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重新洗牌 第二十章 修憲

第十七屆全體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的第二天,全世界都知道王元慶在頭一天正式提出辭職請求,也知道共和國最高權力機構擱置了該議題。因為沒有相關的官方消息,所以關於王元慶主動辭職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不但讓很多做夢都想得到獨家新聞的記者如願以償,還讓大部分共和國公民惶惶不安。

事情到這一步,幾乎所有人都在討論與王元慶再次連任有關的話題。

讓外界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僅僅過了一天,王元慶就在全體代表大會上提出了更有震撼力的提案。

2月23日,大會第二天,王元慶以中央組組長的身份正式提出了「憲法修正案」。

此舉既異常突然,又早在外界的猜測之中。

早在10年前,也就是王元慶提出政治改革的時候,一些具有遠見卓識的政治家就做出大膽預測,斷言王元慶會在執政期間修正憲法,而且明確提到,政治改革要麼因修憲成功而成功、要麼因修憲失敗而失敗。

可以說,修憲並無懸念,區別只是在什麼時候進行。

問題也在這裡,10年來,在王元慶的積極推動下,共和國出台了很多法律法案,卻沒有像外界預測的那樣,對憲法進行修改。因為10年間發生了很多更值得關注的事情,所以關於共和國修憲的事情也漸漸被人淡忘了。

當王元慶在全體代表大會上拋出「憲法修正案」的時候,突然性可想而知。

既然已經啟動了修憲程序,那麼具體內容就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了。

在共和國官方公布「憲法修正案」的具體內容之前,各大新聞媒體就對其主要內容做了大膽預測,共和國最大的內容網站甚至對「憲法修正案」的內容做了一次不太正規的「民意調查」,將這些年來民眾最為關心、只有修憲才能落實的事務列舉了出來,然後讓民眾投票選擇。結果不用多說,民眾最關心的正是「所有制」。

拋開民族因素,在奉行「民主政治」的國家中,政治上的最大差別就是「所有制」。

說直接一點,所謂的「意識形態」、「社會價值觀」、「民意思潮」都無一例外的與「所有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雖然「所有制」涉及到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最關鍵的卻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地。

可以說,從神話故事開始傳誦的時候開始,土地就成為了人類生存的基本要素。在有記載的數千年歷史中,人類間的所有紛爭都與土地有關。不管技術發展有多快,人類的生產生活最終多得依賴土地。

在共和國的「民意調查」中,民眾最關心的就是土地所有制。

民眾高度關心土地所有制,既是自身利益訴求的表現,又是新時代下共和國政治改革必須逾越的障礙。

20年前,絕大部分共和國公民都不會過多的討論土地所有制問題。

站在20年前的立場上,既沒有改革土地所有制的民意基礎,又沒有改革土地所有制的政治基礎。換個角度就不難發現,紀佑國沒有推行政治改革,而是把畢生精力放在了產業結構調整上,趙潤東沒有搞政治改革,而是把重點放在了穩固周邊局勢上,不是兩人沒有搞政治改革的想法,而是時機不成熟,不具備搞政治改革的條件。也就是說,沒有紀佑國與趙潤東打下的基礎,王元慶也無法推行政治改革。

政治改革進行了10年,共和國方方面面都發生了顯著變化。

也許在外界看來,政治改革給共和國帶來的最大變化是急劇膨脹的國家實力;別的不說,政治改革產生的影響讓共和國的民族資本家迅速發展壯大;即便從2015年算起,在短短20多年內,共和國民營資本的規模暴漲百倍以上;2015年的時候,沒有一家共和國的民營企業進入全球500強,而到2035年,已經有70多家民營企業進入全球500強,前10強中就有3家是共和國的民營企業;民營企業迅速發展壯大,帶來的是日益強盛的國家綜合實力;可以毫不客氣的說,如果沒有強大的民族資本,王元慶能否在2027年與2035年戰勝來自日本與印度的挑戰都是個未知數。但是換個角度就能發現,政治改革帶來的最大變化並不是看得見的「硬實力」,而是看不見的「軟實力」;準確的說,就是共和國民眾的思想意識與價值觀念上發生的變化。

實際上,從政治改革的方式上也能看出公民價值觀的重要性。

最開始的時候,政治改革更像是「改革」,而不是「變革」。別的不說,在涉及到共和國基本權力體系的問題上,前5年的改革舉措非常有限,沒有觸及要害。2032年,王元慶第二次當選國家元首之後,接受共和國國家電視台記者的獨家採訪時,他就明確提到,政治改革採用「從基層到中央」的改革路線,用「先易後難」的方式解決國內矛盾,不是在迴避問題,而是有兩個主要目的,一是避免由改革產生更加尖銳的國內矛盾,二是通過循序漸進的改革在民眾心目中樹立嶄新的價值觀念。

不得不說,王元慶說了「老實話」。

10年政治改革,最大的收穫就是絕大部分公民對改革的「認同感」。

準確的說,就是已經喚醒的「公民意識」。

政治改革之初,王元慶就在高層會議上明確提出,在經濟改革與社會改革已經不能滿足廣大民眾對改善生活環境與獲得社會權利的更高訴求時,政治改革是唯一的出路;要想讓政治改革取得成功,必須具備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發起一場「新文化運動」,將「公民意識」烙在每一個共和國人民的靈魂深處;只有人民積极參与、得到人民全力支持的政治改革才能為中華民族復興打下堅實基礎。

別的不說,這番論斷就能確定王元慶在共和國歷史上的地位。

10年政治改革,幾乎所有改革措施都與「公民意識」有直接關係。

那麼,什麼是「公民意識」?

對中華文明而言,「公民」是外來辭彙,「公民意識」也是「舶來品」。追根溯源,「公民」來自古希臘和古羅馬的城邦時期,隨奴隸制民主共和國的消失而逐漸被人淡忘,直到文藝復,「公民」的概念才被再次提起,並且被西方各國憲法普遍採用。從性質上講,「公民」具有自然與法律兩種屬性。自然屬性方面,公民必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與存在的生命體;法律屬性方面,公民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所謂「公民意識」,指的是公民對自己在國家中的地位的自我認識,自覺的以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為準則,以自己在國家政治與社會生活中的主體地位為依據,把國家主人的責任感、使命感與權利義務觀結合在一起的自我認識。「公民意識」圍繞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反映公民對待個人與國家、個人與社會、個人與他人之間的道德觀念、價值取向、行為規範等等,強調人在社會生活中的責任意識、公德意識與民主意識等基本道德意識。

由此可見,「公民意識」建立在法制社會之上,反映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通過法律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正是10年政治改革、甚至可以說是紀佑國、趙潤東與王元慶三位共和國元首努力追求的最終目的。

對共和國的公民來說,義務很重要,權利更重要。

在中華民族的傳統思想中,「士」的價值觀念與「公民意識」最為接近,而中華民族的傳統思想中,更重視義務,而不是權利。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政治改革之前,所有共和國公民都知道有納稅義務,絕大部分公民卻不知道「納稅人的權利」。權利與義務嚴重失衡,為共和國的內部矛盾埋下了伏筆,甚至可以說是共和國內部矛盾的主要誘因。只有與權利對等的義務,才能得到切實的履行。仍然以納稅為例,因為很多公民沒有享受到由合法納稅帶來的權利,所以偷稅漏稅不但不被當成可恥行為,還被看成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同樣的,只有得到義務保障的權利,才能為每個公民所享有。

政治改革的主要方式就是用歸還權利的方法激發公民意識。

那麼,最應該歸還的就是「所有權」。

不管是財產所有權、還是土地所有權,歸根結底是「國家所有權」。也就是說,共和國是誰的共和國,是10億公民的共和國、還是少數當權者的共和國?毫無疑問,這個問題不能用語言回答,只能用行動回答。因為人類的生產生活都得依賴土地,所以只有確定土地所有權,才能確定國家所有權。

問題是,土地制度改革太敏感了。

就算王元慶在政治改革之初就有改變土地所有制的想法,也不可能立即實施。從某種角度講,即便此時,也不是改變土地所有制的最佳時機,因為與土地有關的利益分配並沒有達到最佳化。

對王元慶來說,沒有別的選擇。

10年來,共和國出台了很多法律,逐步放開了土地的使用與使用。比如在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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