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我左手握著槍,右手準備好抗毒素注射器,開始在我負責的街區內挨家挨戶找人。這裡是傑斐遜城的舊城區,幾乎到處是貧民窟,公寓式大樓都是五十年前建的。我已經注射了二十四針,還有三十六針沒有打。此後我得趕到州議會大廈按約定會合,而現在我已經厭倦了。

我清楚自己為什麼要來,不僅僅出於好奇,而是希望看到鼻涕蟲死去!我想看著它們死,看到它們死了,我才解恨。我早就等得不耐煩了,這個願望超過了我的所有其他慾望。可眼下我的願望實現了,我卻不想再看下去了。我只想回家好好洗個澡,把這事忘掉。

任務並不艱巨,只是單調乏味,而且令人作嘔。我見到了許多死去的鼻涕蟲,連一隻活的都沒發現。我擊斃過一隻躲躲藏藏的狗,它的背部隆起,好像有鼻涕蟲伏在它身上,但我不太肯定,因為路燈壞了。我們在日落前四處注射,而現在天已經全黑了。

最可怕的是難聞的臭味。誰要是拿病人身上這種污穢的氣味和綿羊身上的味道相比,誰就是侮辱綿羊的體面。

我檢查完了所有公寓樓內的房間,大聲喊了喊,確信沒人需要救治了,這才來到街上。

大街上空無一人,因為所有人都生了熱病,幾乎沒人上街。惟一的例外是一個男人,雙目無神,搖搖晃晃地朝我晃過來。

我喊道:「喂!」

他停下來。

我說:「你生病了,我有辦法治好你,來,伸出手臂。」

他有氣無力地一拳打來,我用槍柄小心地給了他一下,他面朝下倒下了。他背上是一大片鼻涕蟲留下的紅疹子,我避開這片疹子,在他的腎部找了一處清潔健康的部位,一針扎進去,然後一折。完事。這是氣體注射,不需要拔出針頭。

下一幢房於的一樓有七個人,多數人已經昏迷不醒,我連說話都省了,只需給他們打上一針就可以繼續趕路,一點麻煩都沒有。二樓的情形和一樓差不多。

頂層有三套公寓閑置著,我用槍打開鎖,進入其中的一套,發現裡面沒人。

第四套公寓可以說有人,一個女人,躺在廚房地上死了,頭部遭到重擊,陷進去一塊。鼻涕蟲仍在她肩上,也死了,開始散發出臭味。我離開他們,四處察看。

浴室的舊式浴缸里坐著一位中年男子。他的頭耷拉在胸前,手腕的靜脈割開一道几子。我以為他死了,可我俯下身時,他抬起頭。口齒不清地說:「你來得太晚了,我殺了我的妻子。」

我暗想也許是我來早了,從他蒼白的臉色和浴缸底部的情形看,我遲來五分鐘也許更好些。我看著他,不知道該不該浪費這一針。

他又說:「我的小女兒——」

「你有個女兒?」我大聲問道,「她在哪兒?」

他的目光閃爍不定,但已經說不出話來,頭又猛然耷拉下來。我沖他嘁著,然後托著他的下巴,用拇指探著脖子,但找不到脈搏。離開之前,我小心翼翼地沖他後腦底部開了一槍,幫他早點解脫。

孩子在一間屋子的床上,是個八歲左右的女孩。要不是生病,她應該長得很漂亮。她醒了過來,哭著沖我叫爹爹。

「好了,好了,」我安慰她說,「爹爹來照料你。」

趁她不注意,我給她腿上扎了一針。

我轉身要走,可她又喊道:「我渴了,想喝水。」

我只好又回到浴室。

我正要把水給她,我的電話卻尖聲響起來,驚得我灑了一地水。

「孩子!聽到我說話了嗎?」

我伸向腰間打開電話,「聽見了,什麼事?」

「我在你北面的小公園,你能來嗎?我遇到麻煩了。」

「就來!」

我放下杯子正要走,又有點遲疑不決。我又轉身回來。我可不能把我新結識的小朋友獨自留在墳墓般的房子里,不能讓她看到父母雙亡的慘狀?我將她抱在懷中,跌跌撞撞跑到二樓,進了第一扇門,把她放在沙發上。那套公寓有人,或許他們也病得不輕,無法費心照顧她,但我已經儘力而為了。

「快點,孩子!」

「已經上路!」我沖了出去,加速前進。爸爸的責任區就在我的北面,它的前面就是鬧市區的一個小型公園。到達那一街區時,我起初沒看到他,從他身旁跑了過去。

「這裡,孩子,在這兒——車裡!」這回我既能從電話里,又能用耳朵直接聽到他的聲音。我轉過身,這才看到那輛車,很像是總部常用的那款豪華型卡迪拉克轎車。裡面有人,但光線太暗,我看不清究竟是不是老頭子。我小心翼翼地走近,聽到聲:「謝天謝地!我還以為你永遠不會來了呢。」直到這時我才聽出來是老頭子。

我必須彎下身才能從車門進到車裡,這時他猛地把我緊緊纏到懷中。

恢複知覺以後,我發現手腳被捆著。我坐在副駕駛席,老頭子則在主控台開車。我只覺得我這一側的輪子離開了地,這才猛然意識到車子已經升空。

他轉身沖我一笑,問道:「感覺好些了嗎?」我看到了他肩上高高隆起的鼻涕蟲。

「好一點了。」我答道。

「很抱歉,我不得不打你,」他又說,「可我沒有別的辦法。」

「我想也是。」

「我目前還得捆著你,你知道,等以後我們會做更好的安排。」說完又露出他那慣有的狡黠的笑。最令人驚奇的是,他本人的個性竟能通過鼻涕蟲說的每一句話體現出來。

我沒問它們會做什麼「更好的安排」,我既不需要也不想知道。我將注意力集中在研究捆我的乘客安全帶上,但這純屬白費心機。老頭子對怎麼捆我頗費了一番心思,我找不出漏洞。

「我們這是去哪兒?」我問。

「南面。」他擺弄了一下方向盤,「在去南方的路上。給我一點時間讓我把車開好,我會告訴你以後怎麼辦。」他忙活了幾秒鐘之後道,「行了——三萬英尺以後自動進入平飛狀態。」

提到這一高度,我才飛快地瞥了一眼控制面板。這輛車不僅僅是總部的車,更是我們那兒最有吸引力的一款車。

「你從哪兒弄來的車?」我問。

「總部把它秘藏在傑斐遜城,我肯定沒人能找到它。很走運,不是嗎?」

這個問題完全可以有另一種看法,但我沒有爭辯。我還在尋找機會,哪怕是最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從壓力感上來判斷,我的槍不在身上。他的槍也許別在另一側,至少我看不到。

「不過這還不算最幸運的事,」他接著說,「我有幸能被整個傑斐遜城惟一的一隻健康的主人抓到——真是讓人難以置信的好運氣。所以終究還是我們贏了。」他輕輕一笑,「這真像自己跟自己下一盤高難度的國際象棋。」

「你還沒告訴我這是去哪兒呢?」我繼續刨根問底。我不知道這樣問有沒有用,可我一時間一籌莫展,談話是我惟一能做的事情。

他想了想說:「當然不在美國。整個美洲大陸上唯一沒受九日熱侵擾的也許就是我的主人了,我可不敢冒這樣的險。我覺得亞卡坦半島很合適,車子設定的目的地就是那兒。我們可以在那裡先站住腳,等實力壯大後從南方捲土重來,到那時我們一定不會重蹈覆轍!」

我說:「爸爸,你不能把我解開嗎?我都被捆麻了。你知道,你可以信賴我的。」

「忍耐一會兒,忍耐一會兒——先不忙,等我把車調整到完全自動駕駛狀態。」車還在爬升,無論配置加了多少,這輛車設計時畢竟是輛家庭用車。對它來說,三萬英尺很得爬升一會兒。

我說:「你沒忘吧,我曾和主人打過很長時間的交道。我了解情況,我保證聽你的。」

他咧嘴笑了笑,「別在長輩面前班門弄斧。如果現在把你放開,不是你殺了我,就是我殺了你。我可不想你死,我們會成功的——你和我,孩子。我們動作敏捷、頭腦靈活,所有的素質你我都具備。」

我沒有回答。他接著說:「同樣——你既然了解情況,為什麼不告訴我呢,孩子?幹嗎要對我隱瞞呢?」

「什麼?」

「你沒跟我說過這種感覺,孩子。我以前從來不知道可以有這樣平和、滿足、心曠神怡的感覺。這麼多年來,這是我最快活的日子,自從——」他突然變得神情恍惚,又接著說,「——自從你母親去世以來。不過別介意,這樣更好。你早該告訴我這種感覺如此美妙。」

我猛然覺得一陣噁心,忘了應該謹慎小心,和他鬥智。「也許我不這麼看。而且,如果你沒有被一隻污穢的鼻涕蟲附身,通過你的嘴胡說八道、用你的腦子思維的話——你也不會這麼看,你這個又瘋又笨的老傢伙!」

「別激動,孩子。」他柔聲說道,這倒幫了我的忙,因為他的聲音確實能寬慰我,「用不了多久,你就會明白以前你錯了。相信我,這是我們的目的,也是我們的命運。人類已經自相殘殺到分崩離析的田地,而主人將重新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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