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血火輝煌 第三章 身份問題

六月十七日,羅耀武以戰區總司令的身份,召集上百名敵後游擊隊指揮官,在鄰近前線的興隆縣召開了一次戰前大會。

讓羅耀武召開這次大會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國軍隊的備戰速度比美日聯軍慢得多。

數日前,羅耀武將部署在唐山的第四十集團軍與幾個新編集團軍撤了下來,主動放棄了守衛唐山的想法,然後用第四十集團軍加強了遵化的防禦部署,第二十七集團軍則撤回後方充當預備隊。

這個時候,羅耀武就知道,美日聯軍正在為攻打京津地區做準備。

六月十四日,羅耀武收到了軍事情報局提供的確切消息,已經完成重建工作的美軍第二騎兵師到達瀋陽,最遲將在十日之內開赴前線。雖然第十山地師的重建工作遙遙無期,但是美軍正在擴充幾個參戰半年以上的國民警衛隊師,比如第六十七步兵師、第七十三步兵師與第八十四步兵師。這些都是美軍國民警衛隊中的精銳部隊,又獲得了實戰經驗,整編後的戰鬥力不比主力師差多少。

最重要的是,美日聯軍正在大力向前線運送作戰物資。

雖然秦皇島港還沒有修復,美日聯軍的運輸船隻最多只能到達葫蘆島市,然後從山海關運入華北。因為第十五集團軍在從山海關撤退的時候,撤底炸毀了幾座高架鐵路橋與鐵路隧道,第四十集團軍也炸掉平泉縣境內的所有鐵路橋樑與鐵路隧道,使得從東北進入華北的鐵路幹線全面癱瘓,美日聯軍至少得花三個月才能使鐵路通車,所以美日聯軍的後勤保障主要還得依靠公路。但是這些問題並沒有難倒美日聯軍,憑藉十多萬台重型卡車,美日聯軍每天能向前線運送數十萬噸作戰物資。照此速度,只需要一個月,美日聯軍就能在前線囤積足夠發動一場戰略進攻的彈藥物資。

所有跡象都表明,美日聯軍肯定會在七月份再次發動進攻。

當然,從美日聯軍的兵力部署來看,最有可能在七月中旬與下旬發起進攻,在七月上旬發起進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即便如此,局勢仍然很不樂觀。

原因很簡單,不管羅耀武盡多大的努力,東北軍最快也只能在七月底恢複戰鬥力。因為美日聯軍在停止地面進攻之後,並沒有終止空中打擊,反而因為不再支援地面作戰,增強了縱深遮斷打擊的力度,使得中國軍隊的後勤保障很成問題,所以按照羅耀武的估計,也許要到八月份,東北軍才能再次獲得作戰能力。

也就是說,中國軍隊的備戰工作幾乎比美日聯軍慢了一個月。

毫無疑問,這個差距,足以決定勝負。

即便到七月份,中國空軍的戰鬥力將大大增強。因為狄劭康給予了羅耀武全力支持,所以僅在七月上旬,北方戰場就能增添上百架J-20戰鬥機與幾架大型預警機,地面防空雷達的組網工作也將在六月底完成,到時候北方戰場上的防空力量將大幅度提升。問題是,這不能改變雙方空中力量的優劣對比,美日聯軍仍然擁有較為明顯的空中優勢,中國空軍只是削弱了對方的優勢,並沒有取得優勢。

一個月,足夠美日聯軍殺入北京了。

要在北京城內打一場保衛戰,就算打勝了,北京也會變成廢墟。

受此影響,羅耀武必須想方設法的拖住美日聯軍的備戰步伐,讓美日聯軍無法在七月份發起進攻。

要想達到這一目的,就只能儘可能的動員游擊隊。

事實上,羅耀武能夠動用的,也只有游擊隊了。

東北軍的主力部隊正在進行整編,主力集團軍還得花時間適應新式裝備,新編集團軍則在加強日常訓練。羅耀武在華北地區動員的民兵全部用在京津防禦部署上,即幫助主力部隊修建防禦陣地。

當時,能到敵後活動的只有游擊隊。

不管怎麼說,羅耀武在東北游擊隊里的威望非常高。接到消息後,各游擊隊不是派一把手回來,就是派二把手回來,而且都在兩天內趕了回來。

只不過,這次會議並不輕鬆。

第一天上午,主要討論的就是各游擊區的支援保障問題。

雖然在東北軍撤入關內之後,東北地區的各游擊隊基本上不再依靠中央提供的支持,大多自生自滅,所需的物資裝備都是從敵人那裡繳獲來的。這一點也體現在了游擊隊的基本裝備上,即游擊隊的主要武器都是美日聯軍的標準口徑,即便是一些中國軍隊留下的武器,也都做了改進,以便使用美日聯軍的彈藥。但是在某些方面,游擊隊仍然需要後方支援,比如大多數游擊隊都缺乏醫療物資,特別是用來治療創傷的藥品,而這些物資大多通過偽裝成平民的民兵送往游擊區。

當然,游擊隊最需要的,還是可靠的戰術情報。

在敵後游擊戰中,一條及時準確的情報,比任何資源都要寶貴。甚至可以說,游擊隊絕大部分勝利都與及時可靠的情報有關,而所有失敗的襲擊行動,都在情報上出了問題,有的時候還因為錯誤的情報葬送了游擊隊員。

對於游擊隊提出的要求,羅耀武給出了明確答覆,即中央將儘力支持游擊隊。

到了下午,會議才進入主題,即游擊隊從六月下旬開始,必須增強出動力度,擴大敵後游擊戰的範圍與規模。

也就在這個時候,一部分游擊隊指揮官提出了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即敵後游擊隊在國家武裝力量中的地位。

游擊隊到底是一支什麼性質的軍隊?

對這個問題,美日聯軍給出了極為明確的答覆:游擊隊不受《日內瓦公約》保護。

也就是說,美日聯軍並沒有把敵後游擊隊當成中國的正規軍事力量,而是將其當成了非政府組織的武裝力量。

如此一來,游擊隊的基本權利就沒有任何保證可言了。

反映在現實中,那就是游擊隊員在戰鬥中被俘之後,要麼被敵人就地處決,要麼被關進美日聯軍設在沖繩群島上的集中營。

當然,這不是戰俘集中營,而是戰犯集中營。

事實上,絕大部分被俘游擊隊員都被就地處決了。主要是,在戰線後方活動的主要是日軍,而在之前的戰鬥中,中國軍隊一直對日軍不客氣,比如第十六集團軍在彰武會戰中將數萬具日軍屍體釘在了木樁上,而且中國軍隊一直在暗中處決日軍戰俘。受此影響,日軍對游擊隊也很不客氣,基本上不收俘虜。

相對而言,美軍對待游擊隊員的方式還比較溫和。

這種你死我活的局面,使得游擊戰變成了有去無回的決死戰。

不可否認,幾乎所有游擊隊員都做好了必死的準備。事實上,當時幾乎所有游擊隊員都有親人死在敵人的屠刀之下,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問題是,擴大敵後游擊戰的規模與範圍,肯定會犧牲更多的游擊隊員。

如果不能給游擊隊一個正當的名分,游擊隊員憑什麼做出犧牲?

對羅耀武來說,這卻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雖然從個人原則上出發,羅耀武一直將游擊隊當成正規軍事力量,而且在最初的幾個月里,羅耀武還派遣了不少正規軍的軍官去指揮游擊隊,甚至出動特種部隊,配合游擊隊進行敵後游擊戰。可以說,現在絕大部分游擊隊的指揮官都在這一時期,特別是在與特種部隊的配合中成長起來的。但是羅耀武只是戰區司令,即便獲得了部分政治權力,卻不能代表整個國家。

事實上,這個問題並非只是游擊隊性質這麼簡單。

想得深入一些就能發現,「游擊隊性質」只是一個表象,背後的主要問題,還是游擊隊的利益,特別是游擊隊在國家軍事政治體制中的地位,以及游擊隊員在浴血奮戰之後,到底能夠得到哪些好處。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在民族生死存亡的關頭考慮個人問題,未免太低級了一些。

可現實就是如此,游擊隊員在保家衛國的戰爭中獻出了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總不能什麼追求也沒有吧?

個人追求也是追求,而且在某些時候,個人追求與民族大義並不矛盾。

比如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就有幾名游擊隊的指揮官提出,在經歷了這場浴火重生般的戰爭之後,應該建立一個什麼樣的國家,或者一種什麼樣的基本制度,才能從根本上保證每一個中國人的利益,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事情。

事實上,這就是游擊隊抗爭的根本所在。

游擊隊員在追求個人利益的同時,也希望在擊敗敵人之後,建立一個更加開明的政權。

毫無疑問,羅耀武不能回答這些問題,也無法回答這些問題。

受此影響,這次原本計畫只進行一天的會議,在當天結束之後並沒散會。

下午的會議結束後,羅耀武就與推選出來的幾個游擊隊代表返回北京,其他游擊隊的指揮官則帶著新式電台回到了游擊區。當時,羅耀武希望所有指揮官都留下來,但是最後他沒有挽留那些打算離開的指揮官。

個中緣由,羅耀武心裡也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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