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道義之爭 第二十三章 問題累積

雖然移民局隸屬於外交部,但是移民問題與國家安全有關,所以也在裴承毅的管轄範圍之內。當然裴承毅的首要職務是外交部長,與移民局有關的事情都由國防部長首席助理東方聞負責,裴承毅只是每周聽取一次工作彙報。即便如此,2047年之後的兩年間,裴承毅處理的大部分安全問題都與移民有關,其中又以印度尼西亞非法移民為主。

移民問題到底有多嚴重呢?

舉個比較直觀的例子。從2048年1月11日到2月22日的43天中,共和國國家廣播電視台、也就是共和國官方媒體在黃金時間段的新聞節目中連續報道了31起與移民有關的刑事案件,其中23起與非法移民有關。全體代表大會在節後復會後首先討論的就是國務院提交的針對國內3000萬非法移民的「移民管理辦法第七修正案」,即降低移民條件,為移民提供更多的法律與社會保障。雖然結果非常糟糕,在長達7個月的辯論之後,該修正案在最終表決中以3票的差距被否決,但是全體代表大會隨後通過了一份具有補償性質的法案,即在2050年12月31日前,除了涉嫌刑事犯罪與未到移民局登記備案的非法移民之外,共和國不再強行遣返非法移民,並且從2048到2050財年度的特別預算中拿出270億元,在全國70所大城市開設540所語言與技能培訓班,專門為符合非強行遣返條件、並且在2048年12月31日前到移民局登記備案的非法移民提供語言與工作技能培訓。毋庸置疑,這是一份具有歷史意義的法案。

後來,因此成為共和國公民的2400萬移民將其稱為「大赦法案」。

寬容的另外一面就是嚴厲。

作為全體代表大會代表,以及「大赦法案」起草工作的參與者,裴承毅非常清楚當時的情況,也知道全體代表大會否決「第七修正案」的原因。

嚴格說來,「移民管理辦法第七修正案」是共和國國務院為應急弄出來的東西。

可以說,到2048年初,由移民、特別是非法移民導致的社會問題已經非常嚴重了。讓共和國官方媒體在2048年1月到2月間集中報道移民問題的導火索就是在2047年12月期間發生的一起與印度尼西亞非法移民有關的連環兇殺案。雖然該案主要受害者是生活在北京昌平的32名印尼非法移民,兇手是1名連續23次未能通過語言考試而心理出了問題的印度尼西亞赴華務工人員,但是在這起連環兇殺案中有4名共和國公民遇害,其中3人是已經取得共和國永久居住證的印度尼西亞人,另外1人是在該地區為移民提供心理輔導的在讀大學生,所以這起連環兇殺案告破之後,在一夜之間就成為了全國上下最受關注,爭論得最激烈的話題。

根據警方在偵破該案件後公布的消息,犯罪嫌疑人因為多次以務工為由申請暫時居住證未果產生心理疾病,在12月7日夜間殺害了為其提供心理輔導的女大學生,在精神失常之後,在8日凌晨1點30分到清晨7點45分之間,以及其殘忍的手段將住在同一棟民居里的,熟睡中的32名非法移民殺害,然後在8點15分襲擊了上門調查的移民局人員,在警察趕到之前殺害了3名協助調查工作的印度尼西亞籍人員,並且殺傷了2名移民局的調查官員,在準備繼續行兇的時候被及時趕到的警察制服。

因為首先遇害的就是專門為移民提供心理輔導的在度女大學生,所以這次連環兇殺案很快就引起了全國民眾的高度關注。

事實上,關鍵就在這名來自政法大學的自願工作者。

雖然根據警方提交給檢察院的審訊記錄與法醫檢查報告,嫌疑犯是因為精神失常才犯下大錯,而且在隨後的審判中,法官與社會陪審員(陪審員制度在2042年開始實施)均採信了警方提供的證據與法醫檢查報告,認定嫌疑犯在行兇時已經精神失常,不因此承擔刑事責任,判決結果也是送交北京市精神疾病康復中心接受為期6個月的單獨監護治療,並且在康復之後由移民局強行遣返。但是新聞媒體在報道庭審的時候,指出了警方提供的審訊記錄與法醫檢查報告中存在一個極為嚴重的漏洞,那就是沒有證實嫌疑犯在17日夜間,也就是殺害第一名受害者之前已經精神失常。更重要的是,警方只提供了嫌疑犯精神失常的間接原因,而沒有提供直接原因。

可以說,這正是這件刑事案的關鍵所在。

因為嫌疑犯已經接受了心理輔導,證明他已經在移民局的掌握之中,從後面3名移民局的協助調查員遇害,2名調查員險些遇害來看,移民局應該知道嫌疑犯的情況,而移民局沒有將他送入精神病醫院,證明嫌疑犯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精神病人,只有在誘引成熟的情況下才會精神失常。

那麼,是什麼導致嫌疑犯精神失常的呢?

顯然,答案只有嫌疑犯與第一名受害者、也就是那名女大學生知道。

因為女大學生已經受害,兇手在判決生效後被單獨隔離監護,用外界的話來說,被送進北京市精神疾病康復中心之後,就算沒有精神病也會被弄出精神病來,所以已經無法弄清楚到底是什麼原因引發了這場導致36人遇害的慘案。

從共和國當局隨即採取的行動來看,問題肯定不在一個人的身上。

事實上,2048年1月初就有人在網上公布了遇害女大學生的相關信息。她是中印混血兒,其母親就是來自印度尼西亞的第一代移民,因為精通印尼語與漢語,在大學二年級的時候就成為了專門為印度尼西亞移民提供心理輔導的社會工作者。在此前兩年,她為22名印度尼西亞移民提供了心理輔導,成功勸說其中17人到移民局「自首」,因此有人猜測,兇手情緒失控很有可能與女大學生的言行有關。

當然,問題不在個人身上,而是共和國移民局管理移民的方法出了問題。

按照移民局的規定,社會工作者成功說服一名非法移民自首,就能獲得大約12500元的獎勵,並且在社會誠信記錄上增加2點分值。如此一來,所有為移民局工作的社會工作者都會竭力勸說非法移民到移民局自首,而不是設法成為合法移民。事實上,問題的根源不在移民局,而是政府的相關撥款太少,移民局無法聘請足夠多的正式員工跟蹤非法移民,甚至無法為日常工作安排足夠多的人手,只能以臨時聘用的方式,讓社會工作者去完成原本應該由移民局工作人員承擔的工作。要想提高社會工作者的積極性,就得在金錢、誠信等方面進行激勵。如此一來,原本是執法者的工作落到了不具有執法製革的人手裡,而原本應該承擔社會公益職責的社會工作者開始為利益服務。

由此可見,發生在2047年12月7日到8日的慘案絕對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正是如此,共和國當局才會積極推出帶有補償味道的「第七修正案」。

如果可以用這麼簡單的辦法加以解決,那麼關係到3000萬非法移民的問題就算不上問題了。全體代表大會在表決中否決了政府的提案,就是因為以放寬移民管制力度、增加移民管理投入、提高移民社會福利的「第七修正案」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辦法,不可能從根本是和解決移民導致的問題。

當然,全體代表大會也不是不想解決問題,不然不會出台「大赦法案」。

以當時的情況,最不應該做的就是放鬆移民管制力度,以及降低移民門檻。

「大赦法案」之後,全體代表大會很快就通過了兩項旨在加強移民管制力度與提高移民門檻的法案,並且拿出特別經費,成立由移民局牽頭、公安、國安、外情局與國防部提供協助的「移民管理辦公室」,專門負責處理與移民有關的問題。隨後,最高法院也成立一個專門針對移民問題的「司法解釋委員會」,以督導各地方法院以更快的速度,更高的效率解決與移民有關的司法問題。

總而言之,在2048年的時候,「移民」成了共和國的頭號話題。

由此帶來的問題是,過於嚴厲的移民管制辦法肯定會得罪很多國家。

比如在2048年,移民局遣返了大約250萬移民,其中至少150萬來自印度尼西亞。這些非法移民遭到強行遣返後,印度尼西亞當局不但要出錢購買機票或者船票,還得在國內設置收容所。根據一些印度尼西亞新聞媒體估計,僅這150萬非法移民就讓印度尼西亞當局的財政開支增加了大約4000億盾(相當於120億人民幣)。錢還是小事,當150萬非法移民回到印度尼西亞的時候,他們需要工作、需要住所、需要社會保障,而印度尼西亞當局不可能立即滿足他們的所有需求,由此帶來的社會問題才是大事。

2048年10月,印度尼西亞總統緊急訪華,希望共和國能夠在遣返非法移民的時候給予印度尼西亞當局足夠的準備時間,也就是不要立即遣返全部非法移民。為此,印度尼西亞總統甚至表示,只要共和國收容這些非法移民,印度尼西亞當局可以為每位非法移民支付大約40萬盾的「安置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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