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終極戰爭:毀滅紅色帝國 第二百二十五節 東京審判(2)

東北軍某裝甲部隊的少尉裝甲兵崔名華在日記中寫道:「今天(1943年6月6日)下午,我們坦克團在東京目黑區的郊野碰到了大概3000多名無路可逃的日本人,他們一個個扶老攜幼,沿著道路綿延而跪,嘴裡喊著『大中華萬歲』『大東北軍萬歲』之類的話。我們正好閑得無聊,便全部開動坦克在日本人群中來回碾壓起來,整個坦克下面骨頭或人體胸腔被軋爆的噼噼啪啪聲和嘭嘭嘭聲響成一片,日本人嚇得魂飛魄散、屁滾尿流,一個個鬼哭狼嚎著四散奔逃。我們肆意開動著坦克像收割機在割麥子般,整個『雪虎』坦克的坦克履帶上掛滿了日本人支離破碎的血肉腦漿,簡直變成了『血虎』,最後這3000多人全部被我們不費一槍一彈地幹掉了。我和炮手張智上士、裝填手李輝上士最後跳下車,用刺刀捅沒死的日本人玩。地上的日本人死狀千奇百怪,有的日本人僅僅被坦克軋掉了手腳還沒有死掉,倒在爛肉堆里還在垂死掙扎,我三個便弄來了一桶坦克燃油,澆上去然後扔個煙頭,頓時慘叫聲和死人肉被燃燒的焦臭味一起撲面而來。大家都這麼做,無聊了就弄幾個小日本殺著玩玩,或者想方設法變著花樣地折磨日本人解悶。要是在東北本土,這樣肯定會造成大事件,但在這裡,殺人就像殺雞宰鴨般尋常。

6月10日上午,我和十多名弟兄一起路過東京灣,只見整個港灣幾乎要被浮屍給堵塞淤積了,腐爛的臭味衝天,無數令人噁心的綠頭蒼蠅在聚集著。所有的『處理』工作正有條不紊地進行著。港灣碼頭邊被挖掘機挖出了一連串大大小小的焚燒坑,裡面的『東西』在堆積如山地熊熊燃燒著,撲面而來的氣味焦臭刺鼻,令人作嘔,黑煙衝天,最後的灰燼被紛紛揚揚地撒入了東京灣……各個部隊的弟兄們幾乎是在挖空心思地想著『處理』日本人的方法,各種五花八門、千奇百怪的方式應運而生。第290師有一次弄了十多條駁船停在多摩川的碼頭邊,然後驅趕了幾千名日本人上船,並讓他們『自己開船到其他地方去,東北軍大慈大悲已經饒他們不死了』。但那些船都被做了手腳的,開到半途上,安裝在船底的定時炸彈一起爆炸,十多條船一起沉入海底,水面上血肉橫飛,大量日本人在絕望中拚死掙扎,哀嚎聲回蕩不絕,狀況極為悲慘。據說這是他們師長余國偉少將的主意,後來被各部隊競相效仿。」

在《東北軍戰史檔案——「東京絕密檔案」》中詳細地記載了以下這一串串日本人夢魘般的黑色數字和黑色案件,整個調查檔案厚達3000多頁,以下的記載僅僅是冰山一角:

(1)1943年6月2日上午,第22軍在東京文京區、新宿區、千代田區等地搜尋抓捕了45000名日本平民和投降了的日本軍警,在軍長趙海軍少將的命令下,部隊將這些日本人全部押解到了東京帝國大學以西廣場,然後用機槍集體射殺殆盡,最後反覆用汽油、木柴焚燒;下午,第22軍又反覆搜尋了東京市中心四個區的20000多名日本市民,全部集體屠殺。

(2)1943年6月4日凌晨,第108重裝甲師和第109重裝甲師用坦克將東京涉谷區夷為平地,碾死或殺死日本人超過35000人,所有屍體全部堆積在土坑裡焚燒,最後統一掩埋。

(3)1943年6月6日,第286步兵師在師長劉瓊少將的命令下將東京中野區的15000多名日本平民強行驅趕出來,並用鉛絲將每兩人捆在一起,先用機槍擊中射殺,然後士兵們上前用刺刀亂戳,最後澆上汽油焚屍毀跡;隨後,第1軍和陸航部隊的直升機群也趕赴而來參加屠殺,直升機群大概摧毀了3000多棟房屋。兩部總計屠殺日本平民超過5萬人。

(4)1943年6月上旬,第35軍根據軍長舒國生中將的命令,在東京花見川區建立了四個集中滅絕營。據不完全統計,超過15萬的日本東京市民被關入其中並被集中屠殺……

東北軍佔領東京後嚴格禁止各國各方記者進入城內,而遍布東北軍內部命令和報告文件上的滿目盡皆是「處理」兩字,這個詞的含義不言自明。由於整個東京全城從陸上到海上都已經被東北軍全面封鎖,因此城內的居民根本無法離開這座煉獄城市,只能任由被東北軍一批又一批地「處理」,而日本各地的其他地方,「處理」行動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6月9日,東北軍第299步兵師有四名士兵在神奈川被當地反抗的居民打死,師長殷嘯天少將下了一個簡潔而乾脆的命令:「以事故發生地點為圓心,把方圓50公里的日本人全部處理掉。」

一九四三年的六月,對於東京、對於整個日本來說是一個黑色的六月,是個充滿腥風血雨噩夢般的六月,後來由中立國統計,大約超過300萬的日本人(東京地區的遇難者保守估計也有100萬以上,東北軍近乎是光明正大地進行著屠殺)在東北軍佔領軍的「處理」行動中人間蒸發、不知所終。整個日本哀鴻遍野、曝骨履腸,死者數目「空前之多」。

7月1日,猶太軍團開始登陸日本。

7月7日,東京審判開始。

「有罪!」東亞國際軍事法庭上,隨著宣判木槌清脆而重重地落下,法庭首席審判官梅汝璈莊嚴地宣布:甲級戰犯二號被告東條英機自1928年1月1日至1943年6月1日之間犯有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反人類罪,三罪並罰,判處絞刑,並剝奪其上訴權利。

隨後的一周內,日本戰犯魁首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廣田弘毅、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荒木貞夫、本庄繁、石原莞爾、松岡洋右、永野修身、山本五十六、林銑十郎、橫山勇、山下奉文、近衛文磨、板垣征四郎(從東北引渡過來的,他從東北事變後一直被關押至今)等六十三名甲級戰犯無一例外地被全部宣判有罪,並全部都被判處了絞刑;另外有三百七十五名乙級戰犯也全部被宣判有罪,並分別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五年至無期徒刑。

另外,日本裕仁天皇在缺席的情況下被列為甲級一號戰犯,被宣判同樣犯有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反人類罪三大罪行,判處死刑,但由於其特殊身份,改判為無期徒刑,在東北軍駐日派遣軍的執行下在日本皇宮內終身監禁。

7月中旬,所有的日本甲級戰犯全部被引渡回南京,在鬧市街頭集體被處以絞刑。

日本皇宮的神殿上,東北軍駐日派遣軍副總司令張學曾中將正大搖大擺地坐在裕仁天皇原本坐的皇椅上,裕仁天皇以及戰後日本首任首相毛忠華一起老老實實地站在下面。裕仁實在是按捺不住,突然上前道:「將軍閣下!朕強烈抗議!你們在剿滅反叛者的活動中殃及到了大量的無辜平民!很多無辜的日本民眾因此喪命!你們犯下了屠殺罪!」

「哪那麼多廢話?我們犯了屠殺罪?那你去找你的天照大神說理呀,找我做什麼?我的天皇陛下,趕緊把這份文件簽了吧!這樣大家都省事了。」張學曾說著,不冷不熱地將一份文件丟了過去。

裕仁天皇在對方的蠻橫無理下忍氣吞聲地將掉在自己面前的這份文件撿了起來,剛看了第一眼便臉色煞白,險些氣得說不出話來。這份文件標題為《日本戰後對華賠償及戰後中日兩國友好發展條約》,上面道:

第一、日本天皇制度可以保留,但日本裕仁天皇必須要來中國向中國人民認罪並道歉。另外,從現在起往後,歷代日本天皇在登基之後的第一天都必須要到中國認罪,這一點必須要寫入《新日本憲法》。

第二、日本靖國神社必須取消,所有的建築全部拆除,並且在原址建立一座「中華英雄烈士紀念碑」,紀念碑高100米,以後的任何日本建築都不得超過其高度。戰後的日本不允許為戰死的日本軍隊和官兵舉行任何形式的祭奠儀式。

第三、日本必須對中國戰爭賠償一萬億中國法幣或德國馬克(法幣兌馬克為一比一)。

第四、日本要為過去自「甲午戰爭」起屢屢侵略中國的罪行以及長期霸佔朝鮮半島、台灣諸島、琉球群島等領土的戰爭行為支付黃金十億兩。

第五、日本必須無條件且永久性地割讓九州島、四國島以及其全部的附屬島嶼給中國。

第六、日本本州島西部從出雲地區至舞鶴地區的2.2萬平方公里的領土必須無條件地割讓給「猶太復國聯盟」,以供猶太民族建國。

第七、日本10萬人以上的城市和每個港灣城市都必須有中國軍隊駐守,期限為永久。

第八、日本不得擁有任何軍隊,唯一的合法武裝力量為「日本和平自衛隊」,全軍的兵力不得超過10萬人,且不得擁有海軍和空軍,也不得擁有任何接受過軍事訓練的預備役部隊。日本的警察總人數不得超過10萬,日本警察的武器必須由中國政府提供。

第九、日本不得擁有任何形式的飛行器,包括民用和軍用。

第十、日本不得擁有任何形式的潛水器,包括民用和軍用。日本建造或購買的任何水面船隻,噸位一律不得超過500噸,包括民用和軍用。

第十一、日本不得研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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