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優雅的貪官生涯 第一百二十九章 審案子的苦難

楊祖仁回答:「上曰:我吃過東坡肉,很好吃。」

「明君啊!」趙興一驚一乍的呼喊起來。因為楊祖仁身份是監州,在他這樣的人面前,必須表現出一副五毛們的做派,逢事就謳歌,看不「嘔」死他。

趙興知道:朝廷現在是不想處置蘇軾,所以才把缺失的部分補全。如果朝廷向處置蘇軾,那麼他們也會故意裝糊塗……小皇帝現在還幼稚,不明白這個道理,等他長大了,也就知道「選擇性接受部分事實」——這叫做「帝王之術」。

楊祖仁接下來與趙興聊的就是一些風花雪月,他把話題略略在賑濟上停留了一下,高度讚揚了趙興為了杭州人民不惜遠赴海外,運回巨量糧食,緩解朝廷困境的大無畏精神……兩人聊著聊著,由這個話題又轉入了女伎問題。

男人都這樣。趙興稍稍一引導,話題就滑向了淫蕩的深淵。兩人深切的討論了越南歌伎的生活問題,接著又探討起倭女的風俗習慣,楊祖仁決定親自問候幾名倭女,感謝她們為大宋演藝事業作出的努力……通俗點講:他走的時候帶了四名倭女歌伎。

趙興送給楊祖仁的禮物還有六隻盒子外加一隻長木匣。

原本官員之間禮物的往來,規矩是「添二」——將楊祖仁拜訪時送過來的兩隻禮盒重新添滿,再增添兩隻新禮盒。但趙興這次添加了超過一倍的禮盒,這意味著趙興把楊祖仁看做是非常重要,且很親密的朋友。

不過,添加的那隻長匣子讓楊祖仁很是納悶。按理應該成雙成對的添加,趙興增加一個形狀獨特的大木匣,讓楊祖仁的好奇心不可抑制。一回家,他趕忙分派僕人將禮物搬進屋中,打開了那個黑漆漆的鋥亮的大木匣。而楊祖仁妻折氏關注點在另外四隻木盒上,她才打開第一隻木盒,立刻發出一聲驚呼,與此同時,楊祖仁那方也發出一聲驚叫。折氏連忙向楊祖仁那個方位望去,楊祖仁則跑到她跟前,望向她手中的匣子。

兩聲驚呼接著響起。

楊祖仁那件大木匣子中放著一整套刀劍,在盒中、形似鹿角的木架子上有長短三柄刀。每柄刀的刀鞘上沒有鑲嵌任何東西,只是淡綠色的檀木,隱隱發出一陣檀香。刀柄鑲嵌著金絲。

三柄刀看似樸實,但仔細觀察,會發現它做工精緻到了極點,每個細節都顧及到,刀身打磨的極其光滑,幾乎渾然一體,刀身的弧度、刀鞘的光滑度,從各個角度上看沒有絲毫瑕疵。

折夫人手中那個禮盒裝滿了一匣珍珠,這些珍珠都是圓潤的日本珍珠,雖然個不大,但個頭均勻,大小如一——這個匣子原來是楊祖仁送的,裡面裝的一些水果。

裝水果的匣子用來裝珍珠,算起來這些珍珠怕有三斤重了(宋斤)。

楊祖仁好奇心更重了,他連忙揭開另幾隻匣子,發現:一隻匣子裡面裝的是玳瑁,一隻匣子裝滿了香料,一隻匣子裝滿了象牙雕件——不,應該是海豹牙雕件。

除此之外,另兩隻匣子裝的是水果——也都是楊祖仁不認識的熱帶水果,那些水果發出的香甜氣息讓人垂涎欲滴……

楊祖仁點點頭,說:「張用說去拜訪離人,有他這層關係,一定不會受虧待,看來,確實如此。」

折夫人一手抱著珍珠,一手抱著花紋斑駁的玳瑁,緊張的說:「這些東西,怕得有五百貫吧?」

楊祖仁搖搖頭:「不止,光這匣珍珠就值五千貫……啊,回頭找幾個待詔,給母親串一件珠鏈,她苦了這麼多年,也該享享兒子的福了。」

趙興此後又在家中歇息了幾天,辦過洗兒禮後,開始正式上任,已經在府衙里打雜許久的高俅帶著府衙里的屬官在門口迎接,趙興在府衙門口略一停留,打量著這座府衙,心裡充滿感慨,從今以後,這座府衙就由他掌管了。

府衙兩邊的牆壁刷的粉白,這是新官上任常有的程序。府衙兩邊的牆壁叫做「粉壁」,是用來張貼官府布誥的。每次有新官上任,朝廷都要撥給一筆費用,由新官粉刷兩邊的牆壁,把舊有的布告全部揭下來,將粉壁刷的一片潔白,不留一張紙片,好等自己這位新官重新貼上屬於自己的布告。

這種儀式叫做「粉飾」「履新」。

一般來說,每次新官上任都是衙役們最快樂的時候,比如粉刷這個牆壁,一般衙役們給新官開出的價格是一百貫,這筆錢將在「履新」費用中核銷,但實際上花不了百十文。若是衙役們自己買石灰動手,也就十文錢而已。然而,這次杭州新官上任則不一樣。

宋代以詩文取士,很多才子詩歌做的優美無比,算術學的一塌糊塗,對世務的了解如三歲孩童。而且在愚民教育的機制下,大多數才子被誤導的,對世界的了解甚至不如三歲孩童正確。故而許多「才子」一到地方擔任地方官,常會被當地吏員劫持,糊糊塗塗、渾渾噩噩度過任期。或許他們當中有真心做實事的人,但等他們了解地方情況,三年任期也到了,人也該走了……

不幸的是,趙興這位新官是本地人,胥吏們糊弄別人,卻不敢糊弄這位敢在祭雨時砍下龍王角的當地豪強,原本一百貫的粉刷費用,他們報價:一百文。

一般來說,新官上任,吏員們都要給新官一個下馬威,以便這位新官在以後的歲月里肯任由吏員折騰糊弄,但這次「履新」儀式卻與原來的完全不同:主官蘇軾原本乾的就是杭州通判;押司高俅是小吏出生;推官秦觀是蘇軾帶來的;趙興又是本地人,所以吏員們迎接趙興的笑容,要多難看有多難看。

這些吏員以前也都跟趙興打過交道,所以也不用介紹,每人跟趙興問了個安,接著,高俅抱著一大堆公文過來,趕走了其他人,他一邊跟趙興閑聊,一邊將那堆文件塞給趙興:「趙兄,衙中的小事我已經替你處理了,剩下的都是大事,秦先生已經看過卷宗了,他在每份卷宗後都有標註。離人若覺得沒什麼問題,就按他說的,只管用印……

這裡還有幾份,事關重大,也都有些首尾,秦先生不敢下判語,但憑離人做主。」

宋代衙門不是每天都審案的,也不是每天都接受訴訟。考慮到每月初一經常遇到假日,所以宋朝規定:逢五放告。亦即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這三天,接受百姓的訴狀,並進行審理。

宋《刑統》還對辦案期限做了規定:凡20貫以上為「大事(大案)」,10貫以上為「中事」,不滿10貫為「小事」。為了提高司法機關的效率,朝廷還作如下規定:凡大理寺審判的案件,大事不過25日,中事不過20日,小事不過10日。地方政府審核案件:大事不過15日,中事不過10日,小事不過5日。

高俅遞過來的這一摞子案件,大多數已超過了十五日的審判期,這也沒有違反地方刑事審判期限,因為宋刑統規定:當地方審案時,涉及到異地取證,或人證過多無法召集,考慮到當時的交通效率,朝廷還給予了一個寬限期——三個月。

不過,為了增加效率,朝廷還規定,如果證人居住的地方離案件受理官衙超過一千里,則這樣的證人不再傳喚。

大體上,宋朝官吏還是能夠遵守審判期限的限制,對趙興來說,他的新官職任命也沒超過三個月,新官上任期限本就有半年,所以這段時間即使他不履任,也屬於合法,當然也算不得拖延案情。

趙興抖擻精神,準備過一把宋代法官癮,運用他的邏輯推理知識,好好判一個案子,在宋代贏得一個明代的「青天大老爺」稱呼,但他翻閱完那疊卷宗,失望的發現,宋代謀殺案實在很少,少的令他無處顯露身手。

二十貫錢就是大案,這20貫能幹什麼?杭州當時最肥沃的糧田每畝大約五至七貫,而宋代法律規定的大案,也就是三畝田地的歸屬而已。這從另一個側面說明:宋代治安好的令人髮指,好的像個傳說中的烏托邦。

看完那疊卷宗,只趙興恨得牙痒痒,他恨不得在地上打幾個滾,大聲提醒大家——我一天幾千貫上下的收入,看完這些卷宗花的時間,也足值幾百貫收入了,我浪費幾百貫的精神,推敲幾十貫的歸屬,這不是折騰人嗎?

恨起來,趙興真想把那些訴訟人叫到眼前,每人發二十貫,讓他們回家了事。多大的案子,二十銀幣的爭奪,誰有這閑功夫聽你們爭論,還不如泡上杯茶好好享受——光我這玻璃茶壺也值20貫。

又翻開一宗大案卷宗,才看幾眼,忍無可忍的趙興終於爆發了,他在官衙里發出一聲響徹雲霄的咆哮,聲音里充滿了悲愴,充滿說不出的委屈:「高俅,你這廝……瞧這卷宗,這也是大事:一頭牛吃了對方的秧苗,踩踏了渠口,導致對方秧田淹了……我家上下幾百號人,每天宰的牛都不止一頭!天,這什麼世道,兩老漢拿一頭牛來折騰我——還是合法折騰我。」

高俅在一旁提醒:「離人賢弟,一頭牛價值一百貫啊!那可是超級大案!潑天大案子啊!瞧,淹了對方十畝地——如今這一斗米可是價值六十七文?十畝地,能產好幾百斗糧食啊。這一耽誤農產,豈不是數百貫的損失?」

「喚那兩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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