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搞個轉輪打火槍?

馬林見到達芬奇點頭,大喜過望,連忙拿出了早就準備好的合同,準備當場簽了。

達芬奇拿到合同後,大吃一驚。因為,馬林在合同年限上,寫的是30年……

三十年啊,達芬奇都無法保證,自己能不能活到三十年。事實上,這個30年的年限,基本等同於達芬奇剩下的生命,都要為馬林賣命了。

所以,達芬奇猶豫了……甚至,達芬奇都懷疑,馬林自己能不能堅持30年。因為,馬林是個武官,以後還要為皇帝打仗。要是馬林一不小心在戰場上嗝屁了,那達芬奇如何安置?

對此,馬林很大度地表示,願意在合同上加上相應條款,規定若是馬林戰死,達芬奇可以自由離開。當然,也可以留下履行完合同,待遇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話都說道這份上了,達芬奇也不再猶豫了。他在合同上籤下的自己的名字,馬林隨即也簽好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達芬奇正式成為了馬林麾下的一名腦力長工,服役期長達30年……

馬林並沒有讓達芬奇立即幹活,而是讓達芬奇放鬆了幾天。然後,那位胖胖的像達芬奇老師的那位頭牌姑娘,還被留下來陪達芬奇樂呵……

幾天後,達芬奇放鬆得也差不多了,於是來到馬林的城堡,開始談工作的問題……

「哦,阿達,你休息夠了?」

「夠了夠了……」達芬奇似乎紅光滿面,這幾天,他終於生活得像個正常男人了。陰陽調和之下,倒也神清氣爽的。

「那姑娘伺候的可還滿意?」

「滿意是滿意,但你知道的,她只是個妓一女,我不可能娶她的。」這話倒是不假,娶一個妓一女,那得臉皮極厚,不怕嘲諷的人才幹得出。

西方不比東方,東方人可以娶好幾個。當然,東方人的確有把妓一女帶回家的,但也只是作為小妾,沒有哪個人願意自己的正妻是個妓一女的。

比如那著名的《杜十娘怒沉百寶箱》里,李甲開始被愛情沖昏了頭,要娶杜十娘為妻。但最後想想,卻是萬分為難。因為,作為一個官宦人家的子弟,真要娶杜十娘為妻,依著古代的嚴酷的宗法制度,李甲可能會直接被杖斃。最好的結果,也不過是納為妾室。所以,在孫富的誘惑之下,李甲才同意賣掉杜十娘。不是李甲無情,而是他實在承受不了那麼大的壓力。想娶一個妓一女為妻,就要做好被家法打死的準備……

西方同樣如此,而且,西方只准娶一個老婆,沒有納妾的說法。因此,在只有一個選擇的情況下,更沒有人願意娶一個妓一女出身的女人了。除非,這個人實在找不到老婆了,也顧不上要臉不要臉了……

達芬奇是個聰明人,一直都是。他悄悄地記下達芬奇手稿,還使用了便於保密的鏡像文字,就是怕被教廷知道自己搞解剖,搞自然科學和教廷唱反調。

所以,這樣的聰明人,也不大可能腦子一熱,就娶一個妓一女的。更何況,達芬奇是把這個胖胖的妓一女當成了海妮婭修女的影子。

「也是,過段時間,我派人去義大利,幫你找一個有教養的淑女吧……對了,你有啥要求?比如長相,你喜歡胖的還是瘦的?高的還是矮的?」

「這不急,我想好了再告訴你,我的老闆,你告訴我,我現在該幹些啥?我想,你花那麼大代價,還親自去綁架我,總不會白白養著我吧?」

「當然,我請你來,是希望你幫我辦大事的!」

「我喜歡這個說法,我達芬奇,生來也是個喜歡干大事的人!」

「阿達,你聽說過發條么?」

「發條?當然知道,現在很多著名工匠都在謀求用發條製造鐘錶呢,我在義大利就見過很多次,還和一些發條工匠很熟悉……」

「你自己會做發條啊?」

「不會,但我和那些會做發條的工匠合作過,還買過發條……」

「那你知道哪裡有製作發條的大師傅?」

「米蘭是有幾個的,佛羅倫薩也有……」

「太好了,你寫個名單給我,我派人去招募……」

「你要發條幹啥?」

「兩個用途,一個是製造更精確的鐘錶……」更準確地說,馬林是為了製造航海鍾。

現在的鐘錶,誤差太大,拿來大航海,難以計算經度,也就難以測定坐標。所以,馬林需要更精確的航海鍾,也就是更精確的鐘錶。

「鐘錶我雖然也有涉及,但我不是最頂尖的鐘錶工匠,因為,我不專心研究這個。不過,我認識一個鐘錶大師。他的名字叫米勒,是米蘭城裡的著名鐘錶大師……」

「著名鐘錶大師?我請得動嗎?」

「你可以打昏帶來的……」

「好吧,有道理……」

「還有個用途是啥?」

「做火槍的擊發裝置?」

「什麼?用發條去擊發火槍?很大膽的創意啊,具體原理是什麼?」達芬奇本來就是個發明家,對於新的發明,很是感興趣。

「就是先用發條積蓄能量,然後,用扳機鬆開上緊的發條,讓發條帶動的鋼輪,摩擦打火石,點燃火藥……」

「真是天才的想法……」達芬奇做過軍事承包商,是懂兵器的。他想了想,發現這個想法還真不錯、於是,他讚歎出聲。

「呵呵,可惜,我不懂工藝製造。聽說,你擅長這個,因此,才請你來研發這個的……」

「我一個人搞不定,因為我不擅長製造發條。所以,我需要幾個精通製造發條的工匠幫我製造發條……」

「這個沒問題,我馬上派人去義大利招募。不過,那些工匠可以幫你製造發條,但發條擊發的轉輪打火槍,不要讓那些雇來的工匠參與研發和製造……」

「你想獨佔秘密?」

「是的,擁有不需要火繩的轉輪打火槍,我可以讓我的騎兵裝備這個。這樣,我的騎兵不但有衝擊力,還有遠程攻擊力。」

「恕我直言,騎兵騎在馬上想瞄準,很是困難。而且,騎兵不大可能使用長管火槍,只能用短槍。這樣的火槍,射程比較近啊……」

「你說的沒錯,雖然騎兵用短槍有效射程可能在30碼之內,但那不是最重要的。我可以讓輕騎兵裝備這種火槍,用來對抗板甲騎士。我的輕騎兵,可以在一定距離上,使用火槍打擊板甲騎士,而板甲騎士不大可能追上我的輕騎兵,而且也逃不掉……」

「但是,火槍只能發射一次啊,打完裝彈很麻煩……」

「我當然知道,但是,我可以讓我的騎兵帶上五六支轉輪打火槍啊……」

「這也行?不過,使用發條的轉輪打火槍,製造成本很高吧?你知道的,這樣的精密器件,非常耗費工時,還需要優質材料。所以,一把轉輪打火槍,價格估計會比較貴。」

「我知道,但是,這樣的騎兵,我也沒打算裝備多少啊。而且,這種騎兵,專門是用來對付對方的板甲騎士的。人不需要太多,只需要成規模就成……」

「你說的很有道理,這樣一支部隊,的確是跑得慢的板甲騎士的剋星……」

「當然,我可是戰爭天才……」馬林不要碧蓮地往自己臉上貼金……

事實上,這個兵種,的確在16世紀橫行一時。他的稱號叫做「黑衫騎士」,是德意志的重要兵種。查理五世麾下的黑衫騎士,曾靠著轉輪打火槍,把法國板甲騎士打得大敗。

不過,這也只適合用來打擊這個年代流行的板甲騎士,以及沒有遠程火力的長矛步兵方陣。當歐洲人拋棄了笨重的板甲騎士後,黑衫騎士很容易被對方的輕騎兵咬住追殺。而到17世紀後,步兵大部分都使用了長管火槍。黑衫騎士使用的短槍,射程完全沒法和步兵的長管型號相比,對射只能是找死。所以,黑衫騎士在16世紀後期開始,漸漸地消失了。但是,黑衫騎士的姊妹兵種——龍騎兵,卻大行其道,成為重要的機動火力兵種……

就這樣,達芬奇一口氣接下了兩個工程項目——使用發條的鐘錶,和使用發條的轉輪打火槍。其中,使用發條的鐘錶馬林言明可以緩一緩,但使用發條的轉輪打火槍,卻是需要儘早開發出來,還要注意保密……

而且,轉輪打火槍的難度,也比發條鍾小多了。畢竟,發條鍾對精度要求很高。而轉輪打火槍,只需要能摩擦出火花,點燃火藥就可以了。因此,二者的難度,不是一個級別的。

唯一的缺點,就是因為使用了製造複雜的發條,導致火槍成本很高。但這也是馬林給那些窮鬼貴族們設置的技術壁壘——不是你造不出來,而是你裝備不起,因為成本太高了……

說實在的,馬林完全可以讓達芬奇搞燧發槍。而且,燧發槍成本可要低多了,便於大規模列裝。但是,燧發槍這玩意,很容易被模仿。要是馬林的對手們大規模裝備了燧發槍,那麼馬林就會挖坑把自己埋了。所以,不差錢的馬林,決定先研發只有土豪才裝備得起的轉輪打火槍,讓那些窮鬼君主,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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