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走向 第192章 蝴蝶的翅膀(九)

復旦公學校長兼董事馬相伯1917年2月15日已經馬上就77歲高齡了,他硬是盯著海風拄著拐棍在江南製造局門口站著不動。誰來勸馬相伯先去旁邊休息,馬相伯都只是要求嚴復親自來見他。工作人員也感到很棘手,77歲的老頭,虛歲馬上就80了。這麼德高望重的老頭子誰敢強行動他啊。萬一老頭子往地上一倒,這誰說得清呢?

嚴復已經躲在軍管的江南製造局裡面一個多月不敢出門了,與馬相伯先生談過幾次之後,嚴復連馬相伯的宴請都不敢參與。被馬相伯堵門堵了一個多小時,工作人員不停的向嚴復報信,嚴復也只能乖乖的出來請馬相伯進江南製造局講話。

「幾道,我這是開了個惡例,心中十分不安。」馬相伯先生先向嚴復道歉。

馬相伯是蔡元培的老師,老師給弟子出面這有什麼好說呢?嚴復笑道:「相伯先生,您有什麼要說的不妨一次說完,但是我的態度早已經確定,法院怎麼判,那就怎麼執行。」

「幾道,這次的事情我還想是請你與文青說項一下。孑民的確命人殺了不少人,但是他畢竟沒有親自殺過人,就是把他判處個終身監禁又能如何?北洋王士珍和你們打了那麼多仗,你們不也把他給放了。為了對孑民要如此刻薄?」馬相伯說道。

嚴復不敢見這幫文人,就怕這種糾纏。王士珍在山東的確造下好大的血債,但是那是滿清集團的政治措施,王士珍不是出於個人目的製造出血案來邀功請賞。雖然事實很殘酷,可是殘酷的實施就在於王士珍是滿清統治階級的一個成員,他自然要維護滿清統制集團的利益。這是政治集團的問題,而不是王士珍的個人問題。面對直接的挑戰,王士珍做出了自己的判斷與決定。要是以同夥等同罪名去追究責任的話,滿清集團個個都該死,個個都該殺。同理可證,412反革命屠殺中,所有北洋的與光復會的參與者,也都該統統處死。

提出沒有親手殺人的人就不該處死的觀點,嚴復並不清楚馬相伯到底是有意還是無意,只是他很清楚一件事,若是沒有蔡元培的策劃,那些具體執行者們是吃飽了撐的跑去浙西實施大屠殺?

不清楚馬相伯的想法,嚴復卻清楚文人們的想法。他們就是這樣的一群人,他們從不親自動手,他們都是指揮別人動手。成功了的話,功勞自然是指揮者的。一旦出了問題,那文人就認為執行者才是有罪的。敢像譚嗣同那樣有機會跑路而不跑,就是以血來證明自己追求的正義性,這種文人從來都是少數中的少數。

「相伯先生,這是一件刑事案,有人殺人……」嚴復只能用這麼再普通不過的解釋來應對馬相伯。

但是馬相伯卻打斷了嚴復的話,「幾道,我不求說孑民無罪。畢竟死了這麼多人,不僅你們人民黨刊載了公審,參加公審的外國報紙也都刊載了審判。證據都在那裡擺著,我當然不能視而不見。你們也說孑民參與謀划了浙西的事情,卻沒說孑民親自殺了誰。一定要說,孑民的生死就在你們手中。」

嚴復嘆了口氣,上幾次他就是和馬相伯在這件事情上怎麼都談不攏,最後弄得嚴復不想再見馬相伯,這次還是如此,嚴復耐著性子說道:「相伯先生,我們判斷任何事情從來不是以個人好惡為基準,實事求是乃是人民黨判斷事情的唯一標準。」

馬相伯聽嚴復說了幾次這種事情,他也知道嚴復不可能在這方面做出任何讓步。也嘆口氣,馬相伯說道:「幾道,說來十幾年前還是我請你收陳克為弟子的。我已經老了,這十幾年的事情大抵記不清楚,偏偏那時候的事情卻是歷歷在目。不知幾道還能否記得我當年說的話?」

聽馬相伯提起往事,嚴復臉上終於露出了一絲笑容。對馬相伯所說的對這十幾年的感觸,嚴復深有同感。對嚴復來說,十二年的時光轉瞬即逝,真的是彈指一瞬間。但是嚴復清楚的記得,十幾年前的那天,馬相伯病了,嚴復就坐在馬相伯病榻的外屋第一次看到的陳克的書。兩人交談的時候,馬相伯請嚴復收陳克做弟子,那時候馬相伯說:「此書必然大行天下,作者所述之理。就算不是天道至理,卻也絕非異端邪說。青年們讀了,從者必眾。幾道,著書之人天縱奇才,若是你願意,我倒想讓你收了他做弟子。若是無人管教,此人只怕會禍亂天下。」

那時候嚴復是很驚異馬相伯這樣的大學問家居然會對陳克如此重視,若不是有馬相伯的這個請求,嚴復只怕就會與陳克失之交臂,至少嚴復很有可能不會收陳克作為弟子。

回想過去,嚴復臉上的笑容很快就消失了,他實際參加陳克主持的革命工作也有十年,這十年中嚴復幹了無數的工作,每天為了眼前的局面以及中國的未來操心,哪裡有時間搞什麼回憶當初。現在嚴復突然覺得有些明白了馬相伯當初請求的原因。

因為不敢確定,嚴復忍不住問道:「相伯先生,您當年就怕文青對文人下手不成?」

馬相伯見嚴復已經記起了往事,他嘆息著說道:「我當時根本沒想到文青能有今天的功業,我那時只是覺得文青當時所說的道理極為霸道。他說的固然對,卻毫無慈悲憐憫之心。用著儒家的道理,行的全都是法家的作派。外儒內法,行的定然是苛政。文青要走的是救國的大道,我的能耐根本幫不上他什麼,這才請幾道你去當文青的老師。」

「那相伯先生現在是想讓我站在文人這邊了?」嚴復問。

聽了嚴復的話,馬相伯先生的臉色更難看起來。這些日子以來,圍繞著對蔡元培的事情反覆思索,馬相伯想明白了自己為什麼堅決反對對蔡元培實施死刑。文人為什麼一定要講秦始皇「焚書坑儒」?陳克在《中國文化傳承與唯物主義的興起》這套書中有過記述,當年秦始皇焚燒的書大多數是巫醫與神怪的書,坑的也大多數是方士。對應人民黨的做法,那就是嚴厲打擊封建會道門。

文人們根本沒有為方士叫屈的打算,他們抨擊秦始皇的目的就是反對秦始皇推行的那套法家的治國政策。為了抨擊秦始皇法家治國的理念,文人們甚至歪曲事實,混淆視聽。

馬相伯並不想在蔡元培這件事上歪曲事實,因為這事實根本是藏不住的。浙西的百姓都在,人證物證俱全。蔡元培自己對自己所乾的事情也供認不諱。

陳克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了他真的是個「知行合一」的傢伙。馬相伯極為關注陳克在浙西的審判,加上周樹人創作的一系列戲劇作品在各地公演。經過仔細對照,馬相伯在陳克的書中都找到了對應的內容。

秦律規定了一套訴訟制度,公室告與非公室告。人民黨就有刑事的公訴人與民事的舉證申訴體系。

秦國審判機關為中央、郡、縣三級。人民黨有法院、中級法院、高級法院的分別。

在秦國中央,皇帝掌握最高審判權。廷尉審理全國案件。御史大夫和監察御史對全國進行法律監督。人民黨完全照抄,有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制度與區別。周樹人的戲劇裡面在這些方面是極力強調的。

在細節上,在秦國,訴訟可以由受害人提起,也可以由國家官吏提起。審訊時一般不主張刑訊逼供,重視現場勘驗和搜集證據,實行「爰書」報告制度,判決後准許上訴。

甚至連秦國法庭審判過程中,「在犯人發表陳詞的時候,哪怕是法官明知犯人是在說謊,也不能打斷犯人陳述」的要求都毫無二致的被貫徹了。

不管你想什麼,只管你幹了什麼。幹了什麼之後,觸犯了法律就得承擔起責任來。

陳克所讚美《秦法》的存在,「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則有:確定刑事責任能力;區分故意與過失;區分犯罪後果輕重;共同犯罪和累犯加重處罰;誣告反坐;教唆犯加重;自首減輕處罰等。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自覺的古典法治時代,在中國文明史上具有無可替代的歷史地位。秦法之前,中國是禮治時代。秦之後,中國是人治時代。只有商鞅變法到秦始皇統一中國的一百六十年上下,中國走進了相對完整的古典法治社會。這是中國民族在原生文明乃至整個古典文明時代最大的驕傲,最大的文明創造。」

然而在文人們看來,這根本不是「最大的驕傲,最大的文明創造」,這是嚴刑酷法,這是泯滅人性。

馬相伯對浙西百姓的遭遇當然是深感同情的,他認為浙西百姓即便是行事過激,也不到死罪的地步。同樣,馬相伯認為人民黨不管蔡元培有什麼想法,甚至有什麼苦衷。只是以參與412大屠殺中為由判處蔡元培死刑,同樣有失公允。若是沒有北洋袁世凱的煽動,若是沒有馮國璋的支持與篡奪,若是沒有地方上的地主士紳拿著雞毛當令箭,大肆利用蔡元培發動的「清黨」命令來清除異己。浙西也絕對不可能殺成那個樣子。

在這些方面,人民黨甚至在法庭的審判過程中調查的很清楚。所以馬相伯很不理解,既然人民黨不願意冤枉蔡元培,為什麼人民黨就不能因為蔡元培的苦衷而放過蔡元培一馬?

所以馬相伯不能不懷疑人民黨堅定的態度背後的理由。難道是因為蔡元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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