛停手,把錢霸包圍起來。

野人頭領高舉雙手,示意自己無害,來到了錢霸的面前。他忽然匍匐在地,說了一串土著語。

錢霸疑惑的問道:「你到底是什麼意思?會說人話不?」

野人頭領站起來,指了指錢霸的臉,又指了指自己的臉,高聲道:「喀木!喀木!」

眾野人紛紛跪倒在地,齊聲道:「喀木!喀木!」

錢霸並不知道,所謂「喀木」,在印第安語裡面的意思就是神。

原來,在有些印第安部落中,認為頭領乃是神之後裔,長相與凡人不同。錢霸遇到的這個部落就是其中之一。

很顯然,同樣是人,怎麼可能與旁人有那麼多不同?身為首領,總要想些「盤外招」。

在首領的孩子出生的時候,就會用木板等物,用力擠壓孩子的顱骨。

這樣,每一任首領的腦袋都奇形怪狀,象徵著「神賦君權」,地位穩固無比。

很湊巧,錢霸的腦袋,就是奇形怪狀,甚至比野人首領的頭顱還要奇怪得多。

當然了,他這乃是天生,可不是後天的擠壓而成。

現在,野人首領見了一個腦袋比自己還奇怪,並且身穿奇裝異服,力大無比,又會發出奇怪吼聲的人,難免就浮想聯翩了。

自己是神的後裔,這個並非自己部落的人,應該就是真正的神吧?

要不然他為何出現部落的祭神之地?要不然,那瘦小的身軀內怎麼會擁有那麼大的力量?要不然他說的話,為何自己聽不懂?

更關鍵的是,這種頭顱的形狀,幾塊木板可壓不出來!

於是乎,他跪倒在地,認錢霸當了自己部落的神靈。

錢霸當然不知此事的前因後果,但他又不傻,察言觀色,就知道這些野人現在充滿了善意。

於是乎,他以手相攙,道:「眾位請起!」

……

……

儘管語言不通,錢霸還是發揮了自己的聰明才智,讓那幫野人明白了自己的意思——這個女子不能殺。

野人首領還以為是神嫌棄祭品不好,當即痛哭流涕以頭搶地。最終錢霸把那個印第安少女拉過來親了一下,人們才明白了他的意思,頓時歡呼起來。

當夜晚間,那少女就鑽入了錢霸的帳篷內,與他成其好事。可憐錢霸今年都四十了,才擺脫了處男之身。

從某種意義上講,錢霸還真是個靦腆好人。

他愛面子之極,哪怕是當山賊的時候,都不會幹出強搶民女之類的被人詬病的事。至於秦樓楚館,更是怕被那裡的女子嘲笑自己的身材,從不敢去那種地方。

至於跟了郭業之後,錢霸由於公務繁忙,一直顧不得這檔子事。直至今日也沒有成親。

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錢霸……還得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儘管這些野人待自己不錯,但他知道,這裡終非久留之地。

第二天,他就帶著那印第安少女踏上了歸程。

那幫野人也不是很留,畢竟,神么,那肯定是住在神國。只有享受祭品的時候才會來到人間。

總住在部落里算怎麼回事?

經過幾天的共同生活,錢霸總算能和那印第安少女做些簡單的交流。吃飯喝水等簡單的事情,二人可以用語言溝通。另外,他還知道少女的名字叫做雪莎。

二人又往前走了七八天,忽然間大禍臨頭——錢霸得病了。什麼病?還是唐人談之而色變的瘧疾。

錢霸只感覺一會冷會熱,真是苦不堪言。不過,在自己的女人面前,他怎能表現地脆弱?只能是強自硬撐,繼續千金前進。

雪莎乃是本地的土著,見瘧疾見得多了,豈能不明白自己夫君的痛苦,每日里感同身受,以淚洗面。

這樣,二人走走停停,三日之後,終於到了唐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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