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節 世事如煙雲

夕陽下墜,黑暗就會來臨。

夜晚的城市,不復白日的喧囂,卻依然繁華美麗,燈紅酒綠,紙醉金迷。

何謙喜歡這繁華,它可以讓一切的殘忍都帶著一層溫情的面紗,像一個迷人的夢讓人沉溺其中。

就如同自己一貫的作風,不讓人看到真實的自己,不讓人觸碰他心底的世界,讓那層謙和文雅的表面掩蓋掉自己的一切。

原以為自己或許得一輩子偽裝下去,卻在那個平凡的女孩面前,一再讓自己破功……

「謙,為什麼不告訴她,那晚你打算做的事?」

雨桐走後,柳成恩從辦公室的休息間走出,剛剛兩人的對話他都聽見了。

這麼多年來,他第一次見謙為一個女人付出這麼多。

精心布置一個求婚現場,精心挑選結婚戒指,精心準備那麼多的玫瑰花……

然而,那個女人卻連見都沒見到,就將謙所編織的美夢,毫不留情的敲碎。

或許人人都覺得謙玩世不恭,浪蕩薄情,對女人不專一……

可又有誰知道,真正的他,其實是一個害怕被人傷害之人。

所以,他才會用層層的偽裝,將自己嚴嚴實實的包裹起來,殘忍的去傷害人,也不讓自己受到傷害。

可沒想到,他小心翼翼的卸下心防,願意去愛人。甚至想要和愛人守望一生,那顆本就不齊全的心,就這麼硬生生的被人弄得更加面目全非……

柳成恩嘆了口氣,那天晚上,雨桐滾下樓導致流產。從醫院出來,不知道謙和誰打了一場架,傷痕纍纍的謙硬是拖著他到酒吧猛灌了幾大瓶的酒。

那天凌晨,他醉了,吐得非常厲害。

他將謙扶回車上,準備送他回家時,他卻蜷縮在車上。像小孩一樣,哭得非常傷心,嘴裡不斷喊著「寶寶」

……

男人有淚不輕彈,只是未及傷心處。

可以看出,謙真的很愛那個還未出生的孩子。

作為謙的死黨,他什麼都做不了,只能默默陪在他身邊。看他痛苦,看他傷悲,看他再度將還不容易打開的心門,緊緊關上……

何謙居高臨下的俯視大廈地下的車水馬龍,譏諷的勾起一抹笑,「有用嗎?」

「讓她知道你的心意,說不定她就不會離開了……」

「早在她狠心的將孩子扼殺,這個女人,就不再值得我付出感情!」

他冷冷地說道,想起自己期盼已久的孩子,變成一趟血水。蜿蜒在她身下時的畫面,何謙瞳孔緊縮,心陣陣抽搐。

「那你就這麼放她走?」

放她離開,讓之前所做的努力全變成一場空。

「金絲雀被困在籠中太久,它那美麗的羽翼會因為失去自由而慢慢變得黯淡無光。這樣的鳥兒,是不會讓主人長時間的眷戀。所以,適當的放它自由,等到它變得越發迷人之際。再將它的漂亮的羽毛一根一根的拔掉,你說,這個遊戲是不是會更加的好玩?」

何謙臉上的笑,無比溫柔,可眼眸卻無比陰冷。而他的話,卻讓身經百戰的柳成恩,不寒而慄。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一轉眼,已然過了三年。

坐在溫哥華唐人街旁的咖啡廳里,望著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雨桐不禁感慨。

世事如煙雲,幾度年華,不過是彈指一揮間……

剛來這個異國城市時,儘管語言不通,人文歷史不熟,但她還是深深的愛上了這個地方。

加拿大的氣候屬於北歐型態的大陸型氣候,陽光充沛、四季分明。

全加拿大冬季最暖和的城市,非溫哥華莫屬。

這個華人甚多的城市,最冷的一月平均氣溫為3℃,七月的平均氣溫為17℃,基本上一年四季如春,被聯合國評為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城市。

陽光……

溫暖……

和那個潮濕陰冷的A市相比,這就是她一直嚮往能安居樂業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當初,小白在和她介紹幾個國家院校時,她毫不猶豫選擇溫哥華的原因。

將杯中剩餘的可可喝盡,雨桐抬起手腕看了看時間,八點五十,再過十分鐘就是她上班的時間。

付了錢,雨桐背著包離開咖啡廳。

徒步走到相鄰一條街的大道,抬首,一個名為「呂荷桐景觀規劃設計事務所」的醒目招牌映入眼帘。

微微揚起淡笑,雨桐推門而入。

「蘇荷,早!」

她撥了撥被風吹過的一頭齊肩短髮,沖著比她早到的同事打了聲招呼,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將包放下。

「早啊,雨桐,早餐吃了嗎?」

坐在位置上,邊喝著豆奶的女人,邊翻看雜誌的女人抬頭沖她熱情一笑。

「恩,吃了。」

她彎腰伸手按下電腦啟動鍵,「慶偉還沒來?」

「他那人,不到八點五十九分五十九秒,是絕對不會到的……」

無意中撇過牆上的時鐘,蘇荷不由嚷道,「啊,已經八點五十九分三十秒了,那死板的男人該到了!」

果然,在秒鐘差一格走到數字十二時,門被人推開,走進一個西裝筆挺的高大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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