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新時代 第55章 代價

「修憲!」

極其簡單的兩字在幾乎如驚雷般在房間內迴響著,震的所有人都驚訝不已,甚至於有些瞠目結舌看著陳默然,沒有人相信他竟然會說出這麼兩個字來,憲法是共和中國的根本之法,無論是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輕碰!

「……要保存你們的政府,要永久維持你們現在的幸福狀態,你們不僅不應支持那些不時發生的跟公認的政府權力相敵對的行為,而且對那種要改革政府原則的風氣,即使其借口似若有理,亦應予以謹慎的抵制。他們進攻的方法之一,可能是採取改變憲法的形式,以損害這種體制的活力,從而把不能直接推翻的東西,暗中加以破壞……當我們的憲法面臨挑戰時,我們必須要面對一個問題,是保衛他還是悍衛,我想4萬萬六千萬國民,所做出的選擇是悍衛憲法的不可動搖性!」

先生在告別演講時,曾經對此再三強調過,讓國民警惕任何人試圖對憲法的修改,甚至不惜的告訴國民,當憲法受到挑戰時,人們應該選擇悍衛它,而非更改他。

自清末起,中國漸漸強大的地方勢力,是影響這個國家實現再次統一的根本問題,而現在的統一更多的是以對國家根本大法的認同為基礎,才令中國有了一個全國性政府。在即便是在現在看來,當時在不使用武力的情況下,把有著嚴重利益衝突的中央與地方結合為一個有著一定中央集權的國家,幾乎就是無法完成的任務。

而這恰恰是現在國人珍視這部憲法的根本原因,這部憲法的制定挽中國於危亡、於內戰邊緣,是全中國各省代表與國會兩院議員共同協商制定,身為會議主席的司馬以他崇高的聲望和巨大權威,為中國憲法的順利誕生準備了條件。他在制憲的過程中,卻不願意充分使用他的權威,尤其是身後的武力威懾。

當時參與制憲會議的眾人第一次認識到妥協的藝術,經過妥協,中央與地方的矛盾解決了,大省和小省的矛盾解決了,中央有中央當然之權,軍權、外交、 交通 、幣制、關稅。地方有地方當然之權,自治範圍內是也。屬之中央之權,地方固不得取之,屬之地方之權,中央亦不得代之也。故有國家政治、地方政治,實無所謂分權集權也。在參議院里所有各省將有同等的代表名額,小州享有同大州平等的表決權;眾議院的代表名額將按人口比例分配,大州獲得了與自己人數相稱的應有權力。

一定程度中,共和九年後的中央政府得已穩固,中央政策得實施,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央政府的建立是各省承認的結果,而承認的根本就是第一次在憲法中鞏固中央、地方的權力,確定中國的權力體系,人們珍視這部憲法,就是因為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建於協商平等對話的基礎上建立的憲法,而且憲法中貫穿的共和原則,即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司法獨立的原則,公民選舉自己的代表的原則,保證了中央政府無法擺脫人民以及地方的監視。

憲法,從來未像現在這般得到國民的認同,尤其是在先生以悍衛憲法原則的名義去職之後,更是讓國人意識到憲法的重要性,國內甚至出現了一個「悍衛憲法協會」的民兵組織,在他們的綱領中,更是將一切試圖修憲的行為視為獨裁者的前兆,任何對憲法的修改都是對國民的宣戰。「修憲」這兩個字,看起來簡單,實際上卻非常敏感,他是炸藥,一碰即炸的炸藥!

而現在陳默然卻提出了「修憲」,如何不讓人變得瞠目結舌,如何不令人驚訝。

出奇的,這是第一次,在聽到修憲的建議後,司馬沒有做出太過於激烈的反應,憲法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儘管對任何修憲的念頭抱著最大的警惕,但還是決定聽聽他的建議,不贊同修憲,但並不是意識著不能聽取一下意見。

聽到先生的話後,陳默然才松下一口氣,因為自己的建議是在挑戰一部被4億六千萬人認同的國家根本法,是這個國家的根基。

「先生,我說的修憲,並不是推翻憲法重新制定一部新的憲法,而是在憲法的基礎上添加修正案!」

「修正案?」

所有同時一愣,都將詫異的目光投向陳默然,無論是這個房間內的七名法律專家或是司馬,對憲法修正案並不陌生,美國憲法修正案早期被稱為權力法案,恰恰是因為其從根本上確認保障公民權力。而中國憲法亦在7個月前獲准通過憲法第一修正案,與美國的憲法修正案第一至十條的權力法案不同,中國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是明確了憲法的權威與不可動搖性,甚至為了人為增加了未來添加修正案的難度。

「先生,共和中國憲法是取美國憲法精華,是在地方自治的基礎上實行以中央地方權力相互制衡為原則的半集權制,從根本上保障公民權利確認,確立三權分立原則,對行政、立法、司法三方面的職權作了明確的劃分,我們的憲法最根本原則是以選擇尊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為最高目標,這是我們為什麼為憲法驕傲的根本原因。

要知道我們是一個擁有五千年專制史的古老帝國,五千年來,我們從不知道協商、對話、妥協,而我們的憲法卻恰恰是在這一基礎上建立,是各方認同的憲法把中國再次凝聚成一個完整的國家!正因如此,當年我們在制定憲法時,在以選擇尊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為最高目標的同時,無論是國會議員或是地方政府代表以及先生您,更多的時候把目光對準的如何在憲法的框架內妥善的解決中央、地方的權力平衡以及矛盾,所以我們忽視了一點,權力!公民的權力!」

「公民權力?」

司馬一愣有些不解地看著眼前的確陳默然,自己在制定憲法時,最根本的出發點就是為了保障公民權力和自由,怎麼可以說自己忽視了公民的權力,即便是當時自己將最多的精力放在解決中央、地方的權力平衡與矛盾化解上,但也未對公民權力有過忽視。

「公民權力的權利法案!我們在憲法中保障了公民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平集會自由、持有武器和攜帶武器的自由、保障了公民私有財產的不可侵犯,但是卻忽視了其它的自由以及權力。我們憲法在保障人民權力的同時,卻同樣無法保障人民其它基本權利。

比如在陪審團制度上,我們將其列入了訴訟法,但是卻未列入憲法給予保障,而這恰恰是陪審團出現陪而不審局面的根本原因!原本陪審團的作用在於將法官變為裁判員,給予控辯雙方一公平的辯論的機會,法官不再是青天大老爺,斷案根本就不是他的事兒,他也壓根兒就沒那份權力。那麼,最終到底是誰在掌握被告的生殺大權呢?是最最普通的平頭大百姓,即陪審團。可是現在在陪而不審,或者一些地方乾脆利落繞開他!

同樣是出現刑訊逼供以及法官、檢察官對此漠視原因之一,因為這是傳統,儘管在法律條文中加以確認,但是法律總是要人執行,千百年來,無論是封建時期或是現在,我們都反對刑訊逼供,我們如果想重拾民眾對法律的信心,那麼就應該把他們所需要的列入憲法,要知道,現在唯一被國民所認同的統一法就是我們的憲法,即便是小學一年級學生,亦熟知憲法,並熟知自己的權力。人們可以在法律框架內模糊一些事情,但卻沒有人敢觸碰憲法!挑戰憲法!因為憲法即便是先生你,同樣不敢挑戰的!」

陳默然把視線投向已經坐了下來的先生,即便是在美國留學時,當看到美國的報紙上用《民主的勝利》去稱讚中國憲法和平通過時,幾乎所有在美留學生都為之自豪,甚至於連同美國人看待中國人的眼光都發生了變化。

共和中國的憲法並不威權憲法,而是與美國憲法一樣,是各方協商的結果,是建立在協商、民主機制上制定,幾乎所有人都不相信,在中國這個有著幾千年專制的國家,甚至絕大多數人並不理解憲政的前提下,他們會選擇坐下來通過對等的談判制定一部憲法。

而造就這一些恰恰是眼前的先生,從報紙上,陳默然知道當時先生在選擇放棄武力選擇對話制定憲法,進而以一部由各省協商制定的憲法完成統一所面臨的困境,畢竟中國人從來不習慣於談判,即便是國內的精英高喊著憲政,但又有多少人理解憲政,立憲會議期間的艱難可想而言,在這種情況下,忽視一些東西自然再正常不過。

此時司馬陷入了驚人的沉默,或者說反思更為準確,曾經這個國家幾乎所有的一切都足讓自己感到驕傲,在一個有著五千年專制史的土壤上,第一次用協商的形式完成了國家的統一,當然自己從不否認武力威懾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但憲政思想至少第一次真正進入了人們的生活,而憲法保障的權力,更是得到了國民的認同。

而在另一方面,正向陳默然說的那樣,自己當時的確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了如何在憲法的框架內解決中央、地方平衡與矛盾,為了儘快、儘早制定憲法,在很多「次要」問題上雖加以討論,但當碰到阻力時,為了避免制憲會議陷入新的僵局,自己選擇了根本上的妥協,用部分的不確認去換取大框架的認可,這部被憲法本就是各方妥協的結果。

儘管在制定憲法後,自己曾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