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0章 下鄉青年

譚春徹底地懵比了,只感覺心裡一股寒氣上升直衝天靈蓋,整個人激靈靈地打了一個寒顫。

在他為數不多的打仗史上,這還是第一次領教棍子的厲害,幸虧這棍子沒奔著他腦袋而來,這要是抽到腦袋上會不會打死人?

一念至此,譚春本能地拔腿就跑。

「譚勝快跑!」譚春邊跑邊喊,速度簡直如脫肛的野馬一般。

「有能耐別跑!」萬峰拎著棍子在後面追。

譚春人高腿長又在亡命狀態之下,跑得就像風一樣自由,萬峰哪裡追的上。

譚勝還在捂著臉回味剛才萬峰那兩拳給他帶來的異樣滋味。

萬峰這活王八太不是東西了,有一拳打在他眼睛上,到現在看什麼東西都是雙層的。

譚勝正在回味間看什麼都是成雙成對那種新鮮的感覺時,耳畔猛聽得譚春喊他快跑的聲音。

把捂著臉的手挪開他就看見一副詭異的景象:兩個譚春在前面跑得像抽風的兔子,兩個萬峰在後面追,手裡還拎著兩根棍子。

譚勝使勁閉了一下眼睛,雙層的影像終於重合成了一個。

他懵比了大概有十秒鐘的功夫才明白過來此地不可就留。

於是乎,這貨也轉身就跑,跑路時還沒忘記掛在樹上的書包。

按照前兩次和楊海肖軍做戰的套路,萬峰的追趕依然是虛張聲勢,別說是追不上,就是能追上他也不會真的追上譚春。

誅人不如誅心,他知道這一仗足以給譚春哥倆心理上造成無法磨滅的陰影,他們以後都會在他面前老老實實的。

這一仗足以奠定他在五年級再無人敢惹的局面。

有這一層就夠了,畢竟他不能天天和同學打仗玩。

譚春跑了,當萬峰迴到那棵大樹下的時候,譚勝也跑了。

那些被萬峰喝止的學生還在樹林邊等待,然後他們就看見譚春哥倆狼狽不堪地從樹林里衝出來連句話都沒留下就奔向遠方。

又過了幾分鐘萬峰完好無損的施施然出來了。

那些看戲的人全體傻眼。

事實勝於雄辯,只要不是傻瓜誰都明白結局,譚春哥倆這是見到了成功它媽。

萬峰虎視眈眈地掃視了這些同學一眼,一句話沒說就走了,他還要到大隊院里去招呼那些換書的人,沒功夫和這些傢伙說評書。

萬峰轉身離去,留下一群下巴掉了一地的學生。

主角都走了,他們還在這裡幹什麼,於是這一群傢伙尾隨著萬峰也離開了樹林,邊走邊召開討論會。

「譚勝和譚春哥倆綁一塊也沒打過這傢伙,他是怎麼做到的?」

「不知道!這是無法想像的事兒。」

「這回譚勝不用天天在班級里咋咋呼呼了。」

譚勝之所以在班級里經常欺負這個欺負那個不就是仗著他有一個身高馬大的哥哥嗎,如果沒有譚春譚勝在班級乃至學校里真的不算什麼。

「這傢伙難道會武術?劉屯的張廣普就會武術,我親眼看見三四個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老厲害了。」

萬峰就在這些同學前方十幾米遠處,這些傢伙說話的聲音很大,萬峰自然也就聽到了張廣普這個名字。

張廣普?

想不到這個人現在竟然還在這裡!

當年張廣普在將威大隊和平山大隊這一片可是非常有名的人。

劉屯屬於平山大隊就和卧虎屯緊挨著。

張廣普本身是渤海市的下鄉青年,當其餘的知青都回城後唯獨他單獨留在這裡,因為他娶了一個當地的女子。

不過八一年他也回城了。

他在這一帶之所以有名因為兩個原因,一個原因就是同學們嘴裡說得會武術。

其實張廣普當年下鄉前是渤海市摔跤隊的運動員,他的武術嚴格來說是摔跤。

當地的農民沒見過市面就以為他會的是武術。

張廣普另一個有名的原因是他有一台熊貓牌的收音機,不是現在才有而是兩年前他就有了。

平時他手托這玩意在劉屯的大街上一走也是非常拉風的。

儘管在八零年這玩意在城市裡根本就不算什麼,但是在農村這依然是個時髦的東西。

當時農村要聽個什麼節目唯一指望的就是大隊的有線廣播,很少有家庭有這玩意。

起碼窪後隊就沒有一家趁這種電匣子。

紅崖縣本身就屬於渤海市管轄,和渤海市的距離也不過四百多里。

張廣普因為經常回城的緣故,他家很是有一些時髦的東西。

如果萬峰想得沒錯,就在明年的春天,這傢伙弄回來一台八英寸的黑白電視機。

這掀起的高潮可比他那收音機掀起的高潮波瀾壯闊的多。

這讓將威大隊和平山大隊的人終於知道坐在家裡看電影是什麼滋味了。

當時他還在自家的院子里搭了一個兩米高的檯子,經常搬出來和鄉親們一同欣賞。

當年萬峰還去看過一次,依稀記得演得是一個叫《孔雀膽》的戲劇。

不過萬峰和張廣普前世沒什麼交集,這一世有沒有交集現在他也說不清楚。

因此,這個名字在他腦海里存在到小樹屯也就煙消雲散了。

……

小姑娘許美琳今天對萬峰頗多怨言、不為別的沒糖吃了。

不但沒糖吃了,連一切和甜的有關的東西都沒有了。

大哥哥告訴她小孩老吃糖對牙齒不好,牙齒不好胃口就不好影響身體發育。

糖不讓吃也就算了,竟然還給她買了牙膏牙刷牙缸,並叮囑她一天最少刷一遍牙,最好刷兩遍。

而且還手把手教她正確的刷牙方式。

牙膏雖然也有甜味,但畢竟不能當糖吃,這讓她的心裡充滿的怨念。

她哪裡知道萬峰這傢伙肚子里的小算盤。

萬峰的小心眼是讓她從現在起就保護好牙齒,免得長大了和他處對象親嘴時嘴巴里有味道。

八七年他全家從龍江搬遷回勇士公社的時候,就住在許美琳家前面大隊院子里的,就是現在大隊的辦公室。

將威大隊哪一年正好搬到了新地方,這裡就空閑下來就被萬峰家以四千元的價錢買了下來。

他家在這裡住了整整四年,他也就在這裡和許美琳談了四年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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