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從樸素的唯物主義觀點出發,比較正確地揭示了人性與教育、與環境的關係,充分地肯定了教育、環境對人的成長、發展的重要作用。
首先,在人性的問題上,王充不同於孟子的「人性善」,也不同於荀子的「人性惡」,更不認同董仲舒的「性三品」說,而是提出人性有善惡之分。
王充認為,由於先天稟氣之不同,人的生理素質是有差異的。他說:「實則人性有善有惡,猶人才有高有下也。」也就是說,實際上,人性有善有惡,就像人的才能有高有低一樣。又說:「人之善惡,共一元氣;氣有多少,故性有賢愚。」
由於時代的局限,尤其是受科學發展水平的局限,王充所說的氣還談不上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遺傳素質,但卻包含著這種意思。不管怎樣,王充對人性問題的認識是唯物主義的,是比較科學的。
在承認人性有善惡、人才有高下的基礎上,王充首先闡發了教育與人性的關係。他說:「論人之性,定有善有惡。其善者,固自善矣;其惡者,故可教告率勉,使之為善。」意思是說,人性雖然有善惡之分,但是通過教育是可以改變的,這種「性可教而為善」的觀點明顯具有唯物辯證法的影子。
其次,王充肯定了環境對人性發展的影響。他說:「蓬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緇,不練自黑。彼蓬之性不直,紗之質不黑,麻扶緇染,使之直黑。夫人之性猶蓬紗也,在所漸染而善惡變矣。」也就說,環境對人的影響是很大的。
王充把人性與環境的關係做了形象的比喻說明,充分強調環境在人成長發展中的漬染影響作用。
王充在充分肯定了環境、教育對人性的影響作用的同時,提出要通過法律手段,運用政權的力量保障學校教育的實施。他說:「是故,王法不廢學校之官,不除獄裡之吏,欲令凡眾見禮義之教,學校勉其前,法禁防其後,使『丹朱』之志,亦將要勉。」
在這裡,王充還提醒統治者,對百姓,既要通過教育提高其道德水平和文化修養,又要加強法律的約束,只有「學校勉其前,法禁防其後」才能收到治國化民的社會效應,教育雖然能夠「反情治性,盡材成德」,但卻不是萬能的,社會的穩定光靠教育是實現不了的,它必須配合法律的手段,通過政權的力量才能充分地發揮作用,這一認識是非常深刻的,它使王充沒有陷入教育萬能論中。