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莫道前路無知己 第97章 新開始(二)

有些事情所蘊含的意義往往在發生的時候並不被意識到,但是總有些人能夠意外地感受到。陳克把這次根據地司法工作暫時委任給公檢法三巨頭之後,戴恩澤是秉持著「聽黨的話」這個基本原則。徐電滿腦子都是自己將成為根據地第一部法律的制定者,對別的事情已經全然顧不上了。只有林深河立場客觀,他既沒有單純的效忠之心,也沒有建功立業的強烈使命感。所以林深河對於陳克提出的「解體小農經濟」的政治方向問題頗為好奇。

身為租界巡捕裡頭鍛鍊出來的人物,林深河很明白一點,不懂的時候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去問懂行的人。而根據地裡頭公認何足道是最懂得陳克想法的人。所以林深河就帶著禮物前去拜訪何足道去了。

禮物很簡單,林深河拿了條牛皮腰帶。這年頭牛皮腰帶還是很稀罕的貨色。林深河從上海逃出來的時候頗是帶了十幾根,這次是第一次拿出來溝通感情。看到了皮帶之後,何足道拒絕了這份禮物,這讓林深河有些驚訝。但是林深河觀察到陳克本人也沒有什麼與其他戰士不同的打扮,何足道能入了陳克的法眼,拒絕禮物也沒有太過於驚世駭俗。

人沒有必要注重毫無意義的面子,林深河一直這麼認為。送禮是為了滿足別人的面子,如果送禮者自己也是個講面子的人,那就未免太傻。所以林深河絲毫沒有羞恥的感覺,他坦率的提及了自己前來的目的。「摧毀小農經濟」到底是一個什麼意思。

「小農經濟的缺點就是極少加入貿易。摧毀了小農經濟之後,人民不得不投身到出賣勞動力的體系裡頭,這才能最大限度的發展生產力。」何足道做出了自己的解釋。

「何政委,容我想想。」林深河被這番話給弄的又明白,又不明白。這句話提出了一個全新的思路,以林深河的政治理念是無法全面理解透徹的。可外國人的經商,卻給了林深河很多提示。難道陳克的意思是,先把人民剝奪的一乾二淨,然後再給他們工作機會?

但這樣的話,陳克就沒有必要給人民分土地,特別是要給女性分土地。這可是要引發很多事端的。

想到這裡,林深河繼續問道:「何政委,我想問問,有人說發動人民斗人民,這是個啥意思?」

「那是個玩笑話。」何足道笑道,「本意就是說,想解決人民的一些問題,不能一味的靠上頭強行推動一些政策,需要讓人民自己去選擇立場。一個政策註定會支持一部分人的利益,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你若是強行推行,倒是讓百姓們覺得人民黨行事過分了。所以,必須找到要解決的矛盾關鍵,引導那些被舊制度壓迫的百姓們來爭取自己的利益。而這時候,這部分百姓就必須無條件的支持制定這個政策的人民黨。我們就能夠在這件事上得到人民的支持。」

這話一說,林深河是恍然大悟。怪不得陳克要給女性同等的分地權力。還要制定婚姻法,這年頭公開聲稱保護女性利益的只有人民黨。一旦女性遭到了不公平對待,肯定有人忍氣吞聲。可那些不願意忍氣吞聲的女性們,就只能夠找人民黨當作靠山。基於經濟利益的矛盾,從來都是最深刻的,不到一方徹底屈服那是絕不會終止。人民黨通過分地和《婚姻法》,就將對宗族進行真正的打擊和瓦解。陳克的決心看來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不過百姓們若是因為此事對咱們很不滿,那該怎麼辦?」雖然知道形勢比人強這個道理,但是林深河覺得還是小心為上,萬一陳克要學曹操「借人頭」,那自己很有可能成為犧牲品。

何足道並不清楚林深河這種深刻的自保心態,他笑道:「這種不滿是肯定要發生的。不過這種事情正好可以當作移風易俗的開端。女性必須得到解放。這地是咱們主持分的,一開始的時候這件事就必須說清楚。如果想把女兒的土地給據為己有,咱們人民黨絕對不支持。而且這男人得沒用到什麼程度,才能貪圖自己女兒的土地呢?」

看何足道說得如此堅定,林深河也覺得不好意思潑涼水,他只能心中暗笑何足道幼稚,其實想剝奪女兒土地的人未必是父親啊。

有些事情點到為止,林深河也不可能真正的讓何足道給自己出謀劃策,話談到這裡他就起身告辭了。慢慢的走著,林深河腦子裡頭開始運轉自己該怎麼辦。編寫法律的工作徐電肯定不會放手,林深河也絕對幹不了這種差事。政治工作也同樣不在自己的許可權範圍之內。看來自己在此事上完全沒有用武之地了?

想到這裡,林深河並沒有感覺輕鬆。有些事情,不能讓別人吩咐你之後再做,那你就永遠不可能得到上頭的賞識。今天與何足道的談話,在林深河看來,何足道能夠成為「最懂陳克的同志」,是因為何足道能夠吃透陳克政策的核心概念。陳克到底想通過這個政策來達成什麼目的。

現在林深河看似無事可做,實際上現在也真的沒他什麼事情,他現在要做到的並非是去爭奪什麼,而是好好跟著另外兩個老同志學習。一方面調查研究警察系統內部同志的想法,一方面等待屬於自己的機會。

徐電熬了兩個通宵的《婚姻法》草稿被陳克改的面目全非,然後被發回徐電這裡,要求他重新修改。陳克的原話很簡單,「《婚姻法》的基礎首先是男女平等,既然是平等,你就既不要傾向男性的利益,也不要傾向女性的利益。也不要強調政府在婚姻事物裡頭的主導作用。法理、法意、法度。這三者裡頭的法理,也就是立法的理論基礎是不用直接說出來的。解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不是你司法部門的工作。」

對此,徐電的臉色很是難看。這位法律專業的大學生內心裡頭根本就是把這部法律當作自己創造和指導的金科玉律了。被陳克這麼一通解釋,又仔細看了陳克的修改批示,徐電真正的明白了一件事,陳克以前所說的「講政治」到底是什麼意思。

修改的稿件裡頭有著本該讓法律信徒徐電感到興奮的完善。婚姻的法律基礎,婚姻的責任與義務,終止婚姻的方法。特殊婚姻,例如軍婚的特別條例。陳克沒有受過法律專業的培訓,也寫不出那些無懈可擊的條文,但是陳克作為一個革命家,把婚姻這件事情從頭到尾的描述了一番。而且是一種政治為綱的方式。

這部婚姻法強調的無外乎兩件事,男女平等,國家保護合法婚姻。雖然這樣的法律並非不合理,但是徐電怎麼都感覺不對頭。在他看來,法律是要為統治階級服務的。而不是用來挑起政治上的鬥爭的手段。如果這樣的話,法律的尊嚴何在?

第二次修改可以說相當成功,陳克的指導並非不合理。即便徐電再有意見,他也不能否定這個事實。在陳克表示首肯,而且要在當天晚上的黨會上討論這份法律文稿之後。徐電有些吞吞吐吐的表態了,「陳主席,我希望根據地能夠先進性政治運動,然後再制定相關的法律。」

「為什麼?」陳克不太理解徐電的想法。

徐電堅定地回答了陳克的提問,「法律是準繩,而不是鬥爭工具。如果我們把推行法律當成了政治工作來抓,這法律就成了一個政治文件。這就完全不是法律的本來意義了。」

「徐電同志,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法律本來就是政治的一部分,你那種超越了政治的法律根本行不通。政治決定製度,制度需要法律來劃定標準。歸根結底,法律都是為了政治服務的。」

「那麼如果政治要干涉法律呢?」徐電還是沒有想通。

「舉個例子。」陳克不太理解徐電到底堅持什麼。

「如果有人犯了罪,那麼誰來審判這個人?」徐電問。

「法院。」

「如果黨要求放過此人呢?」徐電繼續追問。

看著徐電那充滿期待的神色,陳克突然有些感動了。一個人如果有著自己的堅定信仰,而且不遺餘力的推動這種信仰的實踐,很多時候會給人一種感動。陳克的感覺彷彿回到了以前在論壇對噴的日子,那時候大家把釋永信這種佛教CEO稱為「佛賊」,同時又把堅守佛教傳統的苦行僧稱之為「邪教徒」一樣。

政治必須領導一切,操縱一切。這是陳克的理念。可他無論如何都說不出法律必須讓步於政治這種話。如果有人違背了《刑法》,《民法》,《婚姻法》等非政治類的法律,無論是誰,陳克都可以保證,黨是絕對不會放過這種人的。但是,陳克也絕對不能說出法律超脫了政治的控制,成為獨立一極的說法。

徐電這種單純的青年現在還無法理解,或者說徐電堅信,法律是一個絕對的存在。而且必須是絕對的存在。姑且不說以後徐電會不會成為依靠司法去影響政治的那類人。但是陳克是絕對不會允許任何制度凌駕政治之上。政治本身才是應該是絕對的,是所有社會制度的根本。法律或許可以妥協,但是政治絕對不行。

思前想後,陳克終於開口了,「徐電同志,我想問你,你首先是一個人民黨黨員,還是首先是一個法律工作者?」

「這……」徐電一時回答不出。或者說,他本人還不能理解陳克想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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