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V字型槍

這頭母獅不斷地用鼻子嗅著,徑直朝荊棘叢走來。

它用爪子輕輕地拍打了一下荊棘牆,整個荊棘叢搖晃了一下。如果它再加點力拍打一下,那麼整個荊棘叢就會塌。但很明顯它不喜歡被刺扎的滋味。

它開始圍著荊棘叢轉圈,羅傑的手電筒光也就跟著它轉。

「我要是你的話,我就開槍了。」他小聲地同哈爾說。

「也許,它僅僅是好奇。」哈爾回答道。他知道母獅這一點也跟女士們一樣。

圍著荊棘叢轉了一圈後,這頭母獅用後腿支撐站了起來,把前爪趴在荊棘叢牆上朝里看,羅傑拿起了長矛。

「鎮定,」哈爾小聲說,「不要動。」

這頭母獅朝里看了10秒鐘,但簡直像過了10分鐘。然後它打著響鼻好像要噴出吸進去的難聞的氣味,最後才放下前腿落到地上,慢慢走向它的丈夫,一同享受那頭死山羊。

哈爾放下槍。它成功地通過了考試——它不是食人獅。

一頭山羊對兩頭獅子來說是不夠吃的,但自私不是獅子的本性。當這對夫妻稍稍滿足了食慾之後,他們就停止了進餐。雄獅昂起頭髮出了進餐後的吼叫,這吼聲是告訴數里之內的獅子:這兒在供應晚餐。

不一會兒,獅子們從矮樹叢中出現了,一共八頭,一下子就把剩下的山羊吃得精光。

但第九頭獅子沒有加入分享山羊的行列。它看起來同其它的獅子不同——很明顯它不是它們中的一員。這頭獅子老些、大些,鬃毛是黑色的而不是常見的淺棕色。它蹲在一旁,緊盯著從荊棘中照出來的光。

雖然那山羊它一點都沒吃,但從它嘴角流出唾液來看,顯然是餓得厲害。

一會兒它站起來慢慢地朝荊棘叢走來。

「我們又得小心了。」哈爾說。他已經有點疲倦了。

兄弟倆漸漸對此已經有些遲鈍了,他們不能對每頭獅子的光臨都保持高度緊張。也許這頭獅子同前面的獅子一樣,也會討厭人的氣味又走回去吃山羊。

就在這個時候羅傑開始感到身上癢。

「有什麼東西在咬我。」他說。

「可能是緊張的緣故吧。」哈爾說。

一會兒他自己也感到了癢。一個爬蟲爬到他的身上咬著了他最敏感的地方。

「螞蟻!」他大聲說。

為什麼這些螞蟻不能等到這次行動結束再咬呢?

在搭這個「波麻」前他們就仔細地檢查了這地方是否有蟻巢,這些螞蟻肯定是行軍蟻,鬼知道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它們列隊前進就像是訓練有素的軍隊,一切擋在它們前進路上的東西都會被吃掉。真不幸,它們碰巧選擇了這條穿過荊棘叢的路。

「我們離開這兒吧,」羅傑說,站起來試圖把這些蟲抖下來。

「你給我呆著,保持安靜!」哈爾命令道。

「保持安靜,你怎能在活活地被咬死時,保持安靜?」

「被螞蟻吃掉總比被獅子吃了好。」

「哦,我不怕獅子,它會像前面的獅子一樣,讓我們虛驚一場。」

「我不清楚,」哈爾說,「它看來想要動真格的。」

獅子的尾巴未回地搖著,一會兒尾巴不動了,高高地豎著就像船的桅杆。

它兩耳豎著,呲著牙,沒有吼叫,而是發出輕柔的嗚嗚聲。

從現在這個角度哈爾不能射到它的心臟,他必須打中它的大腦才行,而他知道獅子的大腦並不在頭頂部,頭頂只是亂糟糟的毛髮而已。想射中它的大腦必須朝它的兩眼中間的地方開槍。他重新瞄準。

這頭獅子平伏在地上,哈爾知道這是「頂備」,緊跟著便是跳躍。

螞蟻在咬他倆,哈爾儘力忍住不去理會它們。當獅子爪子插進土裡準備跳起時,哈爾開火了。羅傑立即把捕獸彈扔了出去,恰好在獅子的鼻下爆炸了。這頭獅子輕蔑地用前爪拍打了一下,縱身跳進了荊棘叢圈。

一切發生得太快,羅傑手中的手電筒被碰掉了,在草地上閃著光。羅傑想拿起長矛,但它被壓在200多公斤重的獅子身下。

哈爾已經跳到一邊以免披獅爪抓傷。他不敢再開槍,害怕傷著弟弟。當獅子再次轉過身來的時候,哈爾終於把槍口對準了獅子的頭。但是,一隻爪子又掃了過來,比棒球棍要厲害得多,能輕而易舉地打死一頭斑馬。這一掃把哈爾手中的槍管打成了V字型。

如果這時候哈爾開火,槍就會爆炸,人和獅子都會喪命,那樣這個故事就到此為止了。

哈爾的手指離開了槍的扳機。當獅子張著大嘴向他衝來時,他把v字型的槍猛地塞進了它的喉嚨。

獅子仰卧在地上用後爪把槍往外扯,身體在地上翻滾,終於把槍弄出來了,但又被什麼東西咬了。

螞蟻。

它站了起來,想抖落附在身上的螞蟻。用嘴咬自己的兩肋,用爪子拍打耳朵、喉嚨,在荊棘圈內撞來撞去。它早把兩個孩子忘得一乾二淨。

蟻蟻拚命地攻擊這個新的目標。它們比普通的螞蟻大,差不多有3厘米長,它們的兩顎就像把鐵鉗。

成千上萬的螞蟻參加攻擊,它們能把一頭動物吃得只剩骨頭。它們鑽進獅子的喉嚨、眼睛、耳朵。地球上最小的動物之一正在征服這頭百獸之王。

這頭獅子跳出荊棘圈,衝進茫茫的黑夜。兄弟倆聽到它跳進了附近的一個水坑。

羅傑抬起手電筒,他們相互打量著。他們臉上、手臂上、衣服上都浸有血跡,但他們不清楚這血是從哪來的。他們身上有許多傷痕,但沒有一個傷口深得流出這麼多血。

哈爾噓了口氣,「是獅子的血,不是我們的。我想我打偏了,但肯定打中了它的頭。」

「好了,我們出去吧。」羅傑說,「今晚我真累壞了。」

「你知道現在該幹什麼?」

羅傑當然知道,一個獵手打傷一頭野獸後就必須跟蹤它並結果它的性命。他不能將一頭受傷的野獸放跑,要結束它的痛苦。還有一個原因:一頭兇猛的野獸受傷後會變得更加兇猛,它會在它見到的第一個人身上報復。

「我們天亮後再追吧。」羅傑說。

「我們現在就去追,到明天早上它就會跑出七八十里遠了」但你的槍已經壞了。「

「我們還有長矛。跟我來,但先得把身上的傷口處理一下。」他從茄克衫的口袋中掏出一支盤尼西林軟膏。

「為什麼現在要弄這些傷口?它們並不嚴重。」

「獅子爪子抓傷的傷口哪怕只一點就能要你的命:血液中毒。獅子可從來不剪指甲。它確實是講衛生的動物——像貓那樣總是舔潔自己的身子。但它們不能清潔爪子,嵌在爪子里的肉腐爛之後有毒。我認識一個小夥子,他被獅爪抓了點輕傷就在醫院裡躺了六個星期,他算是幸運的,活了下來。」

哈爾給羅傑擦了點藥膏,然後自己也擦了一點。

「該走了。」

「其它的獅子怎麼辦?」羅傑說。他抬起手電筒,朝山羊照去,確切地說是朝放山羊的地方照去。山羊不見了,其它的獅子也不在。

「太好了,」羅傑說,「我們不必擔心它們了。」

「還不能鬆懈,它們可能就躺在附近消化著剛吃進去的食物。也許它們就在四周。如果我們無意中碰到其中一頭,那就麻煩了。如果不去惹它們,倒不會有什麼危險。但它們可不喜歡被人踩著。」

哈爾拾起長矛,在一個地方把荊棘叢扒開個缺口,那頭受傷的獅子剛才就是從這兒跳進來的。他隊缺口處跨出來,羅傑拿著手電筒跟在後面。

地上有一個深深的凹坑,是那頭獅子跳出來時落地的腳印。他們沿著血跡徑直朝水坑走去,一路上緊張地盯著岩石,怕踩著獅子而不是石頭。兄弟倆疲憊地順著血跡向前走。從灌木叢中不時傳來昏昏欲睡的嗥叫聲,在水坑邊有三頭正在喝水的獅子盯著羅傑的手電筒光。

「穩住,」哈爾小聲說,「不要一驚一炸的。」

最重要的是不能露出一點害怕的樣子,就是一頭老老實實的獅子也會忍不住追食逃跑的人。

「向後退。」哈爾小聲說。

還是面對著這幾頭獅子,他們沿著水坑向後慢慢地移動,一步接著一步。

如果絆著樹根或小土丘摔倒,那麼就沒有機會再站起來了。

哈爾感到自己幾乎成了對眼了,既要盯著獅子,又要尋找那頭食人獅跳進水坑後逃跑的路徑。追蹤腳印已毫無用處,因為到處都是獅子的腳印。

他們沿著水坑退了一半便發現了要找的蹤跡——卵石上有紅色的印跡。

血跡延伸到叢林中消失了。

情況比他們想像的要壞。食人獅沒呆在空曠的地方,它已爬進了矮樹叢中。它可能藏在任何一個樹叢後,忍受著頭部的傷痛和心中的仇恨。如果它聽到或嗅到正在逼近的獵手,它就會不顧一切地撲過去。獅子一跳能高達3.5米,遠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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