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大時代 第203章 騷亂?起義?

與英國在馬來亞實行的「放任」政策相反,荷印政府在荷屬東印度實行了迥乎不同的殖民壟斷統治政策。在近代史上,由於荷蘭工業的落後,使得它在瓜分世界的浪潮中起了個大早,卻趕了個晚集。在其它後起的殖民主義國家的競爭和殖民地人民的反抗下,到20世紀前後,昔日的殖民大國荷蘭在亞洲僅剩下荷屬東印度這一塊比較象樣的殖民地。在缺乏工業優勢的情況下,荷蘭殖民主義者為了保住這一條「被拋在赤道周圍的綠寶石腰帶」,他們在該地區實行了高度壟斷的殖民統治。

荷印政府在荷屬東印度實施社會分工式的經濟管理。其中最明顯的一個特徵就是,通常由歐洲人掌控大宗物資的進出口和批發貿易,而華僑則從事中間批發與零售,即所謂的中介貿易,當地土著則是處於生產結構的下層。它所推行的一些措施如將零售業交給華僑去做,實行專利承包制度,土地佔有制度等等,實際上促進了華僑經濟尤其是中介貿易的發展,雖然殖民者的本意並非如此。

荷印政府對荷屬東印度實行社會分工式的經濟管理,具體表現為:通常由歐洲人掌控大宗物資的進出口和批發貿易,而華僑則從事中間批發與零售,即所謂的中介貿易,當地土著則是處於生產結構的下層。事實證明,這種「分工式」的經濟構想在後來的經濟政策與社會管理中運用的非常成功。

至於其它一些社會事務和法律管理方面,也充分體現了這種「分工的」鮮明特色。東印度公司從一開始就採取這樣的立場,即只管與本身有利害關係的事情,華僑內部的事務全由他們自己去管理。

這種分而治之的經濟管理和統治方式,導致了荷屬東印度「分工式」的經濟發展模式,即通常歐洲人掌控大宗物資的進出口,而華僑則從事中間批發與零售,當地土著則是處於生產結構的下層。它限制了華僑和原住民的交流,促使華僑的職業構成逐漸集中於商業領域。

在這種社會結構下,華僑往往扮演中介代理人的角色,兩面不討好,加上其勤儉刻苦的累積財富,不僅直接威脅到荷蘭人,也常被原住民認為華僑是助長荷蘭人壓制荷屬東印度人的幫凶,華僑常常成為「代罪羔羊」,無辜的承擔起荷屬東印度人對於高壓殖民統治的不滿與仇恨。

「華商是大商家贖罪的羔羊,是歐洲輸入商的犧牲品。」這樣,在荷蘭殖民統治中後期,一些原住民的排華情緒已經開始顯化,而尤為不幸的是,隔閡在此後仍不斷地加深。

而殖民政府一向奉行殖民主義政策,歷來不允許殖民地的被統治民族與宗主國臣民享有相等的權利。在荷屬南洋群島,1854年荷印當局把當地居民劃分為四個等級,而華人被列為最末等。等級不同,法律上所享受的權利也不相同。就荷蘭屬地的司法審判來說,它分為三等,即地方裁判所、地方高等裁判所和本邦人民裁判所。歐美及日本僑民被劃入本邦人民裁判所,和荷蘭人享有同等的司法權。華僑與土人被劃入地方裁判所和地方高等裁判所。此外,在納稅、交通等方面華僑都受到殖民政府的歧視和嚴格限制。

東印度公司採取這種態度的主要動機是為了自己商業利益,利用華僑的經濟力量來達成自己的殖民目的,卻絕不容華僑擁有與自己相當的權利。如果華僑的經濟發展和商業運作在某些方面觸動了他們的本質利益,荷印政府是絕對不會放任不管的,當然這對於任何一個希望通過貿易大發其財的殖民主義者來說是也十分自然的。

幾百年來那些荷蘭殖民者,當華僑觸動他們的利益的時候,他們一次又一的煽動或放縱當地土著人的發動排華暴動和騷亂,發生在1778年、1796年、1802年度的排華暴動與騷亂,無不與此有關。

勤勞與節儉或許是華僑的原罪!

華僑經濟儘管在幾百年中屢遭暴動與騷亂的重創,但是在這種社會分工式的經濟制度下,仍然通過自己的勤勞與節儉取得了發展並形成驚人規模,甚至於超越了荷蘭殖民者。結果就造成了,當地土著人的生活極為困苦,他們感到越來越窮困,而所能親眼目睹的其它民族,尤其是華僑,卻越來越富有,越來越刺眼。

這樣無形中更加劇了當地土著民的排華情緒,為種族衝突埋下了禍根。而那些土著人從未來反思過的自己的懶惰與無能,他們不敢將情緒發泄道到荷蘭人身上。只是在荷蘭人有意的引導下將矛頭對準了沒有強大的祖國作為後盾的華僑。

當勤勞與節儉成為華僑的原罪!荷屬東印度的土地上便流不盡華僑的血!幾百年來一直如此。甚至於直到20世紀末,那個自許文明時代亦未曾改變。

華僑千年疾苦誰人知。

儘管六年前泗水事件時,共和政府一改晚清政府在對外交涉上軟弱可欺的局面,為在海外忍氣吞聲的泗水僑胞爭得了合法權益,為荷屬華僑爭取到了荷蘭政府對旅居荷屬的華僑與荷蘭人同等看待的權力。

但這種同等看待的權力如果沒有強大的實力作為保證,只會引得那些懦弱而野蠻的土著人的眼紅,就像他們看到那些曾經漂洋過海衣食無著的華僑致富後會眼紅一般,當看到那些曾經和他們一樣是下等人的華僑竟然成了和荷蘭人一樣,享受起本邦待遇時,眼紅的幾乎要滴血,不滿的情緒再次在土著人的胸中淤積著,只需要一個導火索即能引爆。

共和七年,西元1918年11月19日,北海警備艦隊由兩艘戰列艦、四艘大型驅逐艦、一艘訓練艦組成第一訓練艦隊駛抵泗水,泗意為游泳,泗水即游過海洋,寓意華人離鄉背井到南洋謀生,必須漂洋過海。這座從名字上既代表著華僑疾苦的南洋海港城市。

在訓練艦隊進抵泗水港前,出於炫耀武力以為荷印華僑後盾為目的,在馬都拉島外海進行一場規模不大軍事演習,既然是演習難免會有意外發生馬都拉島外海一直是當地土著人捕魚的漁場,演習過程中有幾發流彈不可避免的被打到馬都拉島沿岸的漁村,而艦隊意外的撞沉了幾艘土著人的漁船,造成了一些土著人的死傷。

泗水本邦人民裁判所外,數千名當地的土著青年身著紗龍圍聚在裁判所外,互相傳遞著手上的煙捲兒,低聲的用誰也不知道在用鳥叫一般的土語談論些什麼,他們的在焦急地等待著裁判所的裁判結果。

一周前,中國人的訓練艦隊的巨炮發射的炮彈擊中一個村落造成一百餘名土著居民死傷,而他們的兵艦又撞沉數艘漁船,對落水的漁民也未加施救,十餘名漁民葬身魚腹。如果是在過去,這些野蠻的土著人或許會像過去一樣提刀殺向華僑社區泄憤,而現在港內那些龐大戰艦和城內隨處可見的中國水兵使得他們只能寄望於裁判所的判決。

「土著居民漁船的擅自闖入演習區域,在規避其漁船過程中,造成中方艦隊艦炮失發,誤中岸區土著民區,實為土著居民自釀其禍,中方艦隊不予承擔任何責任,本著人道主義考慮,中方艦隊願支付1000盾安葬金!」

隨著裁判所荷蘭法官的木錘的落下,在本邦裁判所二樓審判廳內進行了長達五天的審判宣告結束,在說出的這一結果時,金髮的荷蘭法官並不覺有任何不妥,過去的幾百年中,從他和他的前輩的口中,不知道出多少類似的結果,只不過有所不適的是今天偏袒的對像是華人。

「我不服!我抗議!」

在警備艦隊派來的法務官劉雲嶺的和旁聽的華僑的笑色中。穿著一身西裝仍如可笑的黑猴子一般的土著律師大聲的叫喊著!法庭內那些旁聽的土著人從聽得懂的荷蘭語的人那裡得知結果後,先是一愣,然後法庭內鬨亂了起來,激動的土著人大聲的咒罵著華人,他們並不敢罵荷蘭人。

「知道嗎?先生們!權力永在大炮射程之內!」

身著的漂亮的白色制服的艦隊法務官劉雲嶺,在裁判所三樓支付了1000盾的安葬金後,笑著對跟來的十餘名前來助威的僑商說道。

「若是祖國兵艦像日人兵艦一般年年巡慰南洋,我等亦不需像過去那般忍氣吞聲!任人凌辱,此事之後,看那些泥猴兒還敢欺詐我等僑民背後無依!」

領頭的年近六旬僑商深有感觸地說道,僑商在異鄉,辛辛苦苦的傳承著民族文化,白手起家的經營起這麼一份家業。華人在哪裡,都沒有忘記了他們的根,可是祖國卻離他們太遠。不管是從距離還是心理……

而國家羸弱,面對異族的百般欺凌他們沉默,他們忍讓,他們觀望。但是今天,這一切完全改變過來!現在他們也可以向那些荷蘭人、歐洲人、日人一樣,再也無需忍受那些土猴的欺凌。

儘管明知道按實理這艦隊可謂是無理,可如不這般那些土猴怎麼會知道國朝艦隊的厲害,看他們經此一訓還敢向過去一般欺凌爪哇華人。

「諸位放心,如無戰時,我警備艦隊每年畢會進行數次遠洋訓練,宣慰南洋亦是我警備艦隊之職!卿雲謝諸位支持,今夜艦隊於康濟艦行答謝宴會,還望各位長者賞臉!」

劉雲嶺面含微笑的向走廊的內十餘名僑商發出邀請。演習時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