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冰凍臉皮 第三十五章 碎屍餵魚

魚塘岸邊是冰凍的土壤,起伏的曠野白雪皚皚,田邊堆著油菜花桿,上面的雪像是厚厚地棉被,草葉掛著冰凌,結了冰的魚塘平滑如鏡,中間有個砸開的冰窟窿。

警方後來在魚塘里打撈出一些可疑的骨骸殘片,經過鑒定,這些系人類骨骼。

如果殺死所有的魚,肯定能在魚腹中找到更多的東西。

一個人駕車出行,開著開著,車不見了,開車的人也失蹤了。

親人抱著遺像深深一吻,照片上的人也許在微笑,露著潔白的牙齒,那牙齒如今在魚腹之中,魚在池塘里游來游去,一個人就這樣消失在魚的肚子里。

每個擁有私家車的人,都對劫車殺人案特別關注,也許有一天厄運就會降臨到自己頭上。

這起特大殺人劫車團伙案共有6名犯罪嫌疑人,首犯楊勇,團伙成員有鬼尖、喪彪等人。他們的作案時間長達四年,作案時身穿警服冒充警察,在公路上攔車檢查,以緝毒為借口,控制受害人,劫走車輛,然後殺人滅口,碎屍餵魚。

楊勇只有30歲,在犯罪團伙中年齡並不大,但因為心狠手辣,膽識過人,再加上他曾經當過警察,有著豐富的反偵察經驗,其他成員都尊稱他:勇哥。

每個人都有野獸封印在胸中,都有魔鬼深鎖在眼眸。

我們對別人的了解都停留在表面那一層,最善良的人也曾經有過最邪惡的念頭。

楊勇小時候,無論親戚和鄰居,老師和同學,都認為他是一個內向、膽小的孩子。

六歲的時候,他的父母離了婚,離婚對一個孩子有著深遠的影響。

父母幾乎天天吵架,家裡的碗都摔碎了,電視機也砸了,楊勇畏畏縮縮站在牆角,看著一片狼藉的家,他心裡特別害怕爸爸媽媽提到離婚這兩個字。有時,他在睡夢中驚醒,側耳傾聽父母吵的什麼,其實都是些生活瑣事。提到離婚的時候,這個孩子依然在裝睡,但是爸爸媽媽回頭一看,孩子閉著眼,滿臉是淚。

有一天夜裡,父母吵得非常凶,他悄悄地用椅子頂住門,不讓父母去離婚,這個孩子覺得,父母走出家門後,他就再也見不到其中的一個了。

對於以後跟爸爸還是跟媽媽在一起生活,都不是他想要的。

然而那天夜裡,媽媽推開他,搬開椅子,離開了家,從此再也沒有回來。

楊勇——這個六歲的男孩站在家門口嚎啕大哭,媽媽頭也不回。

從此,楊勇跟著父親長大。

他很想念媽媽,哪個小孩不想念自己的媽媽呢?

爸爸騙他說:小勇,等你16歲的時候,你過生日的時候,你媽就回來。

楊勇和父親住在城市郊區的農民房,他每天上學都要穿越一大片油菜花地,那金燦燦的油菜花給了他等待下去的勇氣,心中的信念讓他堅定自己的步伐。他一個人,一個小孩子,走過一大片油菜花地,他常常想,就這麼一直走,一直走,媽媽就會回來。

他一直等著,盼望著。

儘管父母已經離婚多年,他還記得媽媽的樣子,有些人是永遠都不會忘記的。他一直等到16歲,可是生日那天,媽媽沒有來。只有漆黑的夜和冰冷的飯陪伴著他,粗心的父親甚至忘記了他的生日。

那天夜裡,父親在床上鼾聲震天,楊勇在自己的房間里惡狠狠地弔死了家裡的貓。

他用削鉛筆的小刀將死貓肢解,裝進了垃圾袋。 從此以後,他再也沒有哭過,再也沒有流過眼淚。

這個少年變得堅韌陰沉,孤僻內向,學習成績直線下滑。他喜歡黑暗,無緣無故的砸碎路燈,管理部門更換上新的路燈後又被他砸碎,他放學回家的那條路總是黑的,在黑暗中他覺得很安全。他恨女人,曾經多次埋伏在黑暗的冬青叢里,用石塊襲擊騎車的陌生女人。這種惡行對他來說是一種樂趣。中學畢業後,他在社會上鬼混了兩年。陰雨天,他喜歡去汽車站附近的錄像廳看錄像,平時更喜歡玩撞球,因為在撞球廳,打架的幾率比較大,和別的小痞子不同,他用球杆做武器時,會把球杆折斷,將尖銳帶刺的那一端狠狠地扎進對方的身體。

楊勇特大殺人劫車團伙的成員,大部分是打架鬥毆時期認識的死黨。

父親看他整日里遊手好閒,呼嘯成群,就讓他當兵去了雲南。複員後,他的叔叔是警察,托關係為他找了一份協警的工作。後來,又花了很多錢轉為正式的民警。

有一次過年照全家福的時候,已經當上警察的楊勇隱隱約約覺得身後少了一個人,他以為自己這麼多年忘記了母親,可是母親的身影已經深入骨髓,無法磨滅。

楊勇曾經也想當個稱職合格的警察,娶妻生子,過著平平淡淡的生活。但他結婚後,和妻子的感情日益惡化,甜蜜的愛情如煙花般只有一瞬間。婚後的第一個春節,他站在院里的雪地上,用尿寫下「我愛你」,然後喊老婆來看這三個熱氣騰騰的字。春節過後,兩個人從互相拌嘴到大吵大鬧,從絢爛到蒼白,妻子被他打的遍體鱗傷,好端端的一個家滿目瘡痍,最終倆人離婚,他沒有再娶。

他做警察時,搶劫犯殺人犯抓不到,就喜歡抓賣淫女,敲詐嫖客。

賣淫女和嫖客是警方的流動取款機。

因為刑訊逼供,楊勇受到過處分,他常常毆打的不是嫖客,而是妓女。

離婚後,楊勇整天醉生夢死,破罐破摔,在舊日狐朋狗友的影響下,沾染上了各種惡習,身為警察的他竟然賭博、吸毒。因為屢犯禁令,違法亂紀,楊勇被開除公職,驅逐出警察隊伍。

楊勇開了一家小型液化氣站,但是很快就倒閉了,他糾集一批死黨,開始了劫車殺人的犯罪生涯。這伙歹徒有個共同點:吸毒。吸毒需要大量資金,僅靠積蓄和工作收入很難維持。

喪彪從外省盜竊來一輛公安麵包車,這輛車成了日後這個團伙作案的主要工具。

這伙歹徒買來了警服、手銬、電警棍、對講機等,用來作案,然後開著車,想要搞一把槍。他們在周邊縣市尋找機會,有一次看到一名軍官走在路上,腰中鼓鼓的似乎有槍,這名外地軍官前來執行抓捕逃兵任務,身穿警服的歹徒將其騙上車,殺害後搶得一把92式手槍。此後,喪彪又前往雲南邊境,購買毒品時買了一些子彈。

他們將屍體帶到廢棄的液化氣站,此處緊鄰鬼尖的魚塘,是個處理屍體的好地方。

楊勇特大犯罪集團的殺人毀屍行為幾乎都是在液化氣站的舊倉庫里進行的。

屍體放了一夜,第二天,喪彪問如何處理屍體。

楊勇說:砍了,咱們都動手。

鬼尖說:沒有整過,不敢砍。

楊勇說:咱們幾個,殺人一起殺,砍人一起砍,就是扔骨頭也得一塊扔,誰也跑不了。

喪彪說:對,都是一樣的罪。

這伙滅絕人性的兇犯反鎖上倉庫的門,找來刀子和鋼鋸,開始分屍。

喪彪落網之後,供述了所有罪行,當時負責筆錄的民警心裡有一種透徹心肺的恐懼,喪彪供述的分屍過程摘錄如下:

「勇哥拿著刀子,摸了摸那人,先從軟乎的地方下手。我記得很清楚,他先卸的是右胳膊,從胳肢窩裡割了幾刀,卸不下來,他就用腳踩著那人的胳膊,硬掰下來的。接著是左胳膊,也是這樣弄的。又卸下兩條腿,從大腿根那裡,刀子割不動就用鋸,鋸條都斷了一根,還用了鐵鎚。我卸的腦殼,從脖子與腦殼的連接處,把頭從左邊扭到右邊,轉圈。鬼尖卸身上,肚皮是旋下來的,掏出腸子啊啥的,有血管,拉不開,就拿刀割開。最後卸肋骨,俺們都動手了,一根一根的卸,刀子不好割,鋼鋸也伸不進去,就用手把肋骨條扳下來。最後就剩一根脊梁骨了,用刀子一節一節的割開。後來,就用那個打魚飼料的機子,把那些東西都打碎了。鬼尖餵魚,餵了兩個星期才喂完。」

在他們殺害的9人中,有7人就被這群喪失人性的兇徒用相同的方式毀屍滅跡。

他們第一次殺人劫車是在四年前,按照事先密謀好的作案方式,一名同夥在國道路口尋找到合適的目標,然後用手機立即通知楊勇:過去了,黑,一個人,賓士。

這是暗語,意思是堵截這輛黑色賓士,車上只有一人,適合下手。

楊勇和其他犯罪團伙成員,身穿警服,在前方將黑色賓士車攔住。

楊勇敬禮,姿勢非常標準,他說道:我們是緝毒隊的,現在正進行例行檢查,請出示一下您的證件。

楊勇當過警察,熟悉警方的執法行為,司機看不出什麼破綻,遞上駕駛證和行車證後,楊勇的對講機響了,另一名同夥模仿警察的口吻,用對講機告訴楊勇,有一輛黑色賓士車涉嫌運毒,車牌號碼不明。司機聽到後,楊勇就客氣的說要將車帶到隊上檢查,司機無奈之下只能表示配合。楊勇給司機戴上手銬,頭上罩著黑色塑料袋,將司機推到偷來的公安麵包車上,一行人開著兩輛車回到液化氣站。

整個過程不到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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