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友情歲月

晚上六點半。

環海路大堵車。

雙向四車道,排起了長不見尾的鋼鐵長龍。

心情不好的司機都在咒罵這令人心焦的破路況。

心情平和的司機,則借著這難得偷閑的機會,欣賞著旁邊落日餘暉下的大海。

「你和那邊訂的幾點?」

林在山問劉萌萌。

劉萌萌的粉紅色樓蘭牌小轎車也被堵在環海路上了,五分鐘都沒挪窩了。

「訂的七點到,應該晚不了。婚禮七點半才開始呢,明星八點以後才表演呢。」

嘴上這麼說,劉萌萌心裡卻是火燒火燎的相當著急。

第一次給林在山派工作出了大烏龍,這第二次可不能再出錯了。

「怎麼有人晚上辦婚禮啊?」林在山對此頗為不解。

「我聽我朋友講,這新郎是二婚。按照東海當地的傳統,二婚都不能白天辦,只能晚上辦。」

「原來如此。」林在山問:「這新郎多大歲數了?」

「好像是三十六吧?還是三十七啊?我之前聽我朋友講了一句,說這新郎這次二婚是典型的老牛吃嫩草。他娶的姑娘才20歲出頭。」

「呵呵。」

林在山笑了笑,對此不發表看法。他要結婚的話,估計也會被人說是老牛吃嫩草。

將「老牛吃嫩草」說出口後,劉萌萌就有點後悔了。

偷偷的瞄了林在山一眼,見林在山似乎沒在意,劉萌萌這才放下心,岔開話題說:「我聽我朋友說,這新郎是七里香連鎖餐廳的老闆。」

「啊?七里香的老闆?」

「怎麼,你認識?」

「算是認識吧。」

見林在山的表情有些奇怪,劉萌萌心微微一揪,這大叔不會和七里香的老闆有仇吧?

這大叔當年可沒少結仇家。

他們要是有仇的話,今天這活兒就不能接了。

猶豫了一下,劉萌萌還是問了:「林老師,您和今天這新郎沒什麼矛盾吧?」

林在山不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他和七里香的老闆呂晨關係很複雜。

見車流能動了,林在山往前指了指:「趕緊走吧,別晚了,讓你朋友挑咱的毛病。」

林在山沒回答劉萌萌的問題,但讓她往酒店趕,這說明林在山是能接這個活兒的,劉萌萌就不多問了,先開車。

抱著雙臂,靠坐在副駕駛位子上,扭頭望著不遠處被紅雲染色的海面,許多原來那大叔無法磨滅的記憶往事,都浮現在了林在山的腦海。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除了白鴿以外,還有一個人能讓原來那大叔信任的話,那就應該是七里香的老闆呂晨了。

呂晨比林在山小一歲。

20多年前,不良少年林在山退學組樂隊時,同為不良少年的呂晨是林在山的小跟班,後來當了樂隊的鼓手。

當時林在山組的樂隊有5個人,取名「超越」。

本來他們是一支很團結的樂隊,以林在山為核心,另外四個人都有點跟隨林在山往前闖的意思。

他們每天都在一起揮汗排練,熱血演出,有妞一起泡,有架一塊打,彼此間的關係堪比換命,友情堅如磐石。

但可惜,這種親密無間的友情,沒維持多久就分崩離析了。

1986年的秋天,箭靶看重了林在山的音樂才華和發展潛力,向林在山伸出橄欖枝,欲將林在山招至麾下。

箭靶唱片當年在歌壇是巨無霸級的存在,他們給林在山提出的簽約條件相當誘人,讓林在山無法拒絕。

但箭靶只簽林在山一個人,超越的其他四子,箭靶不要。

像箭靶這樣的大公司,對有才華的音樂人是無限慷慨的,但對那些平凡的音樂人,就苛刻至極了。他們不會給自己公司徒增累贅。

箭靶的態度讓超越另外四子很受傷,而林在山的態度就讓他們更受傷了。

當年還有另外兩家唱片公司看中他們樂隊了,給他們樂隊提供了整體合約,欲簽下整支樂隊。

超越四子都希望林在山能和另外兩家公司中的一家簽約,讓超越樂隊保持完整。

但林在山被箭靶給他許下的宏偉前程誘惑了。

另外兩家唱片公司和箭靶根本就不是一個等量級的公司,能給林在山提供的平台實在太小了。

最終,林在山沒有抵抗住箭靶公司的糖女炮彈,沒聽另外四子的勸,獨身一人和箭靶簽約了。

後來,箭靶也確實履行了他們對林在山的承諾,沒用一年的時間,就給林在山包裝成了華語樂壇最頂尖級的天才搖滾少年,讓他紅遍了大江南北。

人雖紅了,但林在山的心卻亂了。

拋棄了一起奮鬥過的兄弟戰友,讓林在山心裡紮下了一根永遠也拔不出來的刺。

之後他在圈子裡迅速沉迷,從一個滿身熱情和活力的搖滾少年,變成了一個放蕩不羈的墮落狂少,這和他心中這塊永遠也無法癒合的殤,有著直接關係。

從當年拋棄朋友的那一刻起,他其實也被自己最好的朋友給拋棄了。

之後這大叔人越紅,心中的這塊創痛就越深。

直至無法承受。

後來他瘋狂的飆車、酗酒、服藥、泡妹,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想讓自己變得麻木,來逃避這不想記起的痛。

超越另外四子,因才華有限,離開林在山後,確實沒什麼發展餘地,很快就在搖滾圈中銷聲匿跡了。

林在山曾想過去接濟他們,拉他們一把,但他們根本就不接受林在山這個背叛者的施捨。

他們逐漸遠離了音樂圈,也遠離了林在山這個混蛋。

和另外三個歲數比較大的孩子比,林在山的小跟班呂晨,倒是在後來又和林在山有了聯繫。

畢竟歲數小。

呂晨最初也很氣憤林在山的自私背叛行為。但貪吃的他,終究抵不住林在山的金錢美食誘惑,沒過多久便又跟林在山混在一起了。

林在山那時給了呂晨不少錢,就為了煞一煞心頭的那塊惡瘡。

呂晨前前後後加在一起收了林在山至少有100萬中華元的零花錢。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100萬中華元對普通家庭來說是個天文數字。

呂晨當初是很感激林在山的,不過後來他和林在山還是漸行漸遠了,因為林在山有錢以後,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乖張暴戾,神經兮兮,渾如一顆定時炸彈,你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就炸了。

他要炸起來,可怕的就像一個混世魔鬼。

就算是林在山身邊最近的朋友,呂晨都害怕林在山炸起來會弄死他。

那時林在山每天都服藥過度,會出現他自己根本沒法抑制的幻覺,這樣的林在山,呂晨真心害怕。

呂晨曾勸過林在山很多次,讓林在山戒掉那些破葯。

但林在山沉迷其中,無法自拔。

不但不聽勸,林在山還嫌煩的暴揍過呂晨很多次。

有一次出現嚴重的幻覺了,他以為自己在打小鬼,差點沒用棒球棍給呂晨掄死!

自那以後,呂晨和林在山就漸行漸遠了,他不在墮落的搖滾圈裡混跡了。

回家之後,金盆洗手,呂晨幫著他老爸一起打理起了他們家開的老餐館——七里香。

這餐館可有年頭了,從呂晨爺爺那輩兒就開始經營了。

雖然店的規模不大,但在當地小有口碑。

靠著林在山給的那一百多萬資金,呂晨逐漸把七里香給做大了。

時至今日,七里香已從一家古香古韻的五十年老店,變成了擁有12家黃金地段連鎖快餐店的小型快餐集團,覆蓋東海市幾大商區,在整個東海都算小有名氣。

和全國性的大型連鎖餐飲集團比,七里香還很不入流,但呂晨的人生,算是小有所成了。

原來那大叔喜歡吃七里香的炸肥腸,就是因為他從小就在七里香的老店裡蹭呂晨家的飯吃,七里香的飯會讓他有種家的溫暖感。

但人生墜入低谷後,林在山就沒臉再去七里香吃飯了,也不願意再見到呂晨這個曾經的小跟班。

在曾經的那大叔眼裡,男人的尊嚴和面子比什麼都重要,比生命都可貴。

風光的時候,他可以接濟別人;但落魄的時候,他絕對不接受別人的接濟。

呂晨後來知道林在山過的很艱苦,背著他第一任老婆,曾去找過林在山,希望幫林在山重新崛起。

他甚至願意出重資,幫林在山打造新的獨立廠牌,讓林在山從搖滾圈東山再起。

但林在山那時骨頭很硬,根本不甩呂晨,還用拳頭警告了呂晨——當年從他身邊滾蛋了,現在就不要再滾回來!

呂晨被林在山打的很受傷,之後就沒敢再去碰林在山的壁。

一直到七年前,林在山重傷了財閥之子柳鍾傑,呂晨從報紙上看到新聞,才忍不住去警署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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