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花季還是雨季 第十九章 激情還是目的

在退伍回來第二天的這個夜晚,我的思維方式瞬間被顛覆,後來我總是能想起這個夜晚,我不知是因為金良,還是因為吉光,但那一夜帶給我的深刻不僅僅是滿面的寒風和潮濕冰涼的身體。總之從那一天開始,我才明白,原來暴力也可以成為一種謀生的手段,也可以當做一門生意來經營。而在這第二天之前,也就是我回來的第一天,我和吉光大刀等人在老驢學校門口打架的時候,也只是因為有人搶了虎蛋的女朋友。

有人搶了兄弟的女朋友,那麼兄弟就得去把搶兄弟女朋友的這個人打的再也沒有辦法交到女朋友,動機單純,行為簡單,屬於激情和感性的混合體激發出的暴力因素,包括第二天在129所的談判,有人搶了兄弟的女朋友,那麼搶兄弟女朋友的這個人就活該被打的再也沒有辦法交到女朋友,打服了就坐下來談談,倘若不服,那麼就在已經把他打的沒有辦法交到女朋友的時候,再把他搶到的兄弟的前女朋友也打的再也沒有辦法交到男朋友,動機單純,行為簡單,完全是本著雷鋒的精神,出於做好事不留名的目的去做這件事情,做完之後也沒有什麼好處,無非是喝一頓酒,吹噓一下我草剛才我是多麼多麼牛逼而已。相比這兩件事情,那麼第二天晚上在129門口蹲守太子的行為就越發顯得複雜起來,而越複雜的事情,就越顯得專業,似乎在這時大家骨子裡已經沒有了太多激情的東西,尤其是吉光和金良,完全是按照之前臨時制定的計畫穩步實施,並且血液里充滿了剋制和理性,所考慮的只是,打掉太子時候,我們能得到什麼?

這種得與失的觀念,當時的我是極其不能理解的,對於一個剛從部隊退伍並且剛剛步入成年其實心智也就是少年的青年來說,那時我對於生活的希望還是有所期待的,比如那時我一直想著可以開一個書店,雖然我從小不喜歡讀書,但我只是不喜歡讀教科書。那時我非常鍾愛中外文學,甚至還包括古文,比如村上春樹的小說,比如王小波的小說,並且我在讀這些文學作品的有著超強的閱讀能力,左手持著書,右手在被窩裡,一目十行,頻頻翻頁,碰到經典的段落就認真閱讀,仔細理解,最後一聲長嘆,關燈睡覺。以至於後來現代文學已經不能再滿足我越發膨脹的知識量,於是縱深古文研究,對於那時我的文學積累來說,《金瓶梅》這類簡單三俗的讀本已經遠不能滿足我的索求,於是我開始致力於《肉蒲團》《痴婆子》這類帶有美好情節讀本的研究,每日只穿著內褲穩坐在書桌前,翻著字典奮筆疾書。我一直在暢想,有一天,我可以在一個春暖花開的午後,端坐在一個僻靜小街的角落,身後是我的書店,書店裡圖文並茂,書店旁邊有一個洗頭房一個十元店還有一個女子按摩室,對面是一排保健品專賣店,這種感覺,是多麼的充實而美好。

結果現實是如此的殘酷,我和大剛吉光金良四個人站立在寒風中,連飯都沒得吃,這到不是關鍵,關鍵是還得再黑暗中看著垃圾的小飯店裡開始營業,開始做飯,開始做飯給自己吃。

大剛咽了口唾沫,說到,別看飯店小,做法真不少,有炒餅,有麵條,還有一盤大紅棗。

吉光說,大剛,你他媽餓的還挺押韻,跟說快板似的。

大剛罵道,快板個蛋,我他媽快板了,快他媽餓成板兒了。

金良笑,說到,別著急,等這件事辦完了,好好給你們安排頓好的。

金良說完我反而挺灰心的,因為我不知道金良口中所謂的事辦完了是怎樣的辦完,倘若做一件事是有目的的,那麼這件事將永遠辦不完。這是一件與熱情有關的事情,比如我兄弟挨打了,我為了我兄弟去打你,這是一種熱情,但是倘若我兄弟挨打了,我借我兄弟挨打的這件事有目的性的去打你,那麼就全然沒有了口味。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這種不夠合群的思想,才導致後來金良和吉光大刀等人都已經成為大混混的時候我還在做一個小混混。

在這個蹲守的夜裡我還想起我退學半年前的一件事情,那時和原明最後的決戰還沒有爆發,我記得那是一次期中考試,考試結束的時候大剛找到我,說,媽的,敖傑,剛才考試的時候班裡有個畜生竟然不讓我抄。

我說,大剛,你在第幾考場。

大剛說,第十七考場,怎麼了。

我說,大剛,既然你已經在第十七考場了那麼你還有什麼抄的?

大剛說,這他媽就是關鍵,都他媽是十七考場的,竟然還他媽不讓我抄。於是我告老師了。

我說,你想抄人家的結果人家不給你抄,你還他媽告老師了?你怎麼告的。

大剛說,我把我的書扔到了他的桌子底下,然後站起來告訴老師說他抄書了。

我說,我草,大剛,你怎麼這麼笨,你的書上沒寫你的名字么?

大剛反問我到,你的書上寫著你的名字呢?

我點點頭,說,這招使得好,正好廢物利用了。

大剛說,是啊,可惜我的書還嶄新的,就這麼被沒收了。

我說,大剛,其實你也不用費這個腦子,按照你的實力,你揍他一頓不就完了,何必如此。

大剛說,我來找你就是想對你說,我估計揍不過他。叫你跟我一起去揍他。

我說,我草,在這個學校里,還有你大剛揍不過的人么?

我剛說完,看到一個身高將近一米九體重接近二百斤的少年帶著身後四五個和他不分上下的少年正沖我和大剛走來。

那個少年叫什麼我已經忘了,他是我所在的初中里短暫出現的一個人物,初中籃球隊的,常年在外訓練,很少回學校參加學習。

那個成長茁壯的少年走到大剛面前,大剛當時只有十幾歲,雖然很胖,只是十幾歲的胖,比起這個籃球生已經達到成年人的胖來說,真是小胖見大胖。

大胖低下頭,看著大剛,問道,小胖子,你剛才挺牛逼啊。

大剛頓時被問懵了,往後看了看,後面是我,於是又把頭扭回來,但還是不能確定是在喊他,因為自從他跟大刀一戰之後,學校里已經沒有人敢用小胖子這三個字來稱呼大剛。

我在後面哈哈大笑,對著大剛喊道,小胖子,你剛才是怎麼牛比了。

大剛瞪了我一眼,推了一下大胖子,罵道,我還真沒想到學校里還有你這種不怕死的。

大胖子站在原地紋絲未動,挺了挺肚子,又往前走了兩步,說到,我知道你是誰,你他媽不就是大刀的小弟么,草,打完你我就他媽找大刀去。

大胖子話剛一說完,大剛已經一個直拳打進了大胖子的肚子里,然後一躍而起來了一個HowYouGen,緊著又連了兩個下擺腿,直接四連擊,我在後面喊道,小胖子,躲閃。

小胖子畢竟是小胖子,身體還夠輕盈,頓時閃到一邊,我在後面爆了一下格,加足馬力沖了過去,直接用自己的身體撞了上去,大胖子倒地,我被反彈了回來,這種感覺很柔軟,席夢思的感覺,讓人有睡覺的慾望。

然後空氣中響起,KO文那一絲——大剛……敖傑……

兩分鐘解決了一個帶頭的大胖子,後面還有四五個身材高大的少年,只是已經沒有了大胖子這樣的體積。大剛在前面我在後面,愣是追著四五個人追了半個操場,可惜沒有追到,我估計這幾個人是一個籃球隊的,除了大胖子是大中鋒沒有速度之外,其餘幾個人都飛一般的逃竄了。

之後晚上在工廠開會的時候我和大剛自豪的把這段以少戰多的勝利告訴大刀的時候,大刀還死活不信,覺得籃球隊那幫人是非常牛逼的一幫人,沒事還是少去招惹。我和大剛很不以為然,覺得我們倆這個小組合是非常成功並且完美的。當然之後的幾天過的還是很謹慎,生怕被人偷襲,結果,自此之後,再沒有見過籃球隊的那個大胖子。

後來聽人說,其實那個大胖子那天對大剛的行為是故意的,就是想讓大剛先挑釁,結果大剛果斷上鉤,而大胖子這樣做的目的我一直都無法相信,他竟然是想通過大剛挑釁這件事一舉滅掉大刀等人然後稱霸學校。結果第一步都沒邁出來,就被我和大剛制止在萌芽里。其餘人一看,人家的小弟這麼猛,自己的大哥這麼瓤,那還稱霸個蛋。

其實這就是激情和理智,感性和理性的區別,我和大剛當時只是把到大胖子當做一個找著挨揍的傻瓜,而大胖子卻心懷平負大刀的壯志,本來就胖,心裡又有事,於是身體負擔加大,更胖,還怎麼贏。倘若當時我和大剛知道大胖子的目的是來打掉大刀的,而大胖子當時只是把我大剛當做兩個打架的選手,那麼那一天,勝負必定另有分曉。

129所的事之後,很多年期間,跟著吉光,或者金良,或者大刀,出去辦事的時候,我都沒有過多的問過原因,或者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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