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芳華歸來 第四十七章 選妻

謝芳華閉著眼睛沒休息一會兒,秦錚便喊她去做飯。

她看了一眼外面飄著大片的雪花,不願意動,伸手對西南的方向指了指。

「只要有你在,爺才不吃大廚房的飯菜,多年如一日,早膩味了。快去做!」秦錚站在她面前,用腳踢了踢她。

謝芳華眼白馬上佔據了大半個黑眼球的位置,他在這王府生活了快十七年了吧?不是也沒被膩味死?她每頓飯不是糖多就是鹽多,他還沒吃膩味?

「我跟你一起去!」秦錚伸手拉她。

謝芳華避開他的手,打定主意不想動。

「我給你燒火!」秦錚哪裡讓她避開,一把就拽住了她,拖著就走。

謝芳華忍了忍,才沒抬腳踹他,只能跟著他出了暖和的房間。

落梅居幾乎被雪覆蓋,梅枝上壓了一層瑩白。紅色和白色相疊,別有一番寒徹骨的傲香。從皇家獵場弄回來的兩隻小動物應該在是王府轉了一圈沒發現能逃出去的路,便找了個空屋子安了窩,此時似乎忘了負傷,在院中追逐嬉戲,厚厚的雪地上被它們踩出了無數爪印。

秦錚在出了門口時便自然地放開了謝芳華的手,向小廚房走去。

謝芳華臉色即便這些年鍛煉得厚了些,但也有些熱,看著走在前面恍然無覺剛剛舉動的秦錚,顰眉片刻,手在衣裙上用力地擦了擦。

秦錚回頭看了她一眼,眸光凝了凝,沒說話。

謝芳華理直氣壯地瞪了他一眼。

秦錚攸地笑了,倒退兩步到她面前,彈了彈她頭頂上被風吹起落在上面的花瓣,謝芳華以為他會說什麼,他卻又扭頭走了。

聽言聞到動靜,從他的屋子裡跑出來,「公子,我來給聽音燒火就行,您……」

秦錚瞅了他一眼,「你不是要煎藥嗎?」

「今天的葯煎完了。」聽言道。

「那就把明天的也煎出來。」秦錚說話間已經邁步進了小廚房。

聽言呆了呆,看向謝芳華。

謝芳華本來覺得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如今看自小跟在秦錚身邊的這個聽言,她只能搖頭。正如秦錚所說,他這麼呆,這麼些年是怎麼跟在他身邊沒被人弄死的?

不多時,小廚房擠滿了三個人。

一個人做飯菜,一個人燒火,一個人煎藥。井然有序。

有秦錚看著,謝芳華沒理由再放錯糖或者鹽,也不會放多或者放少。所以,這一頓飯算是吃了個不甜不咸正可口。

秦錚吃罷飯,極為滿意地道,「以後若是有時間,我都幫你燒火!」

謝芳華捶捶胳膊,掄勺子也是一門學問,她每次從廚房出來就胳膊疼,納悶拿著比勺子重幾倍的劍的時候卻半點兒不適沒有。難道她天生就是拿劍的料?

「胳膊疼?」秦錚挑眉。

謝芳華懶得瞅他。

「走,我們去院中練一會兒劍,活動一下就不疼了。雖然天冷,爺就不辭辛苦陪你了。」秦錚站起身,將牆上掛的劍扔給她。

謝芳華反射性地接過劍。

秦錚勾了勾嘴角,揚眉道,「今日不讓著你。」

謝芳華冷哼,誰讓著誰?

「公子,聽音又哼了。」聽言立即大聲道,像是發現了不得的大事兒一般。

「她自然會哼,大驚小怪做什麼?」秦錚出了門。

謝芳華隨著他也出了門。

聽言弄了個沒趣,摸摸腦袋,啞巴出聲是沒什麼大驚小怪的,但她是聽音啊,聽音往常無聲無息的,被人打一巴掌怕是都不吱聲,哼一聲難道不覺得大事兒嗎?

他的手還沒放下,院中兩個人的劍已經出手。

聽到劍聲,聽言立即從椅子上彈起,挑開帘子,站在門口看。

小白狐和紫貂也停止了嬉戲,退到一邊好奇地看著二人,兩雙眼睛骨碌碌地轉,似乎不明白這兩個人怎麼內鬥起來了?它們會不會因為打架而被殃及。

飄雪中,二人劍雨如飛花。

謝芳華的胳膊果然不疼了!

半個時辰後,謝芳華的劍忽然挑掉了秦錚腰間玉佩的繩子,玉佩飛起來,眼看就要落在地上,秦錚卻是沒去接,謝芳華只能又用劍挑住,遞給他。

秦錚的臉色在雪中更是清俊,收劍入銷,擺擺手,「送你了!」

謝芳華手一頓,看向劍稍,這枚玉佩晶瑩剔透,雕刻著祥雲神獸圖案不說,還刻著他的名字,比今日秦浩要賞賜她那一枚玉佩不遑多讓,甚至更精緻做工更好一些,他賞給她?什麼意思?

「省得你看著別人的玉佩眼饞。」秦錚向屋中走去。

謝芳華挖了他一眼,拿了玉佩,收劍入銷,快走兩步,追上他,扯過他的手,將玉佩塞進了他的手裡。這樣的東西她才不要!

「不要?」秦錚回頭看著她。

謝芳華點頭,自然不要,男人的玉佩怎麼能隨便要?

秦錚面色沒有因輸了劍招而氣怒,而是扯了扯嘴角,「別人的不能要,我的可以要。」

謝芳華不屑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是男人嗎?扭頭進了屋。

秦錚讀懂了她眼睛裡的意思,笑意頓收,抿起唇瓣,片刻後,似乎想起了什麼,驀然笑了,收了玉佩,腳步輕鬆地走進屋。

聽言獃獃怔怔地站在門口,雪花打在他本來覺得自己很靈光如今才發現實在不靈光的腦袋上,怎麼也想不明白聽音那一招劍是怎麼挑下公子身側的玉佩的?多少年了,他還沒見過誰的劍能近了公子的身。

傍晚十分,雪下得愈發大了。

整個落梅居像是都被掩埋在大雪中,紅梅已經看不到紅的顏色,只看到滿目銀白。

謝芳華將屋子裡的火爐燃得極熱,暖融融的火氣將窗子上剛沾染的落雪一瞬就化成了水。她取了點紅棗,鮮姜,放在銅壺裡面和茶一起煮,不多時,滿屋子的紅棗香味。

三個人捧著杯子坐在屋中閑適地品嘗。

聽言喜滋滋地看著謝芳華,嘴裡忍不住誇獎,「聽音,你到了公子身邊可真好,咱們落梅居就是下雪也不冷了,你不知道往年,我將爐子也是燃得熱乎,可是就是不覺得暖和,我和公子大眼對小眼坐在一起,想想就沒趣味。」

謝芳華不說話。

秦錚也不言語。

聽言繼續感慨,「我來公子身邊的時候才六歲,公子那時候才八歲,偏偏趕走了侍候的丫鬟婆子,王妃無奈,只能依了他,所以,我們倆個學著做自己的事情。公子的衣裳時常反著穿,我則是鞋子分不清左右腳。王妃將我從家族裡面要出來本來是讓我給公子做陪讀的,我那時候覺得只需要跟著公子就行,所以,哪裡懂得家務瑣事兒?來了之後,才發現全然不是那麼回事兒。」

謝芳華挑了挑眉,斜睨了秦錚一眼,八歲了衣服還反著穿?也夠笨的!

秦錚喝著茶,沒阻止聽言叨咕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似乎不覺得八歲不會穿衣服丟臉。

聽言見秦錚沒反對,愈發打開了話匣子,「於是我們兩個都需要學,早起上書房,時常起得晚,公子總被授課的師傅罰,那時候上書房授課的可是當今皇上的師傅,那個嚴厲勁啊,就別提了。連皇子們都得乖乖聽他的,不好好聽課,遲到或者早走,都要挨竹板子。公子聰明,課業上自然難不住他,但是早上起不來就是一大關,初入上書房的半年,每日里都因為這個挨打。將手都打腫了,回府之後還要藏著掖著不讓王妃看見。」

謝芳華靜靜聽著,南秦上下勤學文治武功,這是建朝時候就流傳下的規矩。已經形成了一種風氣,無論是高門大戶的貴裔公子,還是平民百姓的兒郎,從小都要識字學點兒皮毛功夫。是以,南秦至今強盛不衰。秦錚早起去學課不是什麼奇事兒,但有侍候的人不用非要讓自己受苦,就是個奇葩了。

「後來有一次,師傅打得狠了,公子的手連吃飯都不能了,王妃自然也就發覺了。說是我失職,要打我,公子護著我,我才沒挨打,但從那也不敢再貪睡不早起喊公子了。可是,試了兩天,我還是起不來,於是就想出主意,從府中的雞窩裡抓了一隻大公雞來。那大公雞早上鳴早,我和公子就齊齊醒了。」聽言說著,樂了起來。

秦錚瞅了他一眼,緩緩開口,「那大公雞是所有雞的頭目,你抓了它來,所有雞都不在雞窩待著了,都被引來了落梅居,它早上一叫,外面的雞跟著一起在牆外叫,我們能不被喊醒?」

謝芳華抽了抽嘴角,群雞叫早嗎?也是鮮有聽聞了。

「後來雞窩由外院的西南角挪到了咱們落梅居外,即便雞屎臭味在夏天飄進落梅居,但我和公子都不覺得臭。因為自此公子每日上早課都是最先到上書房的一個。不但不再被師傅打,還被師傅誇獎了幾回。」聽言嘻嘻地笑著,問謝芳華,「你知道咱們落梅居院里的梅花是怎麼才種了滿院子的嗎?」

謝芳華揚眉。

聽言給她解惑,「那是因為雞糞味太重了,王妃說派人來叫公子早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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