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明天會更好

躺的時間久了,也會覺得很累。

董潔午後小睡了一會兒,睡的很淺。

姜紅葉在窗下來了又去,她其實是知道的,只是沒有出聲。側耳聽她與陳群在院里小聲說話,似乎講到要去王府井的專賣店。

那倆人走了以後,董潔也就爬了起來。

轉了一圈,無事可做,索性蜷縮到葡萄架下的躺椅上發獃。

有充足的養料和水分的供給,葡萄長勢喜人。巴掌大的葉片綠意流轉,其中探頭探腦的葡萄須兒都透著十足的精神氣。

董潔撇撇嘴,好像只有她的日子慵懶到無精打彩,讓人想嘆氣。

哎,她是不喜歡忙忙碌碌像螞蟻一樣活著,先是上學,再是上班,成家後生兒育女照顧老人,一生中大部分時間給了別人和社會,很少有閑暇或者心情停下腳步,解剖一下自己,思考為什麼活著、怎麼樣才算是活著等諸如此類的問題。

或許糊塗著過日子也是一種幸福?不去思考聽憑本能,為了生存去努力工作,忙碌到沒有精力胡思亂想才是正確的人生?

可她做不到,寧願寂寞,也選擇活的明白些。

現在的生活,一直都以為是非常理想的模式。可是,偶爾也會像現在這樣,有一種莫名的悵然若失,心情無緣無故變成灰色……

她是一個很麻煩的小姑娘?還是到了為賦新詩強說愁的青春期,生理影響了心理?

大山和丁睿進來的時候,就看到小姑娘咬著小指指甲,擺出一副思考者的造型在發獃。

葡萄架滲下來稀落的陽光,綠色的映襯下,董潔顯的更白凈了,翹起的手腕,細瘦的讓人難以置信,又正好暴露在陽光下,象是要透明了一樣。

「又走神了?」

大山已經習慣董潔時不時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他想,或者只有感情和想像力格外豐富的人,才能創作出一絲尤如神來之筆的精美的設計圖吧?

摸摸她的額頭,另一隻手覆到自己腦門上,細心對比一下。

唔,有點涼,她的體溫仍然偏低。

「哥,丁睿哥哥,怎麼回來的這麼早?」

董潔估摸了一下時間,大概兩點半?最多也就三點鐘而已。

「你又不在,光我們倆個,有什麼好逛的?公園裡多半是大人帶著孩子的遊客,最不濟也是男女朋友結伴同行。我和你哥看看花看看水,也沒覺得多有趣,要聊天,回家多方便?還可以陪陪你。」

大山倒是提議去爬長城,丁睿只提不起興趣。

頂著大太陽,汗水淋漓的爬長城,光是用腦子想想,就覺得有點自討苦吃。況且,人家都說:一到長城是好漢,二到長城是笨蛋。

大山洗了把臉,進屋在冰箱里拿了兩杯冰水,分一杯遞給丁睿,然後坐到董潔身旁。

「中午吃了什麼?有沒有多吃點東西?」

「哥,你每天回來,第一句話一定是問我的吃飯問題。」

董潔搖頭,一臉無奈的表情,「我真的就那麼讓你不省心?只有幾歲的娃娃才會老被人問到這個。」

「就是,大山,你也太緊張點了吧?小潔多懂事,用不用這麼操心啊?」

丁睿先是點頭,話風一轉,又沖董潔笑著道:「老輩們常說,帶孩子不容易,沒有一個孩子真的能讓大人省心。某方面容易了,往往會在別的方面找補。嘿,還真是這麼回事。小潔,你自己說,你是不是讓人省心的孩子?」

董潔斜了他一眼,偏過臉不說話。

呃,仔細想想吧,她還真能折騰人?就與郝璐相比吧,人家每天按時上下學,課餘再學點特長,做父母的完全享受到了吾家有女初長成的喜悅。

她自己呢?從小體弱多病讓人操心且不說,不去學校讀書,做衣服搞設計,一點年紀就想闖巴黎,一下子開銷就是數十上百萬,其餘如偏食挑食等小毛病就多的不用說了。

別人提起她,總用誇獎的口氣說她主意正,說白了不過是任性而已。幸運的是她成功了,於是缺點也變成了優點。而一路走來,養育並始終支持她的大山,設身置地想想,咳咳,還真挺不容易啊!

「別聽丁睿跑嘴跑馬車。」

大山迎上她有些愧疚的眼神,不由得失笑道:「他跟你鬧著玩兒呢。」

「我明白,我才不上丁睿哥哥的當!」

董潔伸手抱住大山的胳膊,哼哼,有人可以操心和牽掛,未嘗不是一種幸福。

對,就是這個理兒!

「哥,紅葉姐和陳群陳大哥回來了,中午我們一起吃的飯。」

「知道,剛才在門口碰見了。專賣店那邊有點事,他們過去處理了。」

「你們遇見了?」

董潔立刻朝丁睿看過去,正好瞧見他收了笑臉,眉梢掠過一抹黯然。

大山拍拍她的手,沖她微微搖頭,示意她不可再提。

嗯,丁睿仍然沒有忘記紅葉姐?那,親眼見到紅葉姐的男友,心裡該是何種滋味呢?

一個人最大的缺點,不是自私,多情,野蠻,任性,而是偏執地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丁睿是兄妹倆從小結交到現在的朋友,感情深厚自不待言。董潔想了想,笑著對丁睿道:「我在法國的時候,聽人講過這麼一個故事——」

國王有七個女兒,這七位美麗的公主是國王的驕傲。她們那一頭烏黑亮麗的長髮遠近皆知。所以國王送給她們每人一百個漂亮的髮夾。

有一天早上,大公主醒來,一如往常地用髮夾整理她的秀髮,卻發現少了一個髮夾,於是她偷偷地到了二公主的房裡,拿走了一個髮夾。

二公主發現少了一個髮夾,便到三公主房裡拿走一個髮夾;三公主發現少了一個髮夾,也偷偷地拿走四公主的一個髮夾;四公主如法炮製拿走了五公主的髮夾;五公主一樣拿走六公主的髮夾;六公主只好拿走七公主的髮夾。

於是,七公主的髮夾只剩下九十九個。

隔天,鄰國英俊的王子忽然來到皇宮,他對國王說:「昨天我養的百靈鳥叼回了一個髮夾,我想這一定是屬於公主們的,而這也真是一種奇妙的緣分,不曉得是哪位公主掉了髮夾?」公主們聽到了這件事,都在心裡想說:「是我掉的,是我掉的。」可是頭上明明完整的別著一百個髮夾,所以心裡都懊惱得很,可嘴上卻說不出。

只有七公主走出來說:「我掉了一個髮夾。」話才說完,一頭漂亮的長髮因為少了一個髮夾,全部披散了下來,王子不由得看呆了。

「故事的結局,是王子與公主從此一起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董潔最後對丁睿解釋道:「一百個髮夾,就像是完美圓滿的人生。少了一個髮夾,這個圓滿就有了缺憾,但正因缺憾,未來就有了無限的轉機,無限的可能性,這也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對不對?」

丁睿沖大山笑笑,「小潔像不像個小哲學家?挺會安慰人的。」

他目光閃動幾下,最後吐出一口氣,正色道:「好吧,我承認我還記著紅葉姐,她是我第一個喜歡的女孩子,也是到現在為止,唯一的一個!你們跟我講,說她交了朋友,是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男人,我相信你們的眼光,只是還是想親眼看一看。」

他有些苦澀的笑笑,「我想見,又怕見。現在見了——也可以安心啦。小潔說的對,人生是不可能完美圓滿的,有缺憾也好,我的未來有更多的可能性!」

說到最後,他揚眉道:「大山,還記得當年你要來北京,我們在瀋陽分手時說的話嗎?我們對彼此許諾:明天會更好!現在我還是這句話,我的明天會更好,事業會更好,感情也會!」

有人說,人會長大三次。

第一次是在發現自己不是世界的中心的時候。第二次是在發現即使再怎麼努力,終究還是有些事無能為力的時候。第三次是在明知道有些事可能會無能為力,但是還會儘力爭取的時候。

他努力爭取了,也坦然接受結果。

以後還是朋友。他還有對自己坦誠相待的好兄弟,縱有不如意,又如何呢?還是那句話,明天會更好!

※※※※

傍晚的時候,大山被蚊子咬了。

在脖頸一側,鼓起一個拇指大的包,很癢。

「好像是大黑蚊子咬的。」

董潔湊過去打量半天,下了個結論,「普通蚊子沒這麼大的威力。」

大山伸手撓,越抓越大,「蚊子可是以血為生的昆蟲,幸好咬的是我。」

「哥,你真是——它能吸多大點血?不過是讓人難受罷了。」

董潔想起吸血鬼的電影。湊過去戲謔道:「我是吸血鬼,吸血鬼來啦。」

大山俯下身去,將頸動脈的部位送到她嘴邊,玩笑地道:「哪,食物來了。」

董潔張開嘴,含住他光滑修長的頸項,調皮的吸了兩下。哥哥身上特有的那種原野般清新的氣息撲鼻而來,讓她在陶醉中微微暈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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