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案發現場取證

如果現場沒有另外一名警員看守,陳默沒準真的會跨越那道隔離帶。即便會承擔後果,他也不能放棄救妹妹的一線希望。只不過現在的情況,恐怕陳默剛進去就會被阻攔。

陳默拿著攝像機,佯裝在遠遠拍攝隔離帶里的區域。他把長鏡頭拉近,清楚地看到事發地點在拐角的隱蔽處。如果站在這個位置使用神奇相機拍攝,根本就拍不到案發現場。如果那樣的話,他除了白白浪費一次使用神奇相機的機會,什麼證據也拿不到。

這個時候,陳默突然想到,嬌嬌不是可以隔空移物么?直接把手機移到死角區域去拍照就可以了!

有了這個想法之後,陳默伏在嬌嬌的耳邊說:「嬌嬌,現在有用的著你法力的地方了。」

聽到陳默這樣一說,嬌嬌立馬來了精神。興奮地對陳默說:「公……不對薯片要嬌嬌幹什麼?嬌嬌一定全力以赴。」

「你隔空移物最多能把東西移動到多遠?」陳默首先要確定嬌嬌能不能把手機移過去。

嬌嬌想了想,說:「嬌嬌的法力只恢複了一點,最多能移動兩丈遠。」

陳默在心中換算了一下,兩丈遠大概是六點五米的樣子。

「這個距離足夠了,這件事辦好了,給你買薯片做獎勵。」陳默的肩上依舊看著攝像機,現場的警員正在打電話,只要他們不進入紅色隔離區,是不會被注意到的。

「一言為定,不買是小狗。」嬌嬌搓了搓手,蓄勢待發的樣子。

陳默打開神奇相機,設置了定時拍攝,時間是兩分鐘後。按照嬌嬌之前移動煙灰缸的速度,其實一分鐘就夠了,出於謹慎,陳默不想在這種關鍵時刻出什麼亂子。

按照陳默的指示,嬌嬌穩穩噹噹地將手機移動到了死角,停留了三分鐘後,手機重新回到陳默的手中。

手機照片上,吧台、座椅還有死者倒地畫出的石灰白線,都被收入了屏幕內。

「此信息由神奇相機發出:拍攝成功,請選擇需要還原的時間段。」

因為事發的時候,陳默給妹妹陳若發過簡訊。根據妹妹的回憶,案件就在這個時候發生的。

「8月20日,8點30分至8點40分。」陳默之前就已經計算過案發的時間,他將這個時間段輸入到了神奇相機中。

「錄像生成中……請稍候……」

陳默握著手機的手有些發抖,他不知道還原錄像究竟能不能拍到妹妹提到的男人。如果拍不到的,自己接下來要怎麼辦?

與此同時,從外面進來一批記者。他們穿著深藍色的工作服,背上有兩個碩大BS字母。

是博視那幫傢伙,陳默看了看進來的三四個人,其中有一個就是楊明。

「嫌疑犯的家人不配合,我們就拍她的同學,了解一下罪犯的家境和生活」楊明手裡拿著話筒,以案發現場做背景,在他的身邊。站著一個十八九歲的姑娘。

攝影給楊明做了一個OK的手勢,楊明整理了一下著裝,然後開始說話。

「為了剖析酒吧兇殺案嫌疑犯的真實面目,博視新聞社請來了陳某的同學小玲,由她給我們講解嫌疑犯不為人知的學習生活和家庭狀況」楊明手中的話筒隨之遞到了女同學的面前。

「我是陳某的同班同學。」這個叫做小玲的女孩說道。

楊明點了點頭,說:「那麼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同學,陳某平日在學校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在攝像機旁,楊明的助手手上舉著一張紙,這位所謂同學的發言,完全是按照這張紙上讀的。

「陳某平時少言寡語,家裡很窮。所以才會去酒吧這種地方上班。」小玲有些不自然地對著白紙念「台詞」。

楊明滿意地點點頭,接著問:「你的意思就是說,陳某可能是為了錢,而去一些不正當的事情?」

小玲點了點頭,然後說:「是的。」

「根據我們博視記者的調查,被害人是天海市某集團的少董,而犯罪嫌疑人是不是和這位我們稱之為『富二代』的受害人,有利益上的交易和糾紛,所以才會做出這種瘋狂的舉動呢?」楊明說完將話筒遞到小玲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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