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理學的天下——宋元明清時期 中國,非變法不可

康有為是近代變法維新運動的領袖。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德國強佔山東膠州灣,帝國主義一步步瓜分中國的形勢愈來愈嚴重,民族危機迫在眉睫。

康有為曾多次上書給光緒皇帝,希望實行變法,挽救國家危亡,但上書被清廷大臣扣壓,未能到達光緒皇帝手裡。康有為發憤著述、講學、宣傳變法思想,還積極進行活動,聯絡同黨,結成「粵學會」、「知恥會」等組織,為變法救國大造聲勢。在這種風氣影響下,北京和全國的學會、學堂、報館紛紛成立,維新變法進入高潮。此時,康有為第五次上書給光緒皇帝,請求趕快實行變法。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正月初三,光緒皇帝令大臣李鴻章、翁同和、榮祿、廖壽恆等在部恆衙門召見康有為。隨後,康有為奉命進呈《統籌全局折》,進一步指出,迫於當前形勢,中國非變法不可,「能變則全,不變則亡,全變則強,小變仍亡。」(見《戊戌變法》第二冊)同時,懇請光緒皇帝參照日本明治維新的經驗,「大誓群臣,以定國是」,立即著手變法。

這年4月23日,光緒皇帝頒發「定國是詔」,宣示中外,實行變法。接著,光緒皇帝接見康有為,表示了「今日誠非變法不可」的決心。康有為侃侃而談,陳述了變法的必要性、內容和步驟。光緒皇帝予以首肯,即命他「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後又提拔內閣侍讀楊銳、刑部候補主事劉光第、內閣候補中書林旭、江蘇候補知府譚嗣同4人為軍機章京。康有為的奏摺通過他們上呈光緒皇帝。此後一百天中,康有為上了30多道奏議,提出了一條在不改變現行帝制條件下發展資本主義的綱領,但實際上能推行的僅僅是定國是(一句空話)、禁纏足(僅為勸告)、振興農業、各省設商務局、辦鐵路、設郵政、改軍制、廢八股、變科舉、開學校、設報館。這些被稱為「百日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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