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進退 第50章 軍人的家事(十五)

「呂處長,我聽說吳師長在打聽你和那個連隊裡面殺人的祁睿上尉有什麼關係。」人事處處長丁有三在電話里語氣輕鬆的說著。

「那就讓他打聽唄。」軍法處呂處長無所謂地說道。

「老同學,說個真心話。我看了那份報告,你那麼寫是什麼意思?這裡頭還有能讓你呂處長覺得能放過一馬的東西?」丁有三對這件事挺有興趣。

「這事情不是小事,我可不想弄到再弄到上次挨訓的下場。」呂處長回答的很率直。

聽了這話,丁有三心裏面有點數了。部隊一到休整的冬天事情就很多,去年的時候部隊就有過偷偷從工地請假跑去溫哥華逛城市,年輕軍人正義感強,出手助人。結果被幫助的那位是在當地地下賭場欠了巨額賭債,被債主逼債毆打。

能在當地開地下賭場的怎麼可能沒靠山,這事情直接導致溫哥華地方上的人事大動蕩。從市委書記到市長,先給擼了再說。呂處長的前任倒是秉持著傳統官僚作風,先把事情定的比較嚴重。結果軍區政治部一句話,「打了個開低下賭場的,這還成了咱們部隊同志的錯誤了?」

一句話下來,當時的軍法處處長立刻被送去幹校學習,呂處長只是挨了一頓訓,倒是順利升任了軍法處處長的職務。很明顯,這次呂處長全然沒有重蹈覆轍的意思。

面對老同學的詢問,呂處長也能放開說話,而且這個時候他也有必要讓得力的人明白他的真實想法,「個人的非故意殺人不能用來抹黑整個部隊,更重要的是,李光祖的大罪是逃跑。可那時候真的能幹下事情來,要殺要剮聽天由命的又能有幾個。若是真的能教育出這等部隊,那隻能說明李光祖所在的連隊教育的水平異乎尋常的高呢。」

李光祖殺人案在部隊裡面是大事,自然要通報。從各路的反應來看,大家普遍認為殺人是大錯特錯,不過李光祖本人也不能說是壞人。普遍認為這等事罵一頓就算了,別動手。至於犯了罪之後自首,能夠得到寬大處理的政策,部隊也進行了宣傳。幹部們都上過課,至少都做過填空題,「推動歷史進步的不是喜劇,而是悲劇。正因為悲劇是如此深入人心,大家才會去面對,去避免。」

「可是你也知道,吳師長這個人護短的很。只要是他的人,那就他能處置。別人若是插手了,吳師長可就不高興了。」丁有三提醒道。

呂處長和自己人說話就沒有那麼秀氣,他率直地說道:「球!吳遼中將也照樣退休,吳師長又能怎麼樣?這件事我仔細審閱過,沒問題。既然如此,吳師長愛怎麼辦怎麼辦。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即便是追究,看了軍法處的報告,那也弄不到我們頭上。我們軍法處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談完了此事,放下了電話,人事處處長丁有三微微嘆口氣。很多矛盾就是這麼一點點積累起來的,丁有三的高中和軍校老同學呂定生其實對吳師長本人並無惡意,身在軍法處這個位置上,那就得按照軍法處的制度和條例乃至規矩辦事。師長位高權重,那是在他所在的師。師長再位高權重,也輪不到去軍法處刷威風。制度不支持這麼做,制度上完全反對這麼做。

可是制度歸制度,人心歸人心。吳師長對此可一點都沒有認賬的意思。丁有三知道吳師長沒辦法對軍法處下手,丁有三也知道吳師長沒辦法對人事處下手,丁有三也很清楚吳師長完全能夠對祁睿上尉下手。

營政委去參加團裡面的黨委會議,一進門就覺得氣氛不對頭。團長綳著臉,一瞅就是要出大事的模樣。團政委板著臉,有股子很不服氣的意思。出了李光祖這檔子事情,營政委裡面本來就壓力山大。上次黨委會議上也做出了決定,此次討論在部隊對此事的宣傳教育。團長和團政委臉色難看,營政委下意識的就懷疑此事與李光祖案有關。

按照部隊裡面的傳統,政委是黨委書記,軍事主管一般兼任黨委副書記。黨委會議上團政委是召集人和話事人,上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工作彙報。工作彙報的第一位自然是營政委。壓抑著心裏面的不安,營政委拿出了報告念了起來。

「……此次事件的最大教訓在於部隊裡面的法制觀念不夠強,同志們對於法律的畏懼遠超過對法律的信賴。遇到事情第一念頭是逃避懲罰,而不是在法律的範圍內盡量確保自己的權益。如果能有更強的法制觀念,此次悲劇的程度就能大大降低……」

營政委的發言中很大一部分是直接從祁睿上尉的報告中摘取出來的,祁睿上尉的報告內容很有道理。既有對根本制度的堅持,也有對事件本身的一個合情合理的看法。身為兄長,就算是擺擺威風也不是不能被接受的事情。如果他只是打了弟弟一頓,罵了弟妹一番,部隊頂多可以說李光祖處理問題的方式簡單粗暴,這個事情本身能叫事兒么?

讀著報告,營政委偷眼看了其他黨委會議的參與者,發現大家神色都緩和了不少。看來營級幹部們對此觀點是比較支持和認同的,連團政委臉色也緩和很多。只有團長還板著臉,一副要發作的模樣。

團長這是什麼意思?營政委心裏面惴惴不安。難道上面對團長做了一些嚴厲的處置,以至於團長這次要狠狠拿營政委開刀不成?可是這次殺人案事實清楚,人證物證俱在,人也抓到了。審判李光祖的是軍事法庭,意外殺人罪判了十年,畏罪潛逃判了十五年,數罪併罰,判了二十年,很快就要送回亞洲服刑。這個處罰大家都覺得稍微有些重,那團長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等營政委報告完畢,團長冷笑一聲,「說起來,出了這麼大的事情,你們這反倒跟有功一樣了。聽聽你說的,什麼深化教育,在部隊裡面強化法制觀念。這還是大功一件啊!」

聽了這話,政委臉色變得非常難看。團長先把這些撂出來,擺明了是要處置人的前奏。是的,此次殺人案對軍隊的影響是有的,不過遠沒有嚴重到這個地步。

而團長接著對營政委說道:「看著你不服氣的樣子,你覺得我說的不對么?」

營政委當然覺得團長說的不對,他壓抑住不滿,用公事公辦的語氣說道:「李光祖並不是以軍人的身份去殺人的,李光祖動手的時候是覺得他是哥哥,他有權力教訓不聽話的弟弟。他此時行使的是代理的父母的權威。這部分其實是一個民事案子。我們部隊沒必要連這個都攬到身上吧?要怪部隊沒教育好,這個我認為真不是部隊的事情。」

團長聽了營政委的反駁,他眉毛一豎,「這些我們且不說,那你們就教育出一堆逃兵來?出了事情不說認了,逃跑!這也是你們在部隊進行的教育么?!」

營政委聽了這話也暫時沒辦法立刻反駁,的確,李光祖最嚴重的罪行是逃跑。意外殺人只判了十年,畏罪潛逃判了十五年。這森嚴的制度倒是真的讓部隊的同志們感到了悚然。大家嘴上不敢說的太明白,其實心裏面是很覺得有些過了。

當然,部隊用的是軍法。若是戰場上,李光祖敢逃跑立刻就是死刑。營政委也覺得此次處置的這麼重,目的就是要通過此事來震懾一下,強調一下紀律的嚴肅。被團長抓住了這個問題,營政委也不想做什麼反駁。他也只能自認倒霉。

團長看壓制住了營政委,他環視了與會者一圈,然後才繼續說道:「此次的事情是個大事,軍隊裡面是不允許逃跑的。身為軍人,出了事情之後就要有軍人的骨氣。頭可殺,骨氣不能丟。好漢做事好漢當,這才是合格的軍人。這次的事情證明了部隊裡面的風氣需要強化。我是這麼覺得,那個連的連長先撤職。看看他帶出來都是什麼兵!以後,凡是出了這樣的事情,部隊負責人立刻停職!」

這個說法讓真的讓與會的營級黨委成員都「精神一振」,這可是立起了一個了不起的規矩呢!出了逃跑的事情,連長直接擼掉。那營級幹部們是不是也要遭受嚴厲的處置?一眾營級幹部都在想著自己的事情,大家甚至完全忽略了團長所說的只是把連長撤職,而排長什麼的好像提都沒提。

團政委的臉色更難看了,但是團政委卻也沒說什麼。營級幹部們沒一個敢在此時說話的,連長說擼掉就擼掉,營級幹部此時說話,團長一句「營級的停職」,那就是立刻停職的下場。在這個時候,誰敢出來觸這個霉頭。

於是,此次事件大概也算是有了個結果。犯事的李光祖無期徒刑,連長祁睿上尉被免去了連長職務。某種意義上,這也算是對此事做了個足以說得過去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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