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風流世紀——魏晉南北朝時期 「崇有」的裴頠

裴頠(公元267-300年),字逸民,河東聞喜(在山西)人。其父裴秀是西晉王朝的開國功臣之一,他本人做過國子祭酒、尚書僕射等官,後死於「八王之亂」。政治上他主張舉賢任能,選拔優秀的寒門知識分子做官,反對只重門弟,不問才德的社會風習。他對一班清談家「口談浮虛,不遵禮法」的習氣很是不滿,他的主要著作是《崇有論》。

裴頠的主要觀點如下:

首先,他認為,總括萬有的「道」,不是虛無,而有「有」的全體,離開萬有就沒有獨立自存的道,道和萬有的關係是全體和部分的關係。他的觀點有力地批駁了「貴無」派認為萬物背後有「道」、萬有背後有「無」的唯心主義觀點。

其次,他主張,世界萬物是互相聯繫、互相依賴的,並不需要有一個虛無的「道」來支持,萬有並不以「無」作為自己存在的條件。裴頠深刻闡述了宇宙間萬事萬物的客觀性、外部條件的客觀性、事物法則的客觀性以及人們必須按照客觀規律辦事等基本原理。

再次,萬有最初的產生都是自本自生,萬有既然是自生的,則其本體就是它自身,「無」不能成為「有」的本體。他說:「夫至無者,無以能生,故始生者,自生也。自生而必體有,則有遺而生虧矣;生以有為己分,則虛無是有之所謂遺者也。」在裴顧看來,萬物的本體就是事物自身的存在,萬物皆因「有」而生成,不能從「無」而派生。同時他又認為,「無」是「有」的喪失和轉化。

最後,他認為,「無」不能對事物的存在和發展起積極作用,只有「有」才對事物的發展變化起積極的影響。他說:「心非事也,而制事必由於心,然不可以制事以非事,謂心為無也;匠非器也,而制器必須於匠,然不可以制器以非器,謂匠非有也。」也就是說,心靈和實踐是兩碼事,不能認為心是無的。工匠不是器物,但是,製造器物必須依靠工匠。

裴頠認為,《老子》的主旨在於通過對「本」的強調,提醒人們不要離本逐末。但是後來魏晉時期的責無論者背離《老子》的本來宗旨,「遂闡貴無之議,而建賤有之論」,「深列有形之敝,盛稱空無之美」,玄風愈煽愈熾,於是整個社會盛行清談之風,背離社會現實。裴頠認為按照貴無賤有的論斷,必然取消倫理價值。從中我們可以看出,裴頠的價值取向仍是傳統儒家的修、齊、治、平的禮帛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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