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硝煙漫天 第九十六章 九分鐘的戰鬥

美軍主動迎戰,對共和國艦隊來說,自然是再好不過的事情。

表面上看,美國海軍可以充分利用航空兵在作戰半徑上的優勢,即艦載戰鬥機在執行對海攻擊任務時,最大作戰半徑基本在2000千米以上,加上射程超過500千米的遠程反艦導彈,能夠攻擊2500千米外的敵艦,從而在與主力艦的戰鬥中,擁有先發制人與單方攻擊的絕對優勢。問題是,要想實現這一優勢,卻需要很多先決條件。暫且不說攻擊前的搜索與偵察工作,僅就如何突破對方的空中防線來說,艦載戰鬥機在實戰、特別是面對勢均力敵的對手時,很難達到最大攻擊距離。

前面提到,共和國海軍在戰爭爆發前花大力氣開發出專門用於制空作戰的J-22。有趣的是,共和國海軍沒有像以往那樣,即開發一種與J-22搭配使用的多用途戰鬥機。從當時的情況來看,主要是J-22本身就不是重型制空戰鬥機,而是一種「專業空戰飛機」,所以沒有必要配備一種低檔次的多用途戰鬥機。問題是,J-22肯定需要一種能夠與之配合作戰的多用途戰鬥機,不然就算奪得了制空權也無法利用制空權。受此影響,共和國海軍決定在J-20與J-21(與J-20搭配使用的多用途戰鬥機)中選擇一種,進行大規模改進,成為與J-22搭配的多用途戰鬥機。權衡利弊之後,共和國海軍選擇了機體更大、改進空間充足的J-20,而不是更加便宜的J-21。正是如此,共和國海軍才能優先保證J-22的生產工作,用J-20來執行對地/海打擊任務。

受此影響,美國海軍航空兵的作戰效能大打折扣。

根據美國海軍的統計數據,J-22服役之後,也就是2058年底之後,美國海軍航空兵在太平洋戰場上的空戰交換比由0.7降低到了0.3以下,即每損失1架戰鬥機,所能擊落的敵方戰鬥機由0.7架減少到了0.3架,等於降低了六成。更重要的是,美國海軍航空兵的攻擊得手率也由72%降低到40%以下,降低了大約四成。如此一來,為了提高攻擊得手率,除了需要投入更多的作戰力量與護航力量之外,還得縮短攻擊距離。這一點,在美國海軍艦載航空兵的編製上體現得非常清楚。參戰的是時候,美國海軍的艦載航空兵聯隊中,只有一個制空戰鬥機大隊,與之搭配的是兩個多用途戰鬥機大隊;到2059年初,制空戰鬥機的數量倍增、達到48架,多用途戰鬥機的數量卻沒有改變、仍然是48架;到2059年底,制空戰鬥機的數量提高到60架,多用途站多機的數量則降低到了24架。如果不是能夠與J-22過招的F-1及時服役,恐怕美國海軍會在2060年初取消所有艦載多用途戰鬥機,在航母上全部部署重型制空戰鬥機。

相對而言,J-22帶來的空戰戰術變革對戰鬥機的作戰效能影響更加明確。

雖然早在J-22誕生之前20多年,視距外攔截在空戰中所佔的比重就開始下降,而且從J-16開始,重型制空戰鬥機就更加重視格鬥能力,並且由此催生了如同機載戰術防禦系統在內的一大批新式武器裝備,但是在J-22之前,視距外攔截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是戰鬥機不可或缺的空戰手段。拿J-20來說,即便在空中格鬥已佔空戰戰果七成以上,在執行制空作戰任務的時候,仍然會攜帶多達32枚的攔截導彈,並且往往在進入格鬥之前,在一次或者兩次交戰中用光全部攔截導彈。受機載戰術防禦系統性能的影響,如果遭到大量攔截導彈攻擊,即便是性能再好的戰鬥機,也很難倖免。受此影響,共和國與美國都沒有放棄視距外空戰,也沒有辦法忽視視距外空戰產生的影響。也就是說,空戰中,不但不利的一方可以選擇在發射了攔截導彈後主動撤離交戰空域,不與對方格鬥,就連有利的一方也會盡量選擇在距離敵人更遠的地方進行攔截,而不是與敵人進行格鬥。在這種基本思想的指導下,空戰戰術並沒發生根本性變法,在艦隊防空作戰中,防空戰鬥機往往在距離航母400到500千米處巡邏,發現敵機後進行攔截,等到敵機撤退後就結束作戰行動。對進攻的一方來說,要想避免遭到攔截,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派出前進護航戰鬥機,用護航戰鬥機纏住防空戰鬥機,然後讓執行攻擊任務的戰鬥機在距離目標500千米處發射反艦導彈。等到防空戰鬥機對付了護航戰鬥機,攻擊也基本上結束了。

J-22的出現,徹底打破了這種空戰模式。

從設計思路上就看得出來,共和國海軍沒有指望J-22用攔截導彈對付來襲的敵機。針對J-22的獨特戰術性能,共和國海軍調整了艦隊防空戰術,即將艦隊外圍防空圈的範圍由500千米提高到1000千米,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延伸到1500千米以上。在攔截來襲敵機的時候,J-22的首要任務不是攻擊護航戰鬥機,而是攔截攻擊機群。當然,也許有人會問,如何區分護航戰鬥機與攻擊戰鬥機?為此,共和國海軍制訂了一條非常簡單的戰術,即在某一方向上,J-22隻負責攔截規模在30架以上的機群。如果敵機機群規模少於30架,而且附近沒有別的機群,則不需要攔截。這也是比較合理的安排,因為30架戰鬥機最多只能投射180枚重型反艦導彈,而這點導彈很難對艦隊構成實質性威脅。

當然,能夠採用這一防空戰術,關鍵就是J-22的性能。

首先就是由擴大攔截半徑產生的防空範圍擴大、截擊距離增加、截擊時間縮短等等會對截擊效率產生重大影響的戰術問題。要知道,艦隊的防空區域範圍與防空攔截半徑的平方成正比,而且平均截擊距離是防空半徑的3.14倍。由此可見,在探測手段有限,特別是在無法使用主動雷達,只能依靠被動探測系統提供的模糊數據的情況下,如果沒有足夠高的巡航速度與最大速度,就很難及時攔截突然出現的敵機,如果不能及時攔截敵機,防空戰鬥機的其他性能再好,也派不上用場。正是如此,因為J-20的飛行速度不夠快,所以在J-22問世之前,共和國海軍只能按照以往的戰術,將防空截擊半徑設為500千米,直到J-22成為艦隊防空主力,才將截擊半徑提高到了1000千米以上。

由此帶來的影響,也就可想而知了。

說得直接一點,美國海軍航空兵除了擴大護航戰鬥機的比例之外,還得縮短護航戰鬥機的作戰半徑,以便留出更多的空戰時間。

可以說,這也是關鍵所在。

在與J-20空戰的時候,美國海軍的護航戰鬥機一般只預留5分鐘的格鬥空戰時間,只要攻擊機群的動作夠快,在這5分鐘的時間用完之前,護航任務就結束了,護航戰鬥機也可以安心撤出戰鬥。在與J-22空戰的時候,美國海軍的護航戰鬥機就沒有這麼幸運了。暫且不說J-22會不會去對付護航戰鬥機,就算會,因為美軍戰鬥機沒有速度優勢,也就很難在需要的時候主動撤離戰場。更重要的是,大部分時候,J-22直接迎擊跟在護航戰鬥機後面的攻擊機群,迫使美軍護航戰鬥機不得不追擊速度更快的防空戰鬥機,或者改變護航戰術,而這兩者都需要預留更多的空戰時間。眾所周知,格鬥空戰時的能量消耗率遠遠超過了巡航與超視距空戰,平均在3倍左右,某些極端情況下甚至是5倍。也就是說,格鬥1分鐘,相當於巡航飛行5分鐘。由此可見,延長格鬥時間,等於縮短巡航飛行距離,也就等於縮短了護航戰鬥機的作戰半徑。

護航戰鬥機的作戰半徑無法提高,攻擊機群的攻擊距離也就無法提高。

正是如此,美國海軍才在艦載航空兵聯隊里保留了一個大隊的24架多用途戰鬥機,因為在作戰半徑有限的情況下,多用途戰鬥機也能攜帶6枚遠程反艦導彈,攻擊能力不比重型戰鬥機差。

根據以往的實戰經驗,特別是馬里亞納海戰的交戰情況,在受到J-22威脅時,美國海軍艦載航空兵的攻擊半徑一般在1500千米左右,而且這包含了遠程反艦導彈500千米的最的射程。

由此可見,美國海軍航空兵的作戰半徑優勢並不明顯。

這也不是說美國海軍沒有別的優勢。如果只需要攻擊1500千米外的目標,除了艦載航空兵之外,美國艦隊還能充分利用護航戰艦上的重型反艦導彈、以及具備攻擊海上目標能力的遠程巡航導彈。當然,前提條件是,美國海軍對艦隊防空能力有足夠的信心,降低護航戰艦的防空導彈攜帶量,增加攻擊彈藥。

不管怎麼說,美國海軍要想對付正在紐西蘭北部海域活動的共和國海軍艦隊,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考慮到一些實戰中無法避免的問題,美國海軍就沒有任何優勢可言了。

別的不說,艦載航空兵出動是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般情況下,1艘航母出動60架戰鬥機的話,大約需要15分鐘到20分鐘,而組成編隊發起進攻還需要15分鐘,也就是說,組織一次攻擊至少需要半個小時。對於最大航行速度為70節的主力艦來說,半個小時能夠航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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