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犯罪個性剖繪講座

嚓嚓嚓嚓,白色粉筆在黑板上接連寫下了四個詞:足跡、指紋、筆跡、齒痕。「我們先來做一個mensa遊戲。」林香茗微笑著說,「哪位同學能告訴我,我剛剛寫下的這四個詞,其共同點是什麼?」「什麼是悶殺啊?」李三多壓低了聲音問許瑞龍。「不是悶殺,中文叫門薩。」許瑞龍嘟囔著:「好像是一種智力競猜遊戲……」這時,前排傳來一個輕細而柔軟的聲音:「這四個辭彙的共同特點是——它們都具有唯一性。」林香茗不由得看了那聲音一眼:一雙眼睛,有如剛出水的黑櫻桃,閃爍出晶瑩的光芒。他趕緊調轉視線:「對,我今天要給大家講的犯罪個性剖繪,就是一種根據犯罪現場、犯罪形態以及被害人特性等方面搜集、歸納出兇手特徵的犯罪調查技巧。簡而言之:尋找兇手的唯一性。」「進入20世紀8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公民自由化程度逐漸提高,貧富差距和城鄉差距迅速加大,我國進入了一個刑事犯罪的高發期,一些前所未有的犯罪形式不斷湧現,連環變態殺人案就是其中最惡性、最有代表性的一種,而最典型的兩個案件就是黃勇案件和楊新海案件。」

黃勇是河南省平輿縣玉皇廟鄉曾庄村的村民。他將自己家中的麵條機改製成殺人器械,取名「智能木馬」。之後,從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他先後從網吧、遊戲廳、錄像廳等場所,以資助上學、外出旅遊和介紹工作為誘餌,將青少年騙到家中,然後以「智能木馬」測試為由,將受害人捆在木馬上,用布條勒死。案發時,慘死在他手裡的冤魂一共有17條。楊新海是河南省正陽縣楊陶庄人,他在河南、安徽、河北和山東四省相鄰的農村地區瘋狂殺人、強姦,用斧頭砍,用鎚子砸,從來不留活口。無論從殺人的數量還是殘忍程度上來看,在世界犯罪史上他都算得上是「頂級魔王」,連美國赫赫有名的「綠河殺手」加里·里奇韋也甘拜下風,因為里奇韋只殺了48人,而楊新海殺死67人,殺傷12人!「在整個20世紀,中國的變態殺人案數量很少,原因在於『土壤』不夠——變態殺人與現代社會的畸型程度是成正比的,而黃勇案件和楊新海案件從發生到結束的時間,都是在2000年到2003年之間,我想這兩起案件的最大意義在於,它們標誌著系列變態殺人案件不再只是西方發達國家的專利……」林香茗停頓了一下,聲音突然變得十分沉重,「它們彷彿是病毒一般,悄無聲息地隨著現代化進程,潛入到了我們的身邊,深深地隱藏起來,不知什麼時候,就會來一次無比血腥的大發作。」所有聽講的人都不由得身上一凜。窗外,一些陰晦的光芒,悄然浮游進了報告廳,瀰漫開來。「一般來說,無論犯罪表現是什麼,變態殺人者的背後都有性心理畸變的情況存在。到底是什麼樣的力量,使社會中的一部分人走上了心理變態,以屠戮為樂的黑色歧路?是感情生活不健全?是對童年時代遭受凌辱的瘋狂報復?是在現實與幻想的巨大矛盾之間不得解脫而人格分裂?是罕見的染色體或者腎上腺素分泌過旺?」林香茗說著,目光突然有些迷離,彷彿喃喃自語一般,手中的粉筆輕輕捻動,「至今,無論刑偵專家和性心理學家還沒有找出答案,但是有一點可以確認無疑的是,變態殺人所造成的危害,遠遠大於任何一種傳統犯罪。」

報告廳里靜靜的,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彷彿不願意打擾——抑或在欣賞——這位憂鬱王子的沉思。突然,林香茗意識到自己出神了,歉意地沖著聽眾們一笑:「對不起,我現在向同學們提出第二個問題:根據我剛才講的黃勇案件和楊新海案件,誰能回答:系列變態殺人案和傳統意義上的情殺、搶劫殺人和報復殺人相比,最大的區別是什麼?」「是動機!」前排,輕細而柔軟的聲音再次響起,「無論是搶劫殺人、報復殺人還是情殺,都有鮮明的動機,而變態殺人則缺乏明確的動機。」又是那雙美麗的眼睛,彷彿在無數黯淡的星辰中,放出了耀眼的光芒。林香茗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兩顆忽閃忽閃的星星。「這位同學回答得很對。傳統犯罪往往動機明確,為了報仇,為了劫財等等。案件發生後,只要準確地尋找到犯罪動機,就能順藤摸瓜,鎖定兇手。」林香茗說,「而變態殺手則不一樣了,他們往往沒有明確的動機,犯罪手法也似乎毫無邏輯可言。這就導致那些習慣於應對傳統犯罪的警察,面對變態殺人案件時往往一籌莫展。黃勇是因為心理狀態不穩定,放走了幾乎折磨至死的受害人張亮,才暴露出來;而楊新海的被捕,則是滄州市新華分局的刑警發現他沒有身份證,且行跡可疑,帶回局裡進一步訊問才查出真相。可以說,這兩件案子的最終破案在一定程度上都很『運氣』。」「那麼,是不是說刑偵人員在變態殺手的暴行面前,註定無計可施,只能甘拜下風了呢?」林香茗把那略微含著些憂鬱的目光在聽眾席中掃了一遍,轉身在黑板上寫下了七個字——「行為反映出個性」。接著,林香茗指著這七個字說:「看起來很玄虛的一句話,其實說來非常簡單。一個害羞的人,說話會不自覺地揪動衣角;一個邋遢的人,儘管穿上新衣服,也常常會忘記系文明扣;乾洗店的工人,看看送來衣服的肩膀上有沒有頭皮屑,就能準確地判斷客人的生活是整潔,還是邋遢……有些東西是與生俱來的,或者因為習慣養成,逼迫我們以一種特定方式去做某些事——變態殺手也一樣,他也許能掩蓋犯罪動機,但是他不能掩飾自己的行為方式。只要分析犯罪現場中透露的行為線索,就能夠找出代表犯人個性的因素,從而過濾嫌疑人犯,縮小偵查範圍而提高破案率。」

「犯罪與打擊犯罪,猶如兩台齒輪相連的永動機,只要犯罪這台機器不停止轉動,打擊犯罪的國家機器就必須比前者更高速、更有效地運轉下去。」林香茗說,「從1978年開始,美國聯邦調查局行為科學組開始了簡稱ncvca的『理解瘋狂犯罪者行動』,以我的老師johndouglas為首的小組成員,對被判刑入獄的36位變態殺人狂徒展開了大規模的訪談工作,從而更加了解這些變態殺手的人格形成、思考模式與行為特徵,並終於在變態殺人案件的偵破中大顯身手。」林香茗講述了犯罪個性剖繪歷史上的經典案例——法蘭馨·艾芙森(franeelveson)案件。法蘭馨·艾芙森是個26歲的老師,白種人,在紐約布隆克斯(bronx)的一家看護中心教導殘障兒童。她身高不到150公分,患有輕微的脊柱側彎,個性害羞,不喜歡交際,和雙親一起住在公寓。1979年10月的一天,法蘭馨在早晨6點半出門去上班。8點半,一個少年在樓梯上揀到了她的皮夾。下午3點左右,她的家人接到看護中心打來的電話,說她今天沒有來上班。經過尋找,在她所居住的公寓頂樓,發現了一幕極其恐怖的景象:法蘭馨全身赤裸,已經斷氣,死亡原因是遭到重擊後勒斃,其力量之猛,把她的下顎、鼻子和臉頰都打碎了,牙齒也被打掉。她的手腕和腳踝被用自己的皮帶和絲襪綁起來。她的乳頭被割下,放在胸上;內褲也被脫下,套在頭上,罩住了臉。在她的大腿和膝蓋有咬痕。她的陽傘和筆被插進陰道,梳子則放在陰毛上,耳環以對稱方式被放在頭部兩側的地上。在她的大腿上,兇手用插入陰道的那支筆寫著「你沒法阻止我」!而在她的腹部,寫著「操」!據家人說,法蘭馨脖子上本來戴著一個金墜子,做成希伯萊字母的形狀,但是不見了,而法蘭馨被綁縛的姿勢就是模仿這個形狀。屍體上有精液反應,但是驗屍結果反映法蘭馨並未遭到強暴。犯罪現場的另一重要特徵是,兇手在現場大便,並用一些法蘭馨的衣物蓋住糞便。

由於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非常兇殘,引起了公眾的極大憤怒和關注。紐約警方查問了超過2000名可能的目擊者和嫌疑犯,也過濾了紐約都會區所有已知的性犯罪者,但是一個月過去了,案件偵破工作沒有任何進展。背負著巨大壓力的紐約警方,帶著這一案件的檔案、報告、案發現場照片和驗屍報告,找到了johndouglas。這時,行為科學組的「理解瘋狂犯罪者行動」剛剛開始一年。johndouglas在一家餐廳里接待了來自紐約的幾位警察,在看過所有的資料之後,他給警察們做了針對犯罪者的個性剖繪:兇手是個長相平凡的白種男子,年紀在30歲左右,外表蓬頭垢面,沒有工作,主要在夜間出沒。他和父親或年長的女性住在一起,單身,平常和女性沒有往來,也沒有很好的朋友,讀高中或大學讀到一半就輟學了,自視不高,沒有車子,也沒有取得駕照。這個人曾經以勒絞或窒息的方式嘗試自殺,現在應該還在醫療機構接受治療。「你們不必找得太遠。」johndouglas告訴警察,「兇手住的地方肯定在命案發生的那所公寓方圓半里之內,甚至就在公寓裡面。」幾位警察面面相覷,搞不懂johndouglas玩的什麼把戲,怎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得出關於兇手的這麼多——而且都是如此詳細、具體的結論。不過還是按照他描述的特徵,把那2000多人的嫌犯名單過濾了一遍,然後找出了一個各方面都「符合條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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