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都大教堂,是建築藝術上的傳奇。
這棟偉大的建築,完全拋棄了建築學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線與厚實的拱券被唾棄。十二根巨大優雅的圓柱塔樓與無數細密的拱柱支撐著整個教堂的重量,教堂內部四十二間小禮拜堂全部由傾斜的柱子支撐,所有的平面組成了複雜的波浪線。
十二塔樓輕盈的尖頂上,雕刻著聖徒的塑像,他們居高臨下,威嚴宛若主宰般俯視著全城。
外圍看到不到磚塊與水泥的半點痕迹,惟有的,只有出至名家之手的浮雕。懷抱聖子的聖母、神話中天使與惡魔的戰役、聖經故事裡的一個個場景,這建築幾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藝品堆砌而成。
它最極致地追求著視覺上的美感。
破壞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樑柱,也得被鏤空刻上蜿蜒的花紋。
事實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預言這教堂不到十年就會崩潰,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歷史,見證著這奇蹟的存在。
「費都的皇冠」,主教們經常用朗誦讚美詩般的語氣來描述它。
但費都的市民私下給它起了個綽號:「聖冢」,因為在夜色籠罩時,眺望這森然氣派的建築,總覺得它如同世間最巨大的墓碑,像屍骨般嶙峋可畏,充滿夢魘般的殘酷華美。
諾森·菲利浦在聖冢後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歲,臉上的皺紋重重疊疊。長期清水與豆子的飲食讓他瘦得彷彿骷髏,堅硬的干豆子使牙釉質嚴重磨損,每當這個老頭張開嘴時,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齒叫他彷彿地獄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這種食物,他們用生活與肉體上的磨難來表明精神的無比虔誠。
「貪婪得像豬一樣的主教,我捐獻的財富,能享用一輩子的裡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時,諾森扒拉著盤中的豆子,總要嘀咕上這麼幾句。
整個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請求庇護的逃犯擔任,沒有正兒八經的神職人員願意干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評定地區主教是否稱職的一項依據。
「惟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將靈魂奉獻給主的人。」民間和教廷上層,都這麼認為。
不少修道院的神甫,總是用抽籤的方式,半年一輪換地擔當這要命的職位。
「倒霉,又得去牢子里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籤的神甫,沮喪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費都地區主教伊格,聰明地把庇護者一股腦全趕進了苦修所。
在下屬神甫們的眼中,伊格偉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讚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總算擺脫這鬼差事了。」他們虔誠地歌頌著。
諾森勉強嚼了幾粒豆子,憤憤不平把盤子推開,他無比懷念甘醇的美酒和香滑的肉片,光想想,口水就在舌頭上打著滾。
豆子、豆子、豆子,這遭天譴的豆子!
從狹窄房間的破爛柜子里,諾森在一堆爛布條中翻出個小錢袋,仔細數了數,裡面還孤零零躺著四、五個金愷撒。
幸虧當初在捐獻財產時留了手,他才能偶爾偷偷溜出去滿足口腹之慾。
一個金愷撒,能讓教會馬廄的車夫,趁著周末彌撒,神甫和主教全待在禮拜堂時,駕上馬車帶他出去溜達一圈。
透過車窗體會街道上人來人往的熱鬧氣氛,再從路邊攤買碗熱騰騰的魚雜碎湯和幾串丸子,這些以前不屑的平民小吃,將諾森從清水豆子的地獄拯救到天國。
不過有一次,因為顛簸,灑落了幾滴湯汁到車廂里的地毯上,車夫沉著臉禁止他再吃連湯帶水的食物。
「幸虧只是幾滴,如果哪天整碗湯都潑了,弄髒了貴重地毯,主教老爺會生氣的。」車夫說,「你就不能下車來吃么?」
下車?天知道巡警隊的探子是不是跟在後面,離開馬車就等於失去庇護權的保護,那些紅著眼的探子會像看到裸女的色棍,惡狠狠撲過來將他綁到絞刑架上。
「或者你能幫忙買點酒和肉,送到教堂里,我在房間吃。」諾森探試地問。
「停止這褻du的想法,帶一位苦修士上街逛逛不算什麼,但把忌諱的食物送入神聖的苦修所里,那會被押上宗教法庭接受審判。」車夫嚴肅地說。
周末的夜晚到了,教堂又忙碌起來,大大小小的禮拜堂坐滿了人。廚房準備著聖水和聖餅;神甫莊嚴地站在彌撒台上盤算今晚會有多少信徒捐獻;主教大人則在專為達官貴人預備的房間里和大人物談笑風生,他剛答應為一位男爵的女兒洗禮。
即將持續幾個小時的禮拜和祈福隨著聖詩班空靈地腔調開始了。
「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甫劃著十字朗誦。
「榮耀歸於天上的父,願父寬恕罪人。」跪在地上的信徒合道。
整個教堂籠罩在神聖的狂熱中。
諾森摸著所剩無幾的金幣,他決定今晚再出去奢侈下。
馬廄在苦修所的西側,離得不遠,風大時,苦修士們經常得忍受馬尿的騷味。
「小柏潘」,諾森鬼祟地小聲喊,半晌,一個揉著眼睛的小夥子打著哈欠從馬夫房走出來。
「噢,老頭,我可忙了一天,你有什麼理由來打攪年輕人的美夢?」柏潘抱怨。
「這鐘點主教大人可不會用車,咱們能去街上逛逛。」諾森擠了下眼睛,咧著嘴笑,「快去套上馬。」
柏潘瞄了下諾森的腰間,「攙嘴的老傢伙,有兩個月沒溜出去了吧,我還以為你沒錢了。」
諾森掏出枚金愷撒,扔到車夫的懷裡,「老菲利浦什麼都沒,就是不缺錢。」
咬了咬金幣,確信是真的後,柏潘環顧四周,小心翼翼把錢裝進內兜,低聲說,「老規矩,你先去墓園後門等著。」
諾森點點頭,「記住,一定要是黑十字馬車。」他強調。
墓園裡,一座座墓碑整齊地林立著,像死去的人們一樣,在那裡安靜地沉默。有資格埋葬在這兒的,都是信仰光明教義的權貴者。
「嘿,夥計們,我可比你們幸福,至少等會能吃上肉丸子。」穿越棺柩群時,諾森對著墓碑上大小不一死者的塑像說。
馬車停在虛掩的鐵門外,「小柏潘,是你么?」諾森喊。
「輕聲點,想讓人發現我們嗎?」車夫回答道,是柏潘的聲音。
諾森還是疑遲著沒動,他借著月光,用昏花的眼神仔細打量,直到確認了車廂上的黑十字貨真價實後,才放心竄過去。
「去夜市,我想念那兒的腌肉和魚丸。」諾森迫不及待地嚷。
「只要別喝湯弄髒車子,你抽大麻都沒關係。」柏潘不耐煩地揚起鞭子,兩匹駑馬「唏嚦嚦」打著響鼻,拉著車緩緩前行。
諾森突然發現不對勁,車廂地板的毛毯,內壁懸掛的紅木酒櫥,座位上的厚實墊子都嶄新無比,並不是那輛他偷偷乘坐了許多次的舊車。
他慌亂地喊,「小柏潘,這車哪來的?」
「就停在車庫旁,是教堂新買的吧。老傢伙,你真有福氣,大概連主教老爺都沒碰幾次,就被你享用了。」
巡警隊絕對不會用假扮教會馬車,把自己騙出教堂的蠢伎倆,車廂上的黑十字不容冒充,否則就是玷污神權。
沒人會笨到用這方法逮個逃犯,然後去迎接教廷怒火的責難。
「多心了?」諾森嘀咕,但慌亂還是無法抑制,那種大禍臨頭的感覺佔滿了頭腦,驅之不散,揮之不去。
他的預感一直很靈驗,年輕時,至少有兩次,預知危險的能力救了他的命。
「回去。」諾森沙啞著嗓子說。
「你瘋了?錢可不退。」柏潘不樂意,他還盤算用那枚金愷撒,去夜市淘幾件便宜又實用的小物什。
諾森推開車廂前窗,把身子探到車駕處,「快回去。」他扯住柏潘的頭髮,厲聲吼道。可憐的車夫痛得大叫。
拉車的馬尥起了蹶子,連蹦帶跳,車廂劇烈搖晃著,車軸像要斷裂似地發出刺耳的響聲,整輛馬車七彎八拐向前滑行了許久,才慢慢停下來。
柏潘咳嗽著掙脫開,從車駕跳下來,「狗娘養的,看我不教訓你。」他一邊咳一邊罵,使臉嗆成豬肝般的顏色。
「我們回去,小柏潘。否則隔天清晨,人們會驚訝地在馬房發現你已僵硬的屍首。」諾森壓低聲音,臉上浮現出可怖的笑容,眼睛直鉤鉤瞪著車夫。
年輕的車夫打了個冷顫,怒氣匆匆的勢頭像被迎頭澆了一桶涼水,他只覺得,那個蒼老的苦修士,一瞬間似乎變成了叢林的野獸,而自己,就是被野獸看中的獵物。
「在費都大教堂苦修所的,當年可都不是什麼善主。」柏潘突然記起這句話。
他想丟下馬車逃跑,但一想到明早主教老爺發現少了輛車時,會有什麼懲罰降臨到自個頭上。
解僱倒是小事,很有可能會被送進監獄,牢飯可沒那麼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