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新時代 第54章 大事件(下)

「最終在中央警署警察突擊隊的槍聲下,一切都結束了!無論宋遠山出於何種目的,當他選擇訴之以暴力解決問題的時候,他就已經成為一名罪犯,在其拒絕放下武器後,為營救被挾持警員,將其擊斃是唯一的選擇,由7.3案所引出4.13案,以及其所暴露出的黑幕震驚了這個國家。在公眾輿論的強大壓力以及國民的激烈的反應下,國務總理楊永泰及許多政府高官都第一時間站出來,對這起地方警察暴行進行譴責。而地區總檢察官辦公室,已經正式對涉案警察提起公訴。指控的罪名包括一級謀殺罪、過度使用武力罪以及提交虛假警察報告罪,這些罪名一但成立,涉案警察輕則是無期徒刑,重則是槍決。而國會已經成立專門調查組對進行全方面調查……或許有時候,人類總是需要付出代價!」

手中這杯酒從倒下之後,司馬還沒來得及聞聞或品嘗一下。沉默了很長時間後,才嘆了口氣站起身來,最近因7.3案掀起的重重黑幕,讓司馬感到了前所未有恐懼,這種恐懼幾乎讓自己時面會從噩夢中驚醒,當報紙上的專家學者就7.3案件進行辯論時,人們慢慢的視線從案件本身轉移到了另一個方面,法律!

國民開始質疑整個法律!這是自己從未想到的。儘管那些涉案警察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更多的警察因為涉嫌施用暴力而被解聘,同時受到民事或刑事起訴,但問題在於國民已經開始質疑法律!恰恰是自己所最不願意看到的。

起居室內的幾名法律專家目光隨著先生的來回走動而移動著。一個月前,先生從南方返回西北,就不斷邀請西大法律專家以及西北的知名律師、法學專家到來莊園「聚會」,但實際上卻是的請他們來商討,如何從根本上避免刑訊逼供以及進一步利用法律保障民眾權益,同時重拾民眾對法律的信心。

「……我們的法律原則就是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這句話未免也太過樂觀了。沒冤枉好嗎?國會專門委員會調查工作不過只開始一個半月,就在全國發現超過1045起帶有疑點的案件,其中更有136起已經證明是冤獄!這是不冤枉一個好人嗎?沒有放過壞人嗎?」

陳默然立即開口駁斥道,413案暴露出的警暴風波席捲全國,國會專門委員會和法學院志願者不過僅對萬餘案件進行調查,就已經有超過10%的案件存在疑點,1.2%的案件已經證明確系冤獄。

這不僅僅是政府的恥辱,同樣是法學界的恥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陳默然才會真正對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這一法律原則持堅定的懷疑態度!而這種懷疑態度第一次普遍出現在中國人心中,對法律懷疑的無疑會在未來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那你認為我們的法律原則應該是什麼,是寧可放過而不殺錯嗎?如果你真的這麼想的話,那麼無疑就是因噎廢食!」

梁謂先幾乎略帶著輕蔑的駁斥著,國內法學界大都知道,陳默然最大的特點就是更傾向「錯放」,甚至認為這是尋求法律公正的根本。

「任何一個司法制度當然也是希望尋找罪犯,希望伸張『正義和公道』的,但是與此同時,它承認它面臨這樣一個困難,就是在案情複雜的情況下,它做不到『不錯判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因此,它並不強求一定要找出罪犯。同時,在對一名被告判斷困難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更傾向於『錯放』,而不是傾向於『錯判』。這就是我自己以前總結過,我們為什麼不能柄持『寧可放過一千,也不可錯殺一個』的原則呢?」

「荒謬!」

梁謂先隨口打斷了陳默然的話,一旁的幾名法律專家顯然也不能理解他的這個思想,畢竟法律是用來主持正義,如果正義無法主持那麼還要法律幹什麼?

對於梁謂先的輕蔑陳黯然顯然並不在意,仍然繼續侃侃而談著自己的觀點。

「先生,先生們,我們的憲法是以選擇尊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為最高目標,這一點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我們過去和現在所柄持的完全『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的觀念,不過只是一種樂觀態度。在很多一些情況下大家都難以判別,這時錯判會發生什麼?假諾在一個以一級謀殺罪起訴的案件中出現錯判,那麼結果會是什麼樣?只有兩種錯判的可能:一是他真的殺了人而被放掉,二是他沒殺人而被判了無期徒刑或死刑。在這兩種情況下,我寧可他是殺了人而被放掉了,也不願意看到他是有可能被冤枉的,卻被處以槍決或呆在牢中失去自由。」

陳默然話讓眾人陷入了沉思之所,儘管不完全贊同,但卻沒有一個人願意看到一個無辜者因為一次錯判而失去生命,即便是最後挽回了他的清白時,也已經太晚了!

一直未說的話司馬看著那個侃侃而談的年青人,32歲的留美法學博士,國內知名的法律學專家,無疑他的話說到了自己的心底,望著這個年青人時,司馬給了一個鼓勵的眼神,同時站在同樣的立場上給予了他支持,畢竟權力與自由是憲法的最高目標。

「先生們,在正常情況下,弄錯一件事,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對於涉嫌的這一個公民,就很可能要為一個錯誤的偏差而付出一生的自由作為代價。你們必須理解這一點,在我們這樣一個把公民自由看得高於一切的國家,我相信沒有一個人願意看到這種情況發生的。法律讓一個無辜的人失去自由,恐怕是最不可容忍的事情了。」

受到先生鼓勵的陳黯然有些感激地看著面前的先生,自己的這種觀點「寧可錯放一千,不可錯殺一人。」的觀點從來不被他人認可,實際在接到先生的邀請時,陳默然然都感覺到一絲惶恐,畢竟相比於在座的這些大家,自己不過是西大法學院的教授而已,畢竟中國執行的是大陸法系,而非英美法系。自己只不過是一個近乎於閉門的學者而已,而在座的卻大都是國內知名法學專家,都有著豐富的法律事物經驗。

「我們相信,大多普通平民者是善良的,當看到社會上出現犯罪現象的時候,總希望法律對於犯罪的懲治是行之有效的。很多人都希望『從重,從快,從嚴』,使得這個社會能夠迅速安定下來。同時,也有一些善良的平民,他們覺得刑事案件永遠是一件『打擊壞人』,只有『壞人』才會卷進去的事情,而自己屬於『好人』之列,嚴刑峻法,快速判案,即使產生誤差,造成的也是壞人倒霉,和自己是沒有什麼關係的,自己永遠不會需要一個保護被告的法律。

但是,事實上,一個國家的法律是針對它的所有公民的,只有當它對所有的人是公正的時候,任何一個『個人』才有可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受到法律的保護,從而擁有安全感。相反,如果一個社會縱容對一部分大家認為是『壞人』的人草率處理,表面上看起來有可能是維護了『好人』的利益,但是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已經隱含了對每一個人的公民權利的威脅。在一定的氣候下,他會以人們意料不到的速度突然迅速生長,危及每一個『個人』,『好人』『壞人』通通無法倖免。

我在剛回國的時候曾聽過一個笑話,說是來自不同國家的人在談什麼是最幸福的時刻。那些來自英,法,美的人談的幸福時刻,都沒有給我留下什麼印象,使我至今不忘的是一個蘇俄人。他說,當你早晨被一陣敲門聲驚醒,打開門發現一個人站在門口說,『伊凡.伊凡諾維奇,你被捕了』,你卻能對他說,『對不起,伊凡.伊凡諾維奇住在隔壁』,這才是『最幸福的時刻』。

如果說我們的法律到了這種地步,以至於膨脹到了百姓都要把這樣的時刻當作『幸福時刻』的時候,也許街上盜賊是很少的,犯罪率是很低的,社會是『安定的』,法律是絕對不保護壞人的,但是這樣的法律也同樣是不保護好人的!」

當陳默然的聲音落下後,客廳內沒有任何再發出任何聲音,所有人都知道他並不是在危言聳聽,而在陳述一個事實,事實的確如此。

在沉默了數十秒之後,梁謂先用非常平淡的口吻提出了自己問題。

「如果放錯的話,那麼正義又何在呢?」

「如果判錯的話,那麼正義又何在呢?」

陳默然的反問讓這場談話陷入了僵局,無論何種局面都是他們都不願意看到的,這些問題似乎根本就是無法解決的,畢竟法律最終無法擺脫人的影子,只要是人就會有錯誤。

「先生們,你們是法律專家,我所希望的是你們能夠給我一個良好的建議,而不是讓我們陷入無謂的討論之中!畢竟現在爭論已經無法解決問題,要知道……現在民眾已經開始懷疑法律是否是公平、公正的,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底線,當民眾開始懷疑起法律是否公正時,我們是不是應該在反思的同時,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而不是一味坐視事態的繼續惡化!」

面對著眾人的司馬語氣變得非常嚴肅,這才是自己邀請他們來這裡的目的。

曾幾何時建立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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