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3節

真正啟開叢明智慧靈蓋的是公安大學學報上的又一篇文章《研究分析罪犯遺留在現場的心理痕迹》。

他揣著那篇文章一遍又一遍走在操場上,他的思維就像一圈又一圈的跑道,他在搜索著從始點出發抵達終點的最近的一條跑道。

進入智能化犯罪,很大的一個特點就是罪犯湮滅罪證。你在現場上根本找不到物質痕迹,那麼在沒有物質痕迹的情況下,要通過罪犯在現場湮滅罪證的遺痕,來推斷罪犯在現場留下的痕迹。那個罪犯他是怎麼想的,他把他在空間行為的一些想像留在這兒了。也就是說物質痕迹的痕迹沒有,但他把自己的思維留在這兒了。在沒有物質的情況下,你得通過罪犯現場湮滅痕迹這一系列的行為推斷他的心理痕迹,你得考慮在現場,罪犯是一種什麼心態,他擦掉指紋,說明這小子懂指紋,他把足跡毀掉說明他懂取足跡,能夠在現場潑煤油讓狗的鼻子失靈,說明他懂警犬……表面上你看到了罪犯做了一系列反偵查,實際上他把心理痕迹就留在這兒了:心理痕迹包括罪犯當時的現場心態,專業水平,反偵查能力。而只有懂得偵查的人才懂得反偵查……

他讓記憶重新回到在古城蹲守時的那些點點滴滴,他之所以要在那麼冷颼颼的天氣里進入那三個並不確切的現場,是因為他懂得離發案時間越近,偵查實驗才越有價值;他當時是在完全朦朧的狀態里在那裡蹲守的,現在他細細地把自己打聽到的一切在心裡走一遍,然後他讓思維再次回到現場蹲守,蹲也就是揣摸,假如我就是罪犯,我在這兒應該提前多長時間進入,遇到什麼情況我怎麼處置,目標來了以後我怎麼解決目標,把目標幹掉之後我怎麼撤離……

三個現場一個一個閃現出來。

第三個現場是居民區,人來人往的,萬一出來一個愛管閑事的老太太盤問怎麼辦?假如那人是「黑色」、「灰色」底兒潮的人,他懷裡揣著從孫貴清手裡搶來的槍,在這裡等待襲擊第三個目標林天歌,有人一問小夥子你在那兒幹嘛呢?你當時肯定就支支吾吾了,居委會的再給你拽派出所去,一查准完蛋,一查就查個底兒掉,這樣的罪犯只能作一案,不能連著做了兩個、三個,敢連著作三個案子的罪犯肯定要有一個合法身份作掩護。

當年叢明學刑警的時候,也經常蹲坑,穿個破棉襖往那兒一蹲,來個老太太問:「小夥子,幹什麼呢!」

「大媽,我在這兒等人呢!」編唄。

「等誰呢?」

「哦,這樓上的趙大夫!」

「趙大夫?這樓上沒有趙大夫呀?」

「啊,趙大夫沒在這兒住,他上住這個樓的一個朋友家來串門讓我在這兒等他!」他得想法把老太太支走,編露了,老太太真跟你較真兒,叫人給你弄派出所,不就把蹲坑的事兒給捅了嗎,影響執行任務。問煩了,「大媽,我是干這個的!」把槍掏出來。咱蹲坑要求不暴露身份,你要一說是公安局的在這兒蹲坑呢,目標就跑了,回去處長科長一查不就壞了嗎。有時急了眼掏出槍,大媽也不叫了,說別管閑事,我們不是壞人,老太太一看那槍就走了,誰敢把槍掏出來?警察唄。除了警察,誰敢這麼理直氣壯,這麼橫呀!

「黑色」、「灰色」底兒潮的人作案的可能性不大。那麼是內部人作案?

內部人可以是警察,可以是保衛人員,可以是派出所幫忙的聯防隊員,軍隊現役和轉業人員,也可能是政府內部的工作人員。他們身上都套著一層保護色:粉紅色。

夏小琦和秦一真一臉怒氣地將一份檔案和一份鑒定材料摔到葉千山的桌子上,葉千山低頭一看:「高鳳蓮!」

「嗯?這不是嚴茂林他媳婦么?」嚴茂林的媳婦高鳳蓮在市土產公司業務科當個小科長,那封署名「吳勇」的檢舉揭發信怎麼會是……葉千山也怒從心起。

「媽了個巴子的,這他媽算啥?這不成心折騰哥幾個嗎!」秦一真窩了一肚子鬼火無處發。

那份鑒定材料從葉千山的桌子摔到了師永正的桌子上。「這他媽叫啥事?」每個人的心裡都窩著一團莫名之火。

師永正拿著材料來見解知凡,解知凡氣得臉色發青「先把他調離刑偵處!」

嚴茂林低著腦袋走進葉千山的辦公室。不一會兒整個屋子的人都聽到葉千山大聲的吼叫:「別的不說,你耽誤時間唄,你本身又在那假裝瘋魔地查,你他媽的是人辦的事嗎?」葉千山一臉的怒不可遏。他從沒發過這麼大的火。

嚴茂林平時就好打個小彙報,可是那是工作上的事兒。時候長了,知道他有這毛病,也沒人搭理他,可這是案子,咋能拿這麼大的案子開玩笑呢。

嚴茂林說那是我媳婦乾的跟我沒有關係。

嚴茂林的媳婦比嚴茂林好,他媳婦一個勁地哭,啥話也不說。但搜查嚴茂林家時,發現了那封檢舉揭發信的草稿,草稿的字跡是嚴茂林的。

師永正跟嚴茂林又談了一次話,嚴茂林說假如真是我寫的,我也不會成心給組織添亂,如果我懷疑他,又不敢明說,寫一封信也是有情可原的,幫助組織查否了一個人,不就多了可信任的一個同志嗎……可惜,我沒有寫這樣一封信,都是我媳婦不好!師永正就把那張白紙黑字的草稿扔到嚴茂林的臉上,一句話也不說了。

師永正並沒有把那個草稿的事公開,他後來把那個草稿當著嚴茂林的面撕的粉碎扔到了字紙簍里。嚴茂林畢竟跟了他好多年了。

「收拾一下你的東西,明天去站前分局報到吧!」師永正不看嚴茂林。

送嚴茂林走的那天,葉千山、夏小琦、秦一真、魯衛東、大老郭、陳默在市局旁邊的一個小飯館裡和嚴茂林喝了最後一場酒,酒喝的很悶,大家都不知道說什麼好,雖然大家都對嚴茂林的行為很惱火,但畢竟生死弟兄,手足相親一場,誰的心裡又都不好受,千山說:「茂林,我比你年長几歲,也就我說說你,那事,你做的對不起刑偵處的弟兄們!這杯酒是罰你的,喝了,就讓那事過去了!」嚴茂林接過酒閉上眼悶聲喝了。

夏小琦說:「茂林,我咋說你呢,唉,算了吧,等破了案子,咱去買咱的飛行服!」夏小琦拍拍茂林的肩膀。

秦一真說:「茂林,媽的你這事做的忒不地道,你要真是缺彩電,沙發,哥幾個借錢也給你買,你讓哥幾個咋說呢!」秦一真自己喝下一杯酒。

嚴茂林眼圈就紅了,陳默看著嚴茂林誠懇地說:「弟兄們是原諒了你,才肯當著你的面罵你,下次別再做這種傻事了,來,咱們為兄弟一場干一杯吧!」

嚴茂林再也忍不住了,趴在桌子上「嗚嗚」地痛哭起來了,一邊哭一邊說:「我對不起弟兄們,……」

叢明是在星期六的晚上悄悄返回古城的。他跟學校請了幾天假,他覺得他有必要再去那三個現場走一走,他要身臨其境地再感受一下,他要把那些在腦子裡形成的紛紛亂亂的思緒理理清楚。

他下了火車就直奔第一現場。雖然案子已經過了好幾個月了,雖然現場什麼都沒有了,但是他相信,任何一場犯罪,罪犯可以消弭掉罪證,卻無法消弭掉殘存在空間的無痕的信息,那些信息就像空氣一樣永恆地留在那裡了。

罪犯襲擊的部位是宋長忠的後腦蓋,那一下足以使宋長忠的生命遭到毀滅性的打擊。那天宋長忠沒有帶槍,沒有搶到槍是純屬偶然,宋長忠那天是應該帶槍的。宋長忠的槍沒搶到才又襲擊的孫貴清,孫貴清被打的腦漿四濺。襲擊孫貴清比襲擊宋長忠出手重了。他想起夏小琦說過的,公安局曾經放風宋長忠醒了準備辨認的事兒,叢明總覺得公安局在好心要保護那些見證人的同時犯了另一個錯誤,那就是此說法其實是給了犯罪分子以某種心理暗示,這種暗示促使罪犯再也不敢在新犯罪中留下活口兒。

所以到了林天歌遭襲擊的時候,打一槍還要補一槍……這一系列行為說明一個什麼問題呢!

他查過萬年曆,宋長忠的案子發生的時間1987年11月1日是陰曆的九月初十。十五是滿月,初十已近半滿,所以無論是宋長忠看見罪犯還是另有目擊者,時已近滿月肯定是罪犯的一個疏忽。他發現後來的兩個案子,孫貴清被殺1987年12月11日是陰曆的10月初21,林天歌被殺是87年12月24日,陰曆的11月初四,這後兩起案子都避開了月圓。林天歌的那個案子罪犯在作案之前就將樓道燈全掐滅了,這一切又反映了罪犯的什麼特徵?在三起案件中,罪犯似乎運用了他很熟悉的一套方式,跟蹤、蹲坑、襲擊目標,撤離現場。這一系列均是常規的偵查手段。而且這個人對三個人的值班時間、住址、行走路線摸得這麼准,局外人想把兩個派出所,三個警察的值班時間搞得這麼準是不可能的,這個人只能是警察。

古城的警察有近6000多人。

警察又分為若干警種,交通警、治安警、派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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